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雍正十一年四月初六日戌时常往常德城内失火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张正兴
- 官职
- 署理湖广提督杭州副都统
- 具奏日期
- 雍正11年06月0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灾害
- 题目提及府
- 104湖南常德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朕属有谕地方预设救火之具地方官不实力奉行何也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奏为奏
闻事雍正拾壹年肆月初陆日戌时分常德城北门
内青阳阁地方有民人叶相云家失火奴才随
即亲率各弁兵前往扑救火熄之后当令常德
城守营游击萧振纪查明延烧兵民瓦草房屋
贰百捌拾户共壹千肆拾捌间奴才当属量加
赏给续经督臣迈柱抚臣赵弘恩俱各查邮理
合将兵民被火缘由据实恭折
奏
闻再此案失火并未延烧仓库致伤人命等情合并
声明伏乞
皇上睿鉴谨
奏
雍正拾壹年陆月 初陆 日
朱批:惟尽力调度,地方预为设备,以备不虞,是地方官不实力奉行,何也。
奏
奏為奏
聞事雍正拾壹年肆月初陸日戌時分常德城北門
內青陽閣地方有民人葉相雲家失火奴才隨
即親率各弁兵前往撲救火熄之後當令常德
城守營遊擊蕭振紀查明延燒兵民瓦草房屋
貳百捌拾戶共壹千肆拾捌間奴才當屬量加
賞給續經督臣邁柱撫臣趙弘恩俱各查郵理
合將兵民被火緣由據實恭摺
奏
聞再此案失火並未延燒倉庫致傷人命等情合併
聲明伏乞
皇上睿鑒謹
奏
雍正拾壹年陸月 初陸 日
硃批:惟盡力調度,地方預為設備,以備不虞,是地方官不實力奉行,何也。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4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