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勘查河堤及新建仓厂之工程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岳浚
官职
山东巡抚
具奏日期
雍正11年03月28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工程
题目提及府
128江西南昌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好
朱批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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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山东巡抚臣岳濬谨 奏为 奏明事窃查东省遵 旨建仓截漕备用一案经 户部议覆于德州临清两 处建造仓廒截留漕米贰 拾万石分贮备用应 俟建仓完回之日自雍正 拾壹年起每年截留 南漕米拾万石分贮临德 二州以两年为期截 足贰拾万石之数奉 旨允准遵行随饬德州临清确估建仓工料银办 料兴修业据德州报于雍正拾年玖月拾陆日 兴工临清州报于拾月初壹日兴工旋因冬月 寒冷工作暂停交春以来仍饬修建现经加谨 赶修次第报竣但恐新建仓廒墙壁未干一时 难以贮米而漕船指日将到德临二仓每处应 截漕米伍万石其廒座是否完固米石作何收 贮未经亲勘不敢悬揣兹值微山湖改建石工 原奉部文著巡抚会勘臣于参月贰拾捌日前 赴济宁会同河臣朱藻亲勘情形即于归途之 时驰赴德州临清二处将所建仓廒逐一查勘 并将作何收贮漕米之处预为料理以图妥协 再查东平州安山一湖系前经原任内阁学士何 国宗题请修复水柜筑堤建闸工竣报销 嗣于雍正捌年间议将此湖堤埂等项 多承修之原任东平州知州李继唐无力赔修 例应另发 帑银委员修筑所用银两著落李继唐名下勒限 追补屡饬河官查估工料迟延不前臣细加访 察乃知安山湖久经淤废不堪再作水柜前次 修筑之后并不能蓄水济运甚属无益是以各 河官不敢复议估修随行曹东道勘覆与臣所 闻无异臣思水柜关乎漕运应修应止必须目 悉湖河形势方可置议臣谨于会勘工程之便 即订总河臣朱藻同赴安山湖亲加查勘酌议 具奏所有微臣会勘河堤并查验新廒各情由理合 奏 伏祈 皇上圣鉴臣谨 奏 雍正拾壹年参月 日具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5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