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解送炮位官兵回营日期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李如柏
- 官职
- 暂署山西大同总兵官印务署太原镇事直隶宣化副将充总兵官
- 具奏日期
- 雍正12年03月2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军务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好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暂署山西巡抚布政使臣觉罗石麟谨
奏为解送碗位官兵回营日期事窃臣前蒙
户部劄付奉
旨命臣造过山鸟碗一百位并碗架
药葫芦铅弹等项选派千把
总马步兵丁管押
带兵八名亲
解
二名于雍正十一年七
月二十四日自大同起程运送军营
即令送碗之兵到军
营时将装放进
步之法教习
军营兵丁俟教熟后再
回
营供职
奏明在案今送碗之千把总
营
守备
大将军
军前王
送到碗
位公文一角并原
带兵役十名于雍正十二年三月十九
日回至大同据千总
马廷
等
禀称雍正十一年十月十
四日到军营于十六日蒙定边大将军王
照数验收碗位
铅弹等项又蒙大将军王派拨送碗兵丁四名
随
学习
前往
教习演放碗位又派兵二名赴奉天营
教习演放
其余
兵丁
在
大营教习
演放
碗
位之法军营各处兵丁俱演习纯熟
于上年十二
月初八日方自军营起程回汛所有从前带去之
盘费银
两在军营将
已不
敷
向买
人借银
两以
为
盘费
并催车
驰
之需
往返
途
途
除前领
过
盘
脚价银
五百三十两外
实又借银
一百
六十
两
等语臣查上
年赴军营送碗之时
共
兵
盘费
催
脚银
两
奉部文
动正
项给发
臣
奏明无庸
支正项
但查大同镇
余租
易价银内动用
今
送碗并
兵盘费
不敷之银
两自应仍在
大同镇
余租银内动
用
无庸另支正项但查大同镇雍正十一年
余租
易价银两
业于
造送过山鸟碗案内
通
用
讫
至十二年
余租银两
秋
后
方
为
征
收
无
从
垫
给
臣
石麟
暂借
司库
耗羡银七
百六十
两
给
还
买
人
外
俟
秋
成
到
余
租银
即
为
照数
还
库
事关
借
动
库
银
理合
一
并
奏明
再照定边大将军平郡王理
应
书名但臣不知其名故
未书写相应声明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为此具折专差臣长随
赍
谨
奏
雍正十二年三月
二十五
日
奏
暫署山西巡撫布政使臣覺羅石麟謹
奏為解送碗位官兵回營日期事竊臣前蒙
戶部劄付奉
旨命臣造過山鳥碗一百位並碗架
藥葫蘆鉛彈等項選派千把
總馬步兵丁管押
帶兵八名親
解
二名於雍正十一年七
月二十四日自大同起程運送軍營
即令送碗之兵到軍
營時將裝放進
步之法教習
軍營兵丁俟教熟後再
回
營供職
奏明在案今送碗之千把總
營
守備
大將軍
軍前王
送到碗
位公文一角並原
帶兵役十名於雍正十二年三月十九
日回至大同據千總
馬廷
等
稟稱雍正十一年十月十
四日到軍營於十六日蒙定邊大將軍王
照數驗收碗位
鉛彈等項又蒙大將軍王派撥送碗兵丁四名
隨
學習
前往
教習演放碗位又派兵二名赴奉天營
教習演放
其餘
兵丁
在
大營教習
演放
碗
位之法軍營各處兵丁俱演習純熟
於上年十二
月初八日方自軍營起程回汛所有從前帶去之
盤費銀
兩在軍營將
已不
敷
向買
人借銀
兩以
為
盤費
並催車
馳
之需
往返
途
途
除前領
過
盤
腳價銀
五百三十兩外
實又借銀
一百
六十
兩
等語臣查上
年赴軍營送碗之時
共
兵
盤費
催
腳銀
兩
奉部文
動正
項給發
臣
奏明無庸
支正項
但查大同鎮
餘租
易價銀內動用
今
送碗并
兵盤費
不敷之銀
兩自應仍在
大同鎮
餘租銀內動
用
無庸另支正項但查大同鎮雍正十一年
餘租
易價銀兩
業於
造送過山鳥碗案內
通
用
訖
至十二年
餘租銀兩
秋
後
方
為
徵
收
無
從
墊
給
臣
石麟
暫借
司庫
耗羨銀七
百六十
兩
給
還
買
人
外
俟
秋
成
到
餘
租銀
即
為
照數
還
庫
事關
借
動
庫
銀
理合
一
併
奏明
再照定邊大將軍平郡王理
應
書名但臣不知其名故
未書寫相應聲明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為此具摺專差臣長隨
齎
謹
奏
雍正十二年三月
二十五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24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