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请将在京及通州八旗所设立之米局所有嬴余利息息银每于三年奏销之后造具清册咨交户部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韩竣
- 官职
- 正蓝旗汉军右司掌关防参领阿达哈番兼佐领
- 具奏日期
- 雍正12年06月1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清单报告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奏
正蓝旗汉军右司掌关防参领阿达哈哈番兼佐领巴韩坡谨
奏为敬陈管见仰祈
睿鉴事伏查雍正六年二月内
皇上轸念兵丁所关之米偶因青用缺乏遂以低价
籴卖及至口粮短少又出昂价籴买是以兵丁
生计维艰
特命八旗设立米局二十四处通州左右两翼设立
米局二处将兵丁米石按时价籴买收存如兵
丁赴局籴买则按平价发卖在京每局由户部
支领本银五千两通州每局由户部支领本银
八千两遴选官兵经营籴粜三年后将用过银
两数目并所生利息银两数目
开其所生利息如何有益于兵丁之处着管旗务王
大人一并详议具
奏钦遵以来八旗遵奉办理兵食既已饶余米价
不致昂长
皇仁普遍成效昭然臣何敢再为置议伏思自立局
至今历经六载有余各局所生利息银两自一
二千两以至三四千两不等照原议京局本银
五千两通州局本银八千两仅足供局中转运其
所余利息银两日积月累为数渐多久贮局中
窃恐有不肖官兵觊觎此项为开贮银两觊觎营
利致起侵那之端虽稽察典守各有专司然
国帑所关理宜慎重臣请嗣后在京各局仍留本
银五千两通州各局仍留本银八千两所有赢
余利息银两每于三年奏销之后造具清册咨
交户部如果各旗有实在裨益兵丁应用之处
另行请
旨再向户部支领如此则兵丁食用永受利益于无
穷而所余利银不便开贮局中亦可免侵那之
弊矣臣因职司米局妄以臆见冒昧渎陈是否
允协伏祈
皇上睿鉴谨
奏
雍正十二年六月十五日
奏
正藍旗漢軍右司掌關防參領阿達哈哈番兼佐領巴韓坡謹
奏為敬陳管見仰祈
睿鑒事伏查雍正六年二月内
皇上軫念兵丁所關之米偶因青用缺乏遂以低價
糴賣及至口糧短少又出昂價糴買是以兵丁
生計維艱
特命八旗設立米局二十四處通州左右兩翼設立
米局二處將兵丁米石按時價糴買收存如兵
丁赴局糴買則按平價發賣在京每局由户部
支領本銀五千兩通州每局由户部支領本銀
八千兩遴選官兵經營糴糶三年後將用過銀
兩數目並所生利息銀兩數目
開其所生利息如何有益於兵丁之處着管旗務王
大人一併詳議具
奏欽遵以來八旗遵奉辦理兵食既已饒餘米價
不致昂長
皇仁普遍成效昭然臣何敢再為置議伏思自立局
至今歷經六載有餘各局所生利息銀兩自一
二千兩以至三四千兩不等照原議京局本銀
五千兩通州局本銀八千兩僅足供局中轉運其
所餘利息銀兩日積月累為數漸多久貯局中
竊恐有不肖官兵覬覦此項為開貯銀兩覬覦營
利致起侵那之端雖稽察典守各有專司然
國帑所關理宜慎重臣請嗣後在京各局仍留本
銀五千兩通州各局仍留本銀八千兩所有贏
餘利息銀兩每於三年奏銷之後造具清册咨
交户部如果各旗有實在裨益兵丁應用之處
另行請
旨再向户部支領如此則兵丁食用永受利益於無
窮而所餘利銀不便開貯局中亦可免侵那之
弊矣臣因職司米局妄以臆見冒昧瀆陳是否
允協伏祈
皇上睿鑒謹
奏
雍正十二年六月十五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9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