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钱粮出入全凭天平法码划一各省藩司与军营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杨凯
官职
湖广镇筸镇总兵官
具奏日期
雍正11年04月
事务分类(DeepSeek)
财政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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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湖广镇筸总兵官臣杨凯谨 奏为密奏事窃查钱粮出入全凭天平法马画一 无异所以昭信守绝弊端也乃臣于康熙六十 一年任镇筸前营游击时其每季所领官兵俸 饷到营经总兵官当堂验兑分给四营守备包封 每百两俱轻平三四钱不等臣彼时遍询四营 将备皆云历来如此臣以为此必营中之平重 于藩司之平故相沿日久不以为异惟于放饷 之日守备包封均匀摊散不致短少正数而已 自我 皇上御极之初藩司郑任钥所发饷银营平弹兑可 以足数无轻短之事至雍正五六七八年间臣 升任辰州副将调补桑植永顺副将其时藩司 朱纲所发之饷营平弹兑每百两多银五六钱 不等嗣后署藩司李兰杨馥藩司赵城俱照朱 纲之式每百两亦多五六钱至藩司杨永斌到 任每百两竟多银九钱一两不等臣但疑为辰 永桑三协之营平轻重不一之故因于放饷之 时祇将多余银两合算总数若干按马步战守 兵丁应领月饷之外照银数多寡每两添银若 干另包小封会同文员唱名给散使兵丁均沾 实惠至雍正九年臣蒙 皇上天恩升任镇筸总兵请领季饷到营臣率四营 将备当堂弹兑每百两忽多平一两五六钱臣 查现在所用之平即当日臣为游击时所用之 平何以前轻后重一至于此臣因细为密访历 任以来所领饷银所以渐次加增之故始知从 前不肯藩司将各州县解到钱粮逐封扣出平 头一两五六钱列其名曰顺封将此扣过之封 另置一处名曰顺桶专以发给本省各标镇协 营之兵饷而各镇协营领到此饷照司平弹兑 相去悬绝莫可抵补因照藩司扣尅之数另置 营平以便均摊散给此各营轻平之所由来也 此项积弊为日已久虽历任藩司渐次洗涤而 有余不尽之扣尅一时终未能尽除至目今藩 司张灿始能实在仰体 皇上任用之心廉洁自持凡发给通省兵饷银两即 以各州县解到之钱粮原封给发故每百两较 从前多出一两五六钱臣亦饬令四营将备将 余平银两另包小封会同文员监放至去年六 月间臣承准湖广督臣迈柱照会署理提督印 务时值秋饷到营臣率五营将备弹兑其平与 镇筸之平轻重一式每百两亦多银一两五六 钱但提标历来散饷将此余平银两不过于正 饷之内畧重数分散给并不另包小封臣恐备 弁或有侵蚀亦令合算总数另封给发兵丁莫 不欢欣鼓舞以为从来未有之旷典并称谓藩 司之公平不已臣以提标散给余平之法未善 因于去年九月回任镇筸之后密加察访湖广 南北两省各标镇协营之中有将余平银两另 包小封与臣一例散给者有统入正饷之内畧 重数分散给者有竟以多余平银两不行散给 留作营中公用者臣思营平兑出之余平即属 藩司不扣之正饷分厘皆属兵丁应得之数今 若将此余平银两一任队目统入正项包封尚 恐兵丁不沾实惠至公费一项已蒙 皇上殊恩每兵一百名内留二名以写营中公费矣 今若再以余平之银存作公费是与扣尅兵饷 何殊且各营所以置此轻平皆因从前不肯藩 司扣尅原封不散给而设今藩司所发之饷 既于轻平之外每百两多至一两五六钱则其 出入原封毫无扣尅可知若不改照藩司库平 而仍用营平散给是藩司扣尅之弊甫除而各 营侵蚀之弊又起矣臣请 皇上勒谕督提将营中放饷之平与藩司发饷之平 较准画一上镌字号发给各营存贮前后官员 交代俾令永远遵守倘有仍用旧平致滋弊实 者统听官即行详参照扣尅军饷例处分则使 营中悉照司平发给无此余平致滋侵蚀弊端 而往后之藩司知标镇协营俱有此画一之平 纵有不肖之心亦不敢再生觊觎之念矣抑臣 更有请者此等顺封顺桶藩司扣尅俸饷及各 营另置轻平之弊从前各省如是不独湖广 一省为然今湖广藩司既能仰体 皇上任用之心一尘不染则各省藩司亦必异地同 情原封给发仰恳 皇上并勅各省督提亦将藩司之平与营平较准发 给永远遵守毋使异同是使各省藩司永无扣 尅之弊实天下兵丁悉沾实在之 皇恩矣臣愚所见如此其是否可行之处谨缮密折 具 奏伏候 皇上睿鉴施行 雍正十一年四月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