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整顿营伍军器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张应宗
- 官职
- 提督广西总兵官
- 具奏日期
- 雍正11年03月03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军务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与尹继善商酌若意见相同具题奏请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提督广西总兵官臣张应宗谨
奏为奏
闻事窃查营伍军器最关紧要一兵必须一械一械尤贵鲜利
方足以壮军威而收实用我
皇上加意武备屡颁
谕旨训饬谆诚今又
特允云南提督臣蔡成贵条议臣等部覆现在遵照部议分别
应请耗羡动用公费银两办理但臣愚见就条议中尚有
当变通处未敢缄默谨为我
皇上陈之查兵丁弓箭腰刀向系各兵自备鸟鎗藤牌长铠副
刀盔甲旗帜帐房锅铁等系动公费制造臣蒙
圣恩升授广西提督任后清查各项添造甲袖盔一百伍拾副
盔铠签一百伍拾枝于司库预借公费银两添制帐房参百
顶新造大小旗纛百余面而其银按季于公费内除还现
在扣清但帐房旗帜等一遇官兵调遣即须动用且标官
兵前年征剿猺獞派出壹千名又出师古州兵丁壹千肆
百名后酌留百名上年冬又派出陆百名其帐房旗帜
等在外日久经雨露风霜必致敝坏此项自应仍于公费
银内不时酌量修整添补惟盔甲一项臣查广西一省额
每年造报达部内标镇协营共开铁棉甲一千一百余
给捌身外有未造入册之甲盔一千零伍拾捌身尚未符额
兵盔甲之数如臣标额兵肆千零柒拾贰名除藤牌钢刀
捌百壹拾肆名不执铁盔甲外额设甲盔三千二百伍拾捌
身每年达部册内止开盔一千零百贰拾身今现查铁棉甲
共贰千五百玖拾伍身实属应修应堪用铁甲壹千五百玖
拾伍身棉甲壹千身屡次出兵历年已久业经坏烂不堪
自应另造今照额除应修堪用外应添造甲壹千陆百陆
拾参身需费浩繁应请动支耗羡银两制造但臣思各官
亲丁仰沐
皇恩赏给养廉武员离任又蒙
圣恩留养不必招补再营中公费每额兵壹百名留贰分此
贰项系有名无人今就广西一省而论自提镇副参游击
都司守备至经制千把亲丁共壹千陆百陆拾名公费肆
百零陆名贰共贰千零陆拾陆名按名均须制械如将亲
丁公费一欵制备器械无人执用自必当存贮库贰参年
后即已敝烂以有用之耗羡而制造不用之军器损坏之
后又须修制一省之耗羡有限糜费殊为可惜广西如此
兵多之省亲丁公费更多臣愚以为此贰项可否仰邀
圣恩
勅下直隶各省将亲丁公费执用器械不必制备造册达部时
于各兵欵下注明内亲丁若干名公费若干名部内既易
于稽核而营中除去贰项外一兵必有一械少有欠缺即
著落追赔该营武弁更无可推卸矣抑臣更有请者军器
惟鸟鎗最利是以每千兵额设鎗手陆百名若将亲丁公
费照额兵扣存则鸟鎗留存必多于营伍不宜并乞
皇上
勅下直隶各省鸟鎗内少存亲丁公费实于营伍有益再马步
兵丁弓箭原系各兵自备因人之气力不齐弓有硬软之
不同自制者使用便利臣以为似应仍旧不必动耗羡银
两制造以上就臣愚昧之见是否可行伏求
圣主批示遵行谨
奏
雍正拾壹年参月
初叁
日
奏
提督廣西總兵官臣張應宗謹
奏為奏
聞事竊查營伍軍器最關緊要一兵必須一械一械尤貴鮮利
方足以壯軍威而收實用我
皇上加意武備屢頒
諭旨訓飭諄誠今又
特允雲南提督臣蔡成貴條議臣等部覆現在遵照部議分別
應請耗羨動用公費銀兩辦理但臣愚見就條議中尚有
當變通處未敢緘默謹為我
皇上陳之查兵丁弓箭腰刀向係各兵自備鳥鎗藤牌長鎧副
刀盔甲旗幟帳房鍋鐵等係動公費製造臣蒙
聖恩陞授廣西提督任後清查各項添造甲袖盔一百伍拾副
盔鎧簽一百伍拾枝於司庫預借公費銀兩添製帳房參百
頂新造大小旗纛百餘面而其銀按季於公費內除還現
在扣清但帳房旗幟等一遇官兵調遣即須動用且標官
兵前年征剿猺獞派出壹千名又出師古州兵丁壹千肆
百名後酌留百名上年冬又派出陸百名其帳房旗幟
等在外日久經雨露風霜必致敝壞此項自應仍於公費
銀內不時酌量修整添補惟盔甲一項臣查廣西一省額
每年造報達部內標鎮協營共開鐵棉甲一千一百餘
給捌身外有未造入冊之甲盔一千零伍拾捌身尚未符額
兵盔甲之數如臣標額兵肆千零柒拾貳名除藤牌鋼刀
捌百壹拾肆名不執鐵盔甲外額設甲盔三千二百伍拾捌
身每年達部冊內止開盔一千零百貳拾身今現查鐵棉甲
共貳千五百玖拾伍身實屬應修應堪用鐵甲壹千五百玖
拾伍身棉甲壹千身屢次出兵歷年已久業經壞爛不堪
自應另造今照額除應修堪用外應添造甲壹千陸百陸
拾參身需費浩繁應請動支耗羨銀兩製造但臣思各官
親丁仰沐
皇恩賞給養廉武員離任又蒙
聖恩留養不必招補再營中公費每額兵壹百名留貳分此
貳項係有名無人今就廣西一省而論自提鎮副參遊擊
都司守備至經制千把親丁共壹千陸百陸拾名公費肆
百零陸名貳共貳千零陸拾陸名按名均須製械如將親
丁公費一欵製備器械無人執用自必當存貯庫貳參年
後即已敝爛以有用之耗羨而製造不用之軍器損壞之
後又須修製一省之耗羨有限糜費殊為可惜廣西如此
兵多之省親丁公費更多臣愚以為此貳項可否仰邀
聖恩
勅下直隸各省將親丁公費執用器械不必製備造冊達部時
於各兵欵下註明內親丁若干名公費若干名部內既易
於稽覈而營中除去貳項外一兵必有一械少有欠缺即
著落追賠該營武弁更無可推卸矣抑臣更有請者軍器
惟鳥鎗最利是以每千兵額設鎗手陸百名若將親丁公
費照額兵扣存則鳥鎗留存必多於營伍不宜併乞
皇上
勅下直隸各省鳥鎗內少存親丁公費實於營伍有益再馬步
兵丁弓箭原係各兵自備因人之氣力不齊弓有硬軟之
不同自製者使用便利臣以為似應仍舊不必動耗羨銀
兩製造以上就臣愚昧之見是否可行伏求
聖主批示遵行謹
奏
雍正拾壹年參月
初叁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54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