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江省晚稻收成及分数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谢旻
- 官职
- 江西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11年11月0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气候粮价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江西巡抚臣谢旻谨
奏为奏
闻事窃照江西省晚稻每年供于立冬前陆续收获今
岁晚稻各属俱得有收臣行据署布政使宋筠
报称南昌府属晚稻收成实计六分者十之一
七分者十之三分者十之四分者十之二
瑞州府属晚稻收成八分者十之三分者十
之五十分者十之二袁州府属晚稻收成八分
者十之四九分者十之二十分者十之四临江
府属晚稻收成八分者十之六九分者十之四
吉安府属晚稻收成七分者十之二八分者十
之四九分者十之三十分者十之一抚州府属
晚稻收成七分者十之四八分者十之六建昌
府属晚稻收成八分者十之三分者十之三
十分者十之四广信府属晚稻收成六分者十
之二七分者十之五分者十之三饶州府属
晚稻收成六分者十之三七分者十之四八分
者十之二九分者十之一南康府属晚稻收成
七分者十之三分者十之四分者十之三
九江府属晚稻收成六分者十之一七分者十
之一八分者十之五九分者十之三南安府属
晚稻收成七分者十之三分者十之五九分
者十之二赣州府属晚稻收成七分者十之三
八分者十之四九分者十之三至于市卖米价
南昌抚州饶州南康九江等五府每仓石自七
钱一二分至一两五六分不等瑞州袁州临江
吉安建昌南安等六府每仓石自八钱至九钱
五六分不等广信赣州二府每仓石自九钱六
七分至一两一二钱不等缘江浙赴籴者多是
以目前米价未得甚贱所有晚稻收成分数及
现今市卖米价缘由臣谨缮折遣臣标把总李
昌恭赍
奏
闻伏乞
皇上睿鉴奉到原折伍件敬谨恭
缴为此谨
奏
雍正拾壹年拾壹月初陆日江西巡抚臣谢旻
奏
江西巡撫臣謝旻謹
奏為奏
聞事竊照江西省晚稻每年供於立冬前陸續收穫今
歲晚稻各屬俱得有收臣行據署布政使宋筠
報稱南昌府屬晚稻收成實計六分者十之一
七分者十之三分者十之四分者十之二
瑞州府屬晚稻收成八分者十之三分者十
之五十分者十之二袁州府屬晚稻收成八分
者十之四九分者十之二十分者十之四臨江
府屬晚稻收成八分者十之六九分者十之四
吉安府屬晚稻收成七分者十之二八分者十
之四九分者十之三十分者十之一撫州府屬
晚稻收成七分者十之四八分者十之六建昌
府屬晚稻收成八分者十之三分者十之三
十分者十之四廣信府屬晚稻收成六分者十
之二七分者十之五分者十之三饒州府屬
晚稻收成六分者十之三七分者十之四八分
者十之二九分者十之一南康府屬晚稻收成
七分者十之三分者十之四分者十之三
九江府屬晚稻收成六分者十之一七分者十
之一八分者十之五九分者十之三南安府屬
晚稻收成七分者十之三分者十之五九分
者十之二贛州府屬晚稻收成七分者十之三
八分者十之四九分者十之三至於市賣米價
南昌撫州饒州南康九江等五府每倉石自七
錢一二分至一兩五六分不等瑞州袁州臨江
吉安建昌南安等六府每倉石自八錢至九錢
五六分不等廣信贛州二府每倉石自九錢六
七分至一兩一二錢不等緣江浙赴糴者多是
以目前米價未得甚賤所有晚稻收成分數及
現今市賣米價緣由臣謹繕摺遣臣標把總李
昌恭齎
奏
聞伏乞
皇上睿鑒奉到原摺伍件敬謹恭
繳為此謹
奏
雍正拾壹年拾壹月初陸日江西巡撫臣謝旻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8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