奏折详情
奏陈大学士嵇曾筠仍在工办事所需养廉应否由盐规河库平余项下支出等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高斌
- 官职
- 署理江南河道总督印务管理两淮盐政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12年06月2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仍应全与者新添副总河白钟山应给养廉若干亦应酌量定议具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署理江南河道总督印务管理两淮盐政布政使奴才高斌谨
奏为请
旨事窃照大学士嵇曾筠荷蒙
圣恩俞允终制仍在河工经理指示机宜其往来各处勘
工以及日用薪水等费奴才已经面交河库道张师
载于平余项下每月支送济用奴才伏查河臣养廉
每年例收盐规银二千两支用河库平余银六千两
共养廉银八千两今大学士嵇曾筠仍在工办事所
需养廉应否于盐规河库平余项下量给银五千两
理合恭请
皇上特颁
恩旨赏给余银仍应存贮河库统于岁底
奏明归公奴才己有盐政衙门养廉毋庸动支河库银
两合并
奏明奴才谨
奏
旨
仍应全与着将新添别总河处并小山廛给与养廉毋
庸减动库项钦此
雍正十二年六月
十八
日
奏
署理江南河道總督印務管理兩淮鹽政布政使奴才高斌謹
奏為請
旨事竊照大學士嵇曾筠荷蒙
聖恩俞允終制仍在河工經理指示機宜其往來各處勘
工以及日用薪水等費奴才已經面交河庫道張師
載於平餘項下每月支送濟用奴才伏查河臣養廉
每年例收鹽規銀二千兩支用河庫平餘銀六千兩
共養廉銀八千兩今大學士嵇曾筠仍在工辦事所
需養廉應否於鹽規河庫平餘項下量給銀五千兩
理合恭請
皇上特頒
恩旨賞給餘銀仍應存貯河庫統於歲底
奏明歸公奴才己有鹽政衙門養廉毋庸動支河庫銀
兩合併
奏明奴才謹
奏
旨
仍應全與着將新添別總河處并小山廛給與養廉毋
庸減動庫項欽此
雍正十二年六月
十八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3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