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明节存银两请留库以备地方公用事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李兰
官职
江南江宁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
具奏日期
雍正12年03月
事务分类(DeepSeek)
财政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好言之督抚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与人商量

奏折正文

奏 江南江宁等处承宣布政使加一级臣李兰谨 奏为 奏明节存银两事窃臣衙门有额征支给八旗官 兵马豆历条折征采买又支放采买物料修造 工资欵项向照市平给发每百两节存银二两 又支放钱粮零尾归并每千两有并平银二三 两不等臣因相沿已久不敢妄事更张前经具 折 奏明在案臣于去年新豆登场之时将实在官兵 计算应支马豆一万一千二百五十余石发银 四路采买加意节省计比原折每石一两一二 钱之价节省银二钱七八分不等共节存银三 千三十四两三钱零又自雍正十一年正月二 十五日臣到任起至年底止支放购料工资等 项共节存市平银一千四百四十二两三钱零 又支放钱粮零尾并平银四千六十六两七钱 内除臣衙门一年书吏饭食及一切公事用去 一千九百六十四两一钱实节存银二千一百 一两零再臣衙门有捐纳贡监一案原经 题定每米百石或银百两准收费银五两为各衙 门书役饭食册籍之用自雍正十一年二月起 至年底止共收公费银六千六百五十九两四 钱零臣即详明的定在司收捐者司院部各书 役饭食等费共需用银二两八钱节省银二两 二钱在县收捐者县司院部各书役饭食等费 共需用银三两八钱节省银一两二钱计共节 存公费银二千九百二十八两七钱零以上四 项通共节存银九千五百六两五钱零现在实 存司库伏查此项银两虽在应存备公银款之 外但安省公项未裕久在 圣明洞鉴之中可否仰邀 圣恩赏留司库以备地方公事之用微臣未敢擅便 理合据实陈 奏伏乞 皇上批示遵行臣谨 奏 雍正十二年三月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