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筹防火烛事敬陈管见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朱兰泰
官职
国子监司业协办镶黄旗汉军都统事务
具奏日期
雍正11年05月10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工程
题目提及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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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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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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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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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国子监司业协办银黄旗汉军都统事务臣来兰泰谨 奏为敬陈管见事臣窃思火烛一事部院衙门尤 关紧要务须筹划防范始保无虞臣每见部院 起火之虞皆系书吏科房由于科房案卷俱属 纸扎堆积在架并无遮藏之物是以书吏人等 稍不经心往往易致悮事臣请嗣后各衙门科 房内俱着换立木柜承贮案卷既有遮藏不至 遗失糜烂而于火烛之事似有裨益再火初起 之时水若便易即刻可以扑灭惟素无盛注之 水是以一旦有事仓卒之间竟致束手因而传 知火班与提督衙门等处凡至齐集而火势昌 炽已延烧无及臣请 命下各衙门制造大铁桶若干凡有库之部院设立 三四个其余衙门设立一二个各该堂官度地 安放不时查阅每日务期将水满注复严饬值 宿司官笔帖式每夜查派衙役数名专责伺候 水桶若遇严寒水冻之时暂令各衙门设立小 挑桶数副至晚将水注满移放司官值宿屋内 权且借用一至开冻仍令注水大木桶内以防 不虞庶初起之火易于扑灭即火势未炽得此 稍待而各处火班接踵救护则用力少而成功 多临期不至有悮矣臣不揣愚陋敬抒末见是 否有当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谨 奏 雍正拾壹年伍月 叅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23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