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拟令粤省常平谷仓银谷并收以广积储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杨永斌
官职
广东巡抚
具奏日期
雍正11年11月09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财政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题到有旨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余/另/即有旨
  • 具题

奏折正文

奏 广东巡抚臣杨永斌谨 奏为 奏明筹划积贮事宜斟酌捐例事窃粤东雍正四 年东莞等十一县田禾被淹赈给过灾民谷五 万八千三百六十石零又雍正五年九月乡 会试海阳等六县应增贮谷三十四万石行令 照各省常平仓生俊捐监事例令邻省江西湖 广广西生俊在本省采买谷石运送广东捐纳 计各县发赈及增贮共谷三十九万八千三百 六十石零捐足应贮之数即行停止遵行在案 雍正七年内署抚臣傅泰以开捐日久赴纳寥 寥请本省人民一体收捐部覆毋庸议迄今开 捐七载以来止捐过谷二万七千四百石尚未 捐补谷三十七万九百六十一石雍正十年十 一月经臣以增城县赈谷尚未捐足该县粮三 谷不敷碾支春夏二季兵食请在广州府仓 内酌拨谷七千一百九石零贮增城县仓等 因具 题奉准部覆允行并令臣将前项应贮谷石作何 捐足之处斟酌妥议具 题等因臣查积贮仓谷原为民生起见倘遇年岁 歉收贫民借资接济而粤东粮三谷石每年又 系碾支春夏二季兵米更属紧要前项应贮谷 石诚难日久虚悬查九卿原议止令江西湖广 广西生俊买谷赴纳本省不准收捐但查江西 至粤必由梅岭湖南至粤半由柳州俱系旱路 阻隔生俊买谷赴纳俱有逾岭溯滩之险盘运 维艰若湖北湖南远粤西而抵粤东须由洞庭 湘江水路纡折三千余里运谷来粤涉历长途 脚费甚为繁多而开例之初犹有捐谷二万七 千余石盖因与粤西一水可通彼省尚无变荒 之例而湖北本省常平捐谷亦尚未减照河工 事例今粤西现有变荒折银之例粤西生俊自 不肯舍近求远运谷来东而湖北常平捐谷又 经减照河工事例本省邻省一体准捐又江南 河工与营田水利俱准折银江楚生俊亦自不 肯舍易就难运谷来粤是以迄今竟无一人赴 纳而粤东生俊往就营田水利及粤西变荒两 处捐纳咨回者每年数百人应请稍为变通本 省生俊一体收捐庶仓谷得实贮惟是粤东 产谷稀少恐生俊观望或致昂价病民且琼州 远隔海面亦恐无人远赴交纳臣等再四斟酌 常平仓谷原为积贮起见定例不准折银但粤 东情形既与他省不同专收谷石转有未便应 请因地制宜定以价值银谷并收谷则交于应 贮州县银则令赴藩库交兑委员前往粤西采 买分拨收贮每谷一石定价五钱五分一遇谷 价稍昂咸照价交银民食自无妨碍况粤西 谷石每岁不过四钱有零此项节省银两即以 支发水脚再有赢余更可增买谷石俟捐足应 贮之数即行停止不过两年后即可告竣于别 省捐欸亦无有碍事属妥协兹据司道具详前 来臣与督臣鄂弥达确酌意见相同除现在缮 疏具 题请 旨外缘事关筹划仓储斟酌事例所有缘由臣谨会 同督臣鄂弥达缮折 奏明仰祈 皇上睿鉴谨 奏 雍正十一年十一月初九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