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将西南镇建造仓廒收买西谷借支各府预备银五万两买谷以鸁余粜价分年扣还库项兹将所得羡余分别报部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鄂弥达
- 官职
- 广东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12年04月0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广东总督臣鄂弥达谨
奏为
奏明事窃臣等于雍正拾壹年内
奏请于广州上流之西南镇建造仓廒收买西谷
借支各府预备银五万两以为买谷之资收之
平贱之时粜之长价之日即以粜余价分年
扣还库项荷蒙
恩准当即具
题准部议覆遵行在案嗣于上年内经委广州粮
捕通判胡廷琪办料兴造计仓二十四座臣亲
诣验看完固轩厂随经动项委员陆续购买通
共买谷八万三千二百五十九石零共动银三
万七千二百九十九两七钱零续经粜出谷一
万五千六百石得银八千零四十一两现在买
贮谷六万七千六百五十九石零除俟买齐谷
石通盘核定将所得羡余分别报部外理合先
行奏
闻谨
奏
雍正拾贰年肆月
初捌
日
奏
廣東總督臣鄂彌達謹
奏為
奏明事竊臣等於雍正拾壹年內
奏請於廣州上流之西南鎮建造倉廒收買西穀
借支各府預備銀五萬兩以爲買穀之資收之
平賤之時糶之長價之日卽以糶餘價分年
扣還庫項荷蒙
恩准當即具
題准部議覆遵行在案嗣於上年內經委廣州糧
捕通判胡廷琪辦料興造計倉二十四座臣親
詣驗看完固軒廠隨經動項委員陸續購買通
共買穀八萬三千二百五十九石零共動銀三
萬七千二百九十九兩七錢零續經糶出穀一
萬五千六百石得銀八千零四十一兩現在買
貯穀六萬七千六百五十九石零除俟買齊穀
石通盤核定將所得羨餘分別報部外理合先
行奏
聞謹
奏
雍正拾貳年肆月
初捌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6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