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清查江苏历年积欠钱粮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高其倬
- 官职
- 总督管理苏州巡抚事务
- 具奏日期
- 雍正12年03月0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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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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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总督管理苏州巡抚事务臣高其倬谨
奏为
开事臣查江苏积欠地丁钱粮仰蒙我
皇上洞悉弊源周知民隐分令诸臣彻底清查
将官侵吏蚀民欠分晰清楚又
酌令以所完旧数抵免新额于风习民生均获
裨益惟是江抚地方地丁钱粮虽已清楚
尚有历年未完本色杂款仍延积与从前
因正项繁多又此项不与地丁一条鞭征
是以未入奏内一并清查臣到苏以来逐
年逐款查核自康熙五十一年至雍正十
年未完本色米豆共四十一万三千余石
未完芦课银三十万八千余两未完杂税
银六万七千余两未完学租公费地亩空
缺等款银三万七千余两共未完银粮之
项八十余万两臣思钱粮无论正杂均关
国课稍有混淆不特从前亏空之官得以
徼幸漏网急公之粮户复受累重完且
日复一日侵亏愈甚那掩多端近年以来
如江宁苏州松江常州淮安扬州等各属
详报书役侵已
题现审不下数十案总计侵亏银亦不下
数万两又如会参原任上元县知县陈齐
东一案即其明验且江省胥里巧滑因有
许首认完之例即生藉首转侵之弊或一
人代认数役之侵得其私贿并可包认乡
愚所欠辗转委收不肯有司或因考成期
迫或因积欠难催任令书吏买嘱故役子
孙赤贫无赖者代首侵那希图卸过冀免
处分均所必致此臣所以于清查各项银
粮亟宜清查厘剔至江南地亩混淆赋额
不清前经清查诸臣会
奏部议覆准举行版图实为田赋清源之良
法但版图应就一图之实田计亩科则按
户归粮俾无遗漏舛错方可永远无弊今
查沿江沿海等处多有坍荒涨涨若不升
除明确则版图仍属不清版图不清则粮
赋仍多隐闪夫滩田有坍有涨此一定之
理升涨除坍亦一定之例乃查历年奏卷
报坍者纷纷报涨者甚少其间奸顽之欺
隐豪右之并吞与卖多端更且藉坍争涨
者在在皆然以涨抵坍者十无一二间有
报升新涨多以芦地轻粮规避漕田重则
即有拨抵坍田仍属照芦计课并非按则
科漕所以核对旧额漕田与芦课互较现
在漕田缺少二万五千余顷合课银六万
九千余两芦洲较多田滩三十万三千余
亩合课银一万余两此尚属已经
题报之数其余未经具
题未报在官之项更不知凡几虽沿江芦洲
定例五年清丈但各属视为故套不能亲
切彻底查大清厘又雍正八年六月遵
旨议奏事案内部议令沿江腹内洲田未经升
科者限三年自首坍没者报明豁除迄今
例限已逾而首报升科者仍然绝响如再
事因循非惟现在查造之版图不能确实
将来之赋额仍有牵混即积欠之芦课田
粮亦多借端影射难以清彻在历来地方
各官非不知坍涨之宜亟清特以事涉繁
重畏难却阻臣以腹内田亩又有定额不
须再丈惟以滩田洲地或坍或涨是漕是
芦原可划界清查臣先酌行实力厘剔据
上元县大出涨地八千三百余亩以涨抵
坍之外实余地三千五百余亩仪征县丈
出地一万六千七百余亩除涨抵坍之外
亦有多余可见惟在奉行得法非难于清
厘之事况此事独与奸豪未便而守业完
粮之户实为有益无损如康熙四十七年
间报豁句容等一十六州县卫坍江田地
九百九十余顷地方官不查新涨抵补至
今仍令业户赔粮或摊入熟田匀征是即
坍涨不清之累此坍涨地亩若但循岁丈
故牒难期厘画所当酌筹详细设法清查
方可就绪但立法不善委任非人则官役
之勒索地方之纷扰其弊亦不可胜言臣
现在将此欠项及坍涨二事斟酌田粮积
欠之多寡分州县才具之短长悉心经
营始终图维期必清楚酌委各道专督各
知府协查酌量于试用人员并因公
星误之员择其熟练者拟往会同州县逐
一清查臣仍不时悉心考察催饬务使有
益无弊臣谨缮折
奏
闻伏乞
皇上训示谨
奏
雍正拾贰年参月初陆日
奏
總督管理蘇州巡撫事務臣高其倬謹
奏為
開事臣查江蘇積欠地丁錢糧仰蒙我
皇上洞悉弊源周知民隱分令諸臣徹底清查
將官侵吏蝕民欠分晰清楚又
酌令以所完舊數抵免新額於風習民生均獲
裨益惟是江撫地方地丁錢糧雖已清楚
尚有歷年未完本色雜款仍延積與從前
因正項繁多又此項不與地丁一條鞭徵
是以未入奏內一併清查臣到蘇以來逐
年逐款查核自康熙五十一年至雍正十
年未完本色米豆共四十一萬三千餘石
未完蘆課銀三十萬八千餘兩未完雜稅
銀六萬七千餘兩未完學租公費地畝空
缺等款銀三萬七千餘兩共未完銀糧之
項八十餘萬兩臣思錢糧無論正雜均關
國課稍有混淆不特從前虧空之官得以
徼倖漏網急公之糧戶復受累重完且
日復一日侵虧愈甚那掩多端近年以來
如江寧蘇州松江常州淮安揚州等各屬
詳報書役侵已
題現審不下數十案總計侵虧銀亦不下
數萬兩又如會參原任上元縣知縣陳齊
東一案即其明驗且江省胥里巧滑因有
許首認完之例即生藉首轉侵之弊或一
人代認數役之侵得其私賄并可包認鄉
愚所欠輾轉委收不肯有司或因考成期
迫或因積欠難催任令書吏買囑故役子
孫赤貧無賴者代首侵那希圖卸過冀免
處分均所必致此臣所以於清查各項銀
糧亟宜清查釐剔至江南地畝混淆賦額
不清前經清查諸臣會
奏部議覆准舉行版圖實為田賦清源之良
法但版圖應就一圖之實田計畝科則按
戶歸糧俾無遺漏舛錯方可永遠無弊今
查沿江沿海等處多有坍荒漲漲若不陞
除明確則版圖仍屬不清版圖不清則糧
賦仍多隱閃夫灘田有坍有漲此一定之
理陞漲除坍亦一定之例乃查歷年奏卷
報坍者紛紛報漲者甚少其間奸頑之欺
隱豪右之併吞與賣多端更且藉坍爭漲
者在在皆然以漲抵坍者十無一二間有
報陞新漲多以蘆地輕糧規避漕田重則
即有撥抵坍田仍屬照蘆計課並非按則
科漕所以核對舊額漕田與蘆課互較現
在漕田缺少二萬五千餘頃合課銀六萬
九千餘兩蘆洲較多田灘三十萬三千餘
畝合課銀一萬餘兩此尚屬已經
題報之數其餘未經具
題未報在官之項更不知凡幾雖沿江蘆洲
定例五年清丈但各屬視為故套不能親
切徹底查大清釐又雍正八年六月遵
旨議奏事案內部議令沿江腹內洲田未經陞
科者限三年自首坍没者報明豁除迄今
例限已逾而首報陞科者仍然絕響如再
事因循非惟現在查造之版圖不能確實
將來之賦額仍有牽混即積欠之蘆課田
糧亦多借端影射難以清徹在歷來地方
各官非不知坍漲之宜亟清特以事涉繁
重畏難却阻臣以腹內田畝又有定額不
須再丈惟以灘田洲地或坍或漲是漕是
蘆原可劃界清查臣先酌行實力釐剔據
上元縣大出漲地八千三百餘畝以漲抵
坍之外實餘地三千五百餘畝儀徵縣丈
出地一萬六千七百餘畝除漲抵坍之外
亦有多餘可見惟在奉行得法非難於清
釐之事况此事獨與奸豪未便而守業完
糧之戶實為有益無損如康熙四十七年
間報豁句容等一十六州縣衛坍江田地
九百九十餘頃地方官不查新漲抵補至
今仍令業戶賠糧或攤入熟田勻徵是即
坍漲不清之累此坍漲地畝若但循歲丈
故牒難期釐畫所當酌籌詳細設法清查
方可就緒但立法不善委任非人則官役
之勒索地方之紛擾其弊亦不可勝言臣
現在將此欠項及坍漲二事斟酌田糧積
欠之多寡分州縣才具之短長悉心經
營始終圖維期必清楚酌委各道專督各
知府協查酌量於試用人員并因公
星誤之員擇其熟練者擬往會同州縣逐
一清查臣仍不時悉心考察催飭務使有
益無弊臣謹繕摺
奏
聞伏乞
皇上訓示謹
奏
雍正拾貳年參月初陸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64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