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严办京师放印子银之人民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常禄
- 官职
- 监察御史
- 具奏日期
- 雍正12年04月23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民众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奏
奏为敬陈管见仰祈
圣鉴事伏查律内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取利不得
过三分违者治罪又
钦定例内放印子银者严加治罪该管官分别处分
各等因钦奉在案又荷蒙
皇上恩施溥徧洞悉民情勤戒化导务使俭薄皆为
善良一应积弊年来已陆续遵奉停止惟京师
为四方都会八旗官民而外直省仕宦商贾辐
辏偕来人或一时之用咸质当来物应需乃有
苛刻射利之徒以新例禁放印子改换名色诡
称小典公然违背律例取息至四分五分不等
若皮货杂物又复加增甚至六分八分者其票
上红戳黑戳历有明证贫愚之人一时急用但
图小典比大当多当必需不得已便行当说及
日后利息过本虽当物较当实十倍亦无力取
赎矣臣愚以典息即准依律例取头银色又不
无低昂加减一出一人所得已不止三分现今
小典不止百座此风日长必致小典愈多而典
钱活口之穷民渐益难若将本求利得非分
外而违禁重息律法难逃伏乞
皇上勅下该管满汉文武衙门广张晓谕严立禁条
除大当二分以下起息不论外凡开小典者出
不拘银钱八不拘皮货杂物俱遵成例永以三
分为率倘禁后仍敢故违定照律例治罪官员
失察并请
勅部另议从重分别处分如此庶几苛刻射利之徒
知所儆惧共循法禁则永为阜厚之俗矣是否
可采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谨
雍正十二年四月
日
奏
奏為敬陳管見仰祈
聖鑒事伏查律內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取利不得
過三分違者治罪又
欽定例內放印子銀者嚴加治罪該管官分別處分
各等因欽奉在案又荷蒙
皇上恩施溥徧洞悉民情勤戒化導務使儉薄皆為
善良一應積弊年來已陸續遵奉停止惟京師
為四方都會八旗官民而外直省仕宦商賈輻
輳偕來人或一時之用咸質當來物應需乃有
苛刻射利之徒以新例禁放印子改換名色詭
稱小典公然違背律例取息至四分五分不等
若皮貨雜物又復加增甚至六分八分者其票
上紅戳黑戳歷有明證貧愚之人一時急用但
圖小典比大當多當必需不得已便行當說及
日後利息過本雖當物較當實十倍亦無力取
贖矣臣愚以典息即准依律例取頭銀色又不
無低昂加減一出一人所得已不止三分現今
小典不止百座此風日長必致小典愈多而典
錢活口之窮民漸益難若將本求利得非分
外而違禁重息律法難逃伏乞
皇上勅下該管滿漢文武衙門廣張曉諭嚴立禁條
除大當二分以下起息不論外凡開小典者出
不拘銀錢八不拘皮貨雜物俱遵成例永以三
分為率倘禁後仍敢故違定照律例治罪官員
失察并請
勅部另議從重分別處分如此庶幾苛刻射利之徒
知所儆懼共循法禁則永為阜厚之俗矣是否
可採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謹
雍正十二年四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4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