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恭报自雍正十一年二月二十日至雍正十二年二月十九日一年内海关征收钱粮数目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准泰
- 官职
- 署理福州将军印务海关监督郎中
- 具奏日期
- 雍正12年04月1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署理福州将军兼管闽海关监督印务臣准泰谨
奏为奏
闻海关征收钱粮数目事窃臣于雍正十一年二月二十日
命管理福建海关事务自雍正十一年六月十九日一年任内
通关各口征收货税洋税钱粮料银等项
税银共计一十五万七千四百四十六两五钱
八分四毫六丝五忽九微五尘内除正额银六
万六千五百四十九两五钱四分六厘七毫铜
勧水脚银七千两应给庶吉士银五十两又应
给各役工食银二百五十八两外实盈余银八
万三千五百八十九两三分三厘七毫六丝五
忽九微五尘其正额及庶吉士银两业经照例
解交藩库暨户部查收在案各役工食银两亦
照例给发至铜勧水脚银两系历年应解户部
之项准巡抚臣赵国麟照会于酌拨雍正十一
年兵饷事案内将此项银两咨明户部留充本
省兵饷讫所有前项实存盈余银八万二千五
百八十九两零例应解部俟各处税口钱粮奏
齐之日照例差员解交户部考核外谨将一年
征收关税钱粮数目缮折谨具
奏
闻
雍正十二年四月初十日
(朱批:览)
奏
署理福州將軍兼管閩海關監督印務臣準泰謹
奏為奏
聞海關徵收錢糧數目事竊臣於雍正十一年二月二十日
命管理福建海關事務自雍正十一年六月十九日一年任内
通關各口徵收貨稅洋稅錢糧料銀等項
稅銀共計一十五萬七千四百四十六兩五錢
八分四毫六絲五忽九微五塵内除正額銀六
萬六千五百四十九兩五錢四分六釐七毫銅
勧水脚銀七千兩應給庶吉士銀五十兩又應
給各役工食銀二百五十八兩外實盈餘銀八
萬三千五百八十九兩三分三釐七毫六絲五
忽九微五塵其正額及庶吉士銀兩業經照例
解交藩庫暨戶部查收在案各役工食銀兩亦
照例給發至銅勧水脚銀兩係歷年應解戶部
之項准巡撫臣趙國麟照會於酌撥雍正十一
年兵餉事案内將此项銀兩咨明戶部留充本
省兵餉訖所有前項實存盈餘銀八萬二千五
百八十九兩零例應解部俟各處稅口錢糧奏
齊之日照例差員解交戶部考核外謹將一年
徵收關稅錢糧數目繕摺謹具
奏
聞
雍正十二年四月初十日
(朱批:覽)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4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