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楚省地方买补仓谷事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迈柱
官职
湖广总督
具奏日期
雍正11年11月09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地方情形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甚是办理妥协应达部者达部
朱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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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为 奏明事窃照楚省收捐贡监事例臣因上年江浙 米贵搬运甚多楚省比南又以太色谷石收捐 米价日增是以具折 奏请暂停收捐以济江浙民食俟雍正十一年秋 收价平之时再行开捐惟部覆奉 旨依议钦遵在案今当秋收丰熟之后楚省停捐事 例应请照旧开捐但闻今年浙江米价较之上 年更贵江楚二省稍平查汉口自春徂冬江浙 客贩米船联樯而下又江苏所属州县今年采 买谷石秋后更多有买补粮三之谷有买补谷 协赈济之谷有采买积贮或粜或存之谷事关 邻省民食仓贮俱当听其买运然日今北省米 价每石一两上下日渐昂贵若至明年青黄不 接之时诚恐有增无减楚米长价则江浙米粮 愈贵臣既有所见闻不得不从长筹划请将楚 省收捐贡监事例再停一年俟甲寅年秋收丰 稔再行收捐则楚省与邻省之民均免食贵之 虞抑臣更有请者查楚省北南与江苏二省均 有买补仓谷之案一时并买价愈增自应酌 量缓急次第买补今陆续接准江苏督抚咨文 该二省州县已令属谷价来楚采买谷石者 应先尽江苏买回以实仓贮其楚省北南各仓 积贮丰裕所有应补米谷尚可分年采买如湖 南知会运济军粮事碾米运黔案内应买补谷 二万石又公吁据情奏请事案内商交存剩米 买谷价银三千九百八十七两零以上二案为 数无多应行买补又湖北钦奉 上谕事动帑籴买新谷案内存剩米买谷价银一万 一千三百三十四两零现经饬令买补又请酌 运楚米赴陕等事案内应买补襄漕米四万石 仓谷一十二万石又请 音事运粮平粜案内应买补谷十万石此二案米谷 为数繁多应请暂缓俟明年秋成前后一经米 价轻省即饬照数买补还仓如此则米谷流通 而民食积储均有攸赖矣是否有当伏祈 皇上睿鉴训示遵行臣谨 奏 是办理妥协应速部 雍正拾壹年拾壹月 叅 日湖广总督臣迈柱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4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