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雍正五年以前粤东沿海迭遭水患无藉贫民颇多移往广西四川等处谋生应否准其回籍搬移家眷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鄂弥达杨永斌
- 官职
- 广东总督广东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11年03月12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前已有旨想尚未到此奏中大有回互不实处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广东总督臣杨琳谨
奏为
奏明事窃查雍正五年以前粤东沿海地方叠遭
水患无籍贫民颇多移往广西四川二省及渡
海至闽省台湾谋生者而惠潮二府属民更众
数载以来伊等各在彼地生聚力作其携赀仍
回本籍者固不乏人而暂回复去及搬眷同往
者亦多计其来往之期俱在冬春二季上年拾
贰月内据各州县票称现有向年前往川省及
西省民人兹回原籍搬眷或迎父母以承欢或
挈子妇以偕往或有前聘定之妻兹完娶同去
者应否准其搬移等因前来臣等再三斟酌彼
于数年以前既离别父母妻子前往彼地谋
生置有产业若概行禁止不准搬移则彼等两
地牵连室家不能团聚转致失所依念彼此皆
系
皇上疆土在彼在此俱为
皇上任土作贡之民且等谨仰体
皇上保民如赤不使一夫失所之至意公司斟酌
令各州县查明彼等实在四川粤西两省置有
产业接归父母妻子而来本籍生计维艰不如彼
地者准其挈眷同去不必阻挠更出示晓谕土
著居民原无亲人在彼者不得信其引诱轻弃
故乡仍恐愚民误信传闻私自借往复违委干
员查察其有彼地并无产业偶因误信传言轻
去其乡者即动支公项资给护送新设之鹤山
县及恩平开平等处垦荒给以牛具籽种并给
房屋居住为业总期居者行者两得其所仰
皇上怀保之盛心所有料理事宜理合缮折
副我
奏明伏乞
皇上睿鉴臣等谨合词具
奏
雍正拾壹年叁月 拾贰 日
奏
廣東總督臣楊琳謹
奏為
奏明事竊查雍正五年以前粵東沿海地方疊遭
水患無籍貧民頗多移往廣西四川二省及渡
海至閩省臺灣謀生者而惠潮二府屬民更眾
數載以來伊等各在彼地生聚力作其携貲仍
回本籍者固不乏人而暫回復去及搬眷同往
者亦多計其來往之期俱在冬春二季上年拾
貳月內據各州縣票稱現有向年前往川省及
西省民人茲回原籍搬眷或迎父母以承歡或
挈子婦以偕往或有前聘定之妻茲完娶同去
者應否准其搬移等因前來臣等再三斟酌彼
於數年以前既離別父母妻子前往彼地謀
生置有產業若概行禁止不准搬移則彼等兩
地牽連室家不能團聚轉致失所依念彼此皆
係
皇上疆土在彼在此俱為
皇上任土作貢之民且等謹仰體
皇上保民如赤不使一夫失所之至意公司斟酌
令各州縣查明彼等實在四川粵西兩省置有
產業接歸父母妻子而來本籍生計維艱不如彼
地者准其挈眷同去不必阻撓更出示曉諭土
著居民原無親人在彼者不得信其引誘輕棄
故鄉仍恐愚民誤信傳聞私自借往復違委幹
員查察其有彼地並無產業偶因誤信傳言輕
去其鄉者即動支公項資給護送新設之鶴山
縣及恩平開平等處墾荒給以牛具籽種並給
房屋居住為業總期居者行者兩得其所仰
皇上懷保之盛心所有料理事宜理合繕摺
副我
奏明伏乞
皇上睿鑒臣等謹合詞具
奏
雍正拾壹年叁月 拾貳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37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