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蒙恩给假回籍营葬时藩司王謩忽将宣属龙门县熟悉风土之知县钱孙振调署任邱县以甫经试用之陈涧委署龙门县而于在宣候委之常三书杨大昆任其闲散诸凡掣叉情形授实具陈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王棠
- 官职
- 直隶口北道加按察使衔
- 具奏日期
- 雍正11年03月0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11直隶宣化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所奏是候另有谕旨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直隶口北道加按察使衔臣王常谨
奏为奏
闻事窃臣承办北路军需凡口外之事悉委理
事同知白石口内之事因各州县俱有地
方专责委办之员遂蒙督臣刘于义于到
任之始即派发试用通判王纶知县杨大
昆常三书守备陆进朝县丞焦清栋张绅
等到宣厅臣委用适宣府喂养口外驻劄
官兵马匹臣分委管理复时加查察数人
之中惟常三书杨大昆年力精壮办事更
勤追马匹交出因将陆进朝等四人具文
送回保府将常三书杨大昆二人详留在
宣厅候差遣遇有宣属州县缺出即可就
近署理又蒙督臣批准在案讵臣蒙
恩给假回籍营葬时藩司王慕忽将宣属龙门
县熟悉风土之知县钱孙振调署任邱县
以甫经试用之陈润委署龙门县而于在
宣候委之常三书杨大昆任其闲散置而
不问以致常三书等不禀道府擅自回保
及臣复任移催该员等回宣厅用藩司覆
文业将常三书委署三河县不能分身前
往等语查常三书既可远署三河独不可
近署龙门乃不委于在宣厅用之时而委
于赴保谒见之后是诚何心且龙门县现
喂军需马五百匹经领钱粮数千两尚未
销算结案较之任邱未办军需者孰轻孰
重多此一调有何裨益总缘臣赋性愚慭
宣府事宜不能承藩司指挥是以诸凡掣
肘俾臣不获有臂指之使陷臣于错误之
地此臣委曲下情不得不冒昧具陈伏祈
睿鉴谨
奏
朱批:所奏是候另有谕旨
同日又
奏为仰冀
睿鉴事窃查吏科给事中仍留张家口理事同
直隸口北道加按察使銜臣王常謹
奏為奏
聞事竊臣承辦北路軍需凡口外之事悉委理
事同知白石口內之事因各州縣俱有地
方專責委辦之員遂蒙督臣劉於義于到
任之始即派發試用通判王綸知縣楊大
崑常三書守備陸進朝縣丞焦清棟張紳
等到宣廳臣委用適宣府喂養口外駐劄
官兵馬匹臣分委管理復時加查察數人
之中惟常三書楊大崑年力精壯辦事更
勤追馬匹交出因將陸進朝等四人具文
送回保府將常三書楊大崑二人詳留在
宣廳候差遣遇有宣屬州縣缺出即可就
近署理又蒙督臣批准在案詎臣蒙
恩給假回籍營葬時藩司王慕忽將宣屬龍門
縣熟悉風土之知縣錢孫振調署任邱縣
以甫經試用之陳潤委署龍門縣而于在
宣候委之常三書楊大崑任其閒散置而
不問以致常三書等不稟道府擅自回保
及臣復任移催該員等回宣廳用藩司覆
文業將常三書委署三河縣不能分身前
往等語查常三書既可遠署三河獨不可
近署龍門乃不委于在宣廳用之時而委
于赴保謁見之後是誠何心且龍門縣現
喂軍需馬五百匹經領錢糧數千兩尚未
銷算結案較之任邱未辦軍需者孰輕孰
重多此一調有何裨益總緣臣賦性愚憖
宣府事宜不能承藩司指揮是以諸凡掣
肘俾臣不獲有臂指之使陷臣于錯誤之
地此臣委曲下情不得不冒昧具陳伏祈
睿鑒謹
奏
硃批:所奏是候另有諭旨
同日又
奏為仰冀
睿鑒事竊查吏科給事中仍留張家口理事同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4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