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限定存台仓粟石数以减少摊派修仓之规银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觉罗栢修高山
- 官职
- 巡视台湾陜西道监察御史巡视台湾兼理学政兵科掌印给事中
- 具奏日期
- 雍正11年03月03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巡视台湾监察御史臣索琳
巡视台湾监察御史臣罗条
兼理台湾学政监察科臣给事中臣高山 谨
奏为奏
闻事窃台湾四县每年额征供粟一十六万六千余
石其贮粟仓廒系每石派盖仓银六分修仓银
二分约有一万三千二百余两除支放兵米并
拨运内地所存仅有数万何需每年摊派如许
之多再加胥役斗级各项需索小民殊属为累
但系陋弊相沿难以穷究臣等思积贮仓廒贵
于充裕而存留谷数宜有常经查台湾现在贮
仓之粟计有七十余万似不为少应将每年新
收供粟存仓将年久仓粟除散给兵米其余运
贮内地即此七十余万以为存台额数则仓廒
自有定规每年只用小修官吏无从苛索小民
实受无穷之福矣如臣言可采伏乞
皇上谕旨施行为此谨
奏
雍正拾壹年叁月
初叁
巡视台湾监察御史臣索琳
巡视台湾监察御史臣罗条
兼理台湾学政监察科臣给事中臣高山
奏
巡視臺灣監察御史臣索琳
巡視臺灣監察御史臣羅條
兼理臺灣學政監察科臣給事中臣高山 謹
奏為奏
聞事竊臺灣四縣每年額徵供粟一十六萬六千餘
石其貯粟倉廒係每石派蓋倉銀六分修倉銀
二分約有一萬三千二百餘兩除支放兵米并
撥運內地所存僅有數萬何需每年攤派如許
之多再加胥役斗級各項需索小民殊屬為累
但係陋弊相沿難以窮究臣等思積貯倉廒貴
於充裕而存留穀數宜有常經查臺灣現在貯
倉之粟計有七十餘萬似不為少應將每年新
收供粟存倉將年久倉粟除散給兵米其餘運
貯內地即此七十餘萬以為存臺額數則倉廒
自有定規每年只用小修官吏無從苛索小民
實受無窮之福矣如臣言可採伏乞
皇上諭旨施行為此謹
奏
雍正拾壹年叁月
初叁
巡視臺灣監察御史臣索琳
巡視臺灣監察御史臣羅條
兼理臺灣學政監察科臣給事中臣高山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7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