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雍正十一年四月初六日戌时常往常德城内失火事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张正兴
官职
署理湖广提督杭州副都统
具奏日期
雍正11年06月06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灾害
题目提及府
104湖南常德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朕属有谕地方预设救火之具地方官不实力奉行何也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敲打

奏折正文

奏 奏为奏 闻事雍正拾壹年肆月初陆日戌时分常德城北门 内青阳阁地方有民人叶相云家失火奴才随 即亲率各弁兵前往扑救火熄之后当令常德 城守营游击萧振纪查明延烧兵民瓦草房屋 贰百捌拾户共壹千肆拾捌间奴才当属量加 赏给续经督臣迈柱抚臣赵弘恩俱各查邮理 合将兵民被火缘由据实恭折 奏 闻再此案失火并未延烧仓库致伤人命等情合并 声明伏乞 皇上睿鉴谨 奏 雍正拾壹年陆月 初陆 日 朱批:惟尽力调度,地方预为设备,以备不虞,是地方官不实力奉行,何也。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