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保举官员之方式以免钻营幸进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盛安
- 官职
- 刑部左侍郎
- 具奏日期
- 雍正12年04月22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奏
刑部左侍郎臣盛安谨
奏为敬陈管见事窃惟立政之要莫先于用人而
取人之法莫善于保举我
皇上庙精图治推意求贤凡内外大臣各举所知以
简用诚使为大臣者皆能仰体
圣心矢公矢慎无党无偏自得人实效乃秉公遗
选者固有其人而徇私市惠者亦复不少臣查
外省之督抚大吏每于先经保举之员遇有劳
绩昭著者尚能自行奏恭举待罪即被别人
叅奏亦当将原保之督抚照例议处惟部院堂
官保举之员无论内升外转遇有贪劣被叅者
其原保之堂官并未加以处分此所以因循苟
且敢于滥举而人之希图保举者当缘奔竞百
计钻营非实在公正之大臣鲜不堕其术中
及至保举之后得邀擢用肆其伎俩坏法营私
不惟吏治未清且于人心风俗亦大有关系者
也臣愚以为各部院堂官滥举匪人应照督抚
之例一体议处但堂官保举既严以处分则将
来遇有应行保举之处势必推诿观望仅以并
无可保之员一语塞责又有阻抑贤路之虞伏
思各部院保举虽各堂官公同列名具保然必
有首先倡议之人而余皆附和随行者臣请嗣
后遇有遵
旨拣选及循例保题之处必于移送该部文内将某
员系某堂官首先举出明白开注咨交该部详
记档案仍于带领引
见指内奏明如所保之员已经擢用复被叅劾者除
因公诖误等项并议堂官能自行叅奏者仍照
旧例免议外如有被叅贪酷不法者俟审实按
题之日该部查明首先保举之堂官照滥举匪
人例议处具题请
旨其不行详慎扶同保举之各堂官量从末减查例
议处若有先曾保举已经外用之员续改前样
该堂官确有访闻能自叅奏或该堂官另赴新
任复能访确叅奏俱审得实者并请免其议处
其同保之堂官内能有一人据实叅奏者请将
其余各堂官一并免议如此则堂官留心察吏
必有确知灼见以副保举之实而属员等亦必
奋勉供职不敢恃钻营为幸进之阶似于澄清
吏治之道稍有裨益是否允协伏祈
皇上睿鉴施行臣谨
奏
雍正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奏
刑部左侍郎臣盛安謹
奏為敬陳管見事竊惟立政之要莫先於用人而
取人之法莫善於保舉我
皇上廟精圖治推意求賢凡内外大臣各舉所知以
簡用誠使為大臣者皆能仰體
聖心矢公矢慎無黨無偏自得人實效乃秉公遺
選者固有其人而徇私市惠者亦復不少臣查
外省之督撫大吏每於先經保舉之員遇有勞
績昭著者尚能自行奏恭舉待罪即被別人
叅奏亦當將原保之督撫照例議處惟部院堂
官保舉之員無論内陞外轉遇有貪劣被叅者
其原保之堂官並未加以處分此所以因循苟
且敢於濫舉而人之希圖保舉者當緣奔競百
計鑽營非實在公正之大臣鮮不墮其術中
及至保舉之後得邀擢用肆其伎倆壞法營私
不惟吏治未清且於人心風俗亦大有關係者
也臣愚以為各部院堂官濫舉匪人應照督撫
之例一體議處但堂官保舉既嚴以處分則將
來遇有應行保舉之處勢必推諉觀望僅以並
無可保之員一語塞責又有阻抑賢路之虞伏
思各部院保舉雖各堂官公同列名具保然必
有首先倡議之人而餘皆附和隨行者臣請嗣
後遇有遵
旨揀選及循例保題之處必於移送該部文内將某
員係某堂官首先舉出明白開註咨交該部詳
記檔案仍於帶領引
見指内奏明如所保之員已經擢用復被叅劾者除
因公詿誤等項併議堂官能自行叅奏者仍照
舊例免議外如有被叅貪酷不法者俟審實按
題之日該部查明首先保舉之堂官照濫舉匪
人例議處具題請
旨其不行詳慎扶同保舉之各堂官量從末減查例
議處若有先曾保舉已經外用之員續改前樣
該堂官確有訪聞能自叅奏或該堂官另赴新
任復能訪確叅奏俱審得實者並請免其議處
其同保之堂官内能有一人據實叅奏者請將
其餘各堂官一併免議如此則堂官留心察吏
必有確知灼見以副保舉之實而屬員等亦必
奮勉供職不敢恃鑽營為倖進之階似於澄清
吏治之道稍有裨益是否允協伏祈
皇上睿鑒施行臣謹
奏
雍正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43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