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闻参革平阳府知府冯国泰亏空追缴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程元章
- 官职
- 浙江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12年04月1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291浙江温州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奏
奏为奏
闻事窃照雍正三年以前
各属钱粮造册送部查奏
请
旨豁免其从前报有田产
变价交者仍令变价报
部久经行遵照在案查有奏革平阳府知府
冯国泰亏空无完行浙查追有伊戚原任南阳
府知府沈渊愿将已产估报银六千一百两助
抵国泰亏项业经照数完缴而国泰之子冯毓
美复在晋省供扳沈渊借欠伊银三万九千
两于雍正二年咨浙行追陆续完过银五千九
百四十六两余欠无完随于雍正五年间查明
产业及河南地土借欠并已交银两共计三万
八千六百五十余两造册开抵内除已完变
外尚有未变银二万五千六百九十两零旋准
部文提赴晋省质讯是以前项开抵产业未经
报部继因沈渊病故当将伊弟沈有润解晋质
明借欠属虚其在浙已交银两抵补国泰亏项
外有渊复助银一万一千二十六两行浙勒
追陆续完银七百四两尚未完银一万三百二
十二两造入奏册待其追变有渊旋即身故其
未完银两已于雍正九年准咨豁免并将实释
日期报部在案续经前署抚臣王国栋饬查而
县府司衙门各书役勾通臣衙门书吏章佐明
等得受沈渊之弟姪沈有德沈朝栋银二百两
分用延捺不覆臣到任后复查案行催乃以雍
正七年会造之册捏称即系从前六万一千两
已变之产率请销案又经臣檄饬严查仍然延
拦臣细加察访知系上下衙门书役串通舞弊
饬提究讯随据按察使刘章绍兴府顾济美各
将书役陈伟章等受贿情弊察出一并押发饬
究去后兹据刘章等拟招解前来臣覆加研讯
各犯供认不讳查书役受贿舞弊法难轻贷自
应计赃照例加等拟罪以为执法者戒但罪止
杖流例由外结现在饬查赃妻发遣至沈有德
沈朝栋通书役作弊亦应按律究拟惟是此
项原系认帮之银今伊等情愿将开报产业全
数变价充公以赎罪愆可否准将所开各产除
应完银一万三百外其余一万五千三百余两
一并勒限一年变价解充海塘公用免其治罪
臣未敢擅便相应缮折
奏明伏乞
皇上睿鉴批示遵行臣谨
奏
雍正十二年四月十五日
奏
奏為奏
聞事竊照雍正三年以前
各屬錢糧造册送部查奏
請
旨豁免其從前報有田產
變價交者仍令變價報
部久經行遵照在案查有奏革平陽府知府
馮國泰虧空無完行浙查追有伊戚原任南陽
府知府沈淵願將已產估報銀六千一百兩助
抵國泰虧項業經照數完繳而國泰之子馮毓
美復在晉省供扳沈淵借欠伊銀三萬九千
兩於雍正二年咨浙行追陸續完過銀五千九
百四十六兩餘欠無完隨於雍正五年間查明
產業及河南地土借欠并已交銀兩共計三萬
八千六百五十餘兩造册開抵內除已完變
外尚有未變銀二萬五千六百九十兩零旋准
部文提赴晉省質訊是以前項開抵產業未經
報部繼因沈淵病故當將伊弟沈有潤解晉質
明借欠屬虛其在浙已交銀兩抵補國泰虧項
外有淵復助銀一萬一千二十六兩行浙勒
追陸續完銀七百四兩尚未完銀一萬三百二
十二兩造入奏册待其追變有淵旋即身故其
未完銀兩已於雍正九年准咨豁免并將實釋
日期報部在案續經前署撫臣王國棟飭查而
縣府司衙門各書役勾通臣衙門書吏章佐明
等得受沈淵之弟姪沈有德沈朝棟銀二百兩
分用延捺不覆臣到任後復查案行催乃以雍
正七年會造之册捏稱即係從前六萬一千兩
已變之產率請銷案又經臣檄飭嚴查仍然延
攔臣細加察訪知係上下衙門書役串通舞弊
飭提究訊隨據按察使劉章紹興府顧濟美各
將書役陳偉章等受賄情弊察出一并押發飭
究去後兹據劉章等擬招解前來臣覆加研訊
各犯供認不諱查書役受賄舞弊法難輕貸自
應計贓照例加等擬罪以為執法者戒但罪止
杖流例由外結現在飭查贓妻發遣至沈有德
沈朝棟通書役作弊亦應按律究擬惟是此
項原係認幫之銀今伊等情願將開報產業全
數變價充公以贖罪愆可否准將所開各產除
應完銀一萬三百外其餘一萬五千三百餘兩
一并勒限一年變價解充海塘公用免其治罪
臣未敢擅便相應繕摺
奏明伏乞
皇上睿鑒批示遵行臣謹
奏
雍正十二年四月十五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9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