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严加惩治讳盗刁辩之官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郝玉麟
- 官职
- 福建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11年02月2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都察院照所请行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福建总督臣郝玉麟谨
奏为谨陈情正控寃刀辩请
勅严加惩处以儆狂悖事窃查为政在于安民而安
民莫先弭盗臣前任粤省时钦奉
谕旨广东惟弭盗一事最为切要此诚
圣主洞照海疆盗贼不靖则生民不安是以谆谆
诰诫臣凛遵
圣训加意办理设法消弭遇有报到盗案务饬勒缉
获究尽明强窃据实
题参不敢稍有假借以副仰副
皇上靖盗安民至意查有韶州府乐昌县民李五桂
家于雍正九年正月十一日夜被盗数十人撞
门入室伊父李林占被伤五桂随以强刦报寃
该县知县吴用权会同右翼镇标中营把总王
升已经亲往验明强刦情形系累可据而通详
文内忽又叙入李五桂改银窃盗呈词称系盗
由挖墙入室窃去衣物伊父惊觉喊赶被打等
语更且取具事主寃系被窃甘结详报臣闻前
后情词互异恐有讳饰情弊随批行严查据右
翼镇总兵李维扬据察访实系强非窃将
营弁讳盗威名揭请参奏并据广南韶道李可
淳等揭报李五桂家是夜果系被盗明火执械
打门入刦其父李林占被贼刀伤吴用权勒令
改强为窃后李林占因伤身死捏系病故等由
前来臣查事关讳盗随经据揭
题参请
旨革职现有各详揭存卷可据并一面批饬按察司
查审另委检验李林占身尸确系因何致死有
无捏报去后嗣据该司委英德县知县李毓
元验讯李五桂委系被盗打刦李林占被柴片
打伤后病死李五桂改强为窃据供出自己意
非吴用权抑勒等由具详臣查本县既系强刦
是实吴用权同王升亲往验明强刦情形若系
实心为民之官即应一面据实通详一面严缉
贼贼以正
国法以靖地方何得于验明之后改换事主改强
为窃呈词且又取其结状是吴用权之扶同讳
盗百喙难辞当批已经
题参本
旨革职无庸置议等因在案讵吴用权不自悔过复
控被参寃抑赴都察院衙门呈辩咨提原卷臣
于雍正十一年正月二十九日准广东督臣鄂
弥达批咨前来臣查吴用权在任时并不仰遵
功令设法稽查弭盗于未发之先及至地方失事
又故扶同事主改强为窃如此居心狡诈已极
夫以明明被刦之案尚尔扶同讳饰欲其上紧
缉贼自不可得据称通报文内将互异缘由声
明珠下思李五桂家被刦先据呈报甚明及吴
用权会同王升往验又亲见厅门被石撞伤五
桂之父李林占被贼打伤若非希冀讳饰则李
五桂改报之呈正须究责何得反称不便研讯
而以后移之词叙详其为扶同讳盗欲盖弥彰
矣吴用权今日之狡辩徒以李五桂有并非抑
勒之供查州县抑勒事主讳盗固应革职讳强
为窃亦应革职又定例凡开将官员列款纠参
有一二处是实者免议今吴用权虽非抑勒而
讳盗情正应听都察院察核议原不必与之
哓辩惟查吴用权先既扶同希冀讳盗今复捏
词刁辩非甚恋恋无以惩众查行刦李五桂家
正盗尚未弋获应请将吴用权押发粤省照依
盗犯越狱例着令协同现任知县勒缉俟全获
日发回原籍安插庶狂悖知儆而凡为州县者
亦不敢再有故扶同之弊盗贼可靖地方可
安而百姓定福无穷矣为此缮折恭
奏伏乞
皇上睿鉴臣玉麟谨
雍正十一年二月二十日具
都察院严察请旨
奏
福建總督臣郝玉麟謹
奏為謹陳情正控寃刀辯請
勅嚴加懲處以儆狂悖事竊查為政在於安民而安
民莫先弭盜臣前任粵省時欽奉
諭旨廣東惟弭盜一事最為切要此誠
聖主洞照海疆盜賊不靖則生民不安是以諄諄
誥誡臣凛遵
聖訓加意辦理設法消弭遇有報到盜案務飭勒緝
獲究盡明強竊據實
題參不敢稍有假借以副仰副
皇上靖盜安民至意查有韶州府樂昌縣民李五桂
家於雍正九年正月十一日夜被盜數十人撞
門入室伊父李林占被傷五桂隨以強刦報寃
該縣知縣吳用權會同右翼鎮標中營把總王
陞已經親往驗明強刦情形繫纍可據而通詳
文內忽又叙入李五桂改銀竊盜呈詞稱係盜
由挖墻入室竊去衣物伊父驚覺喊趕被打等
語更且取具事主寃係被竊甘結詳報臣聞前
後情詞互異恐有諱飾情弊隨批行嚴查據右
翼鎮總兵李維揚據察訪實係強非竊將
營弁諱盜威名揭請參奏并據廣南韶道李可
淳等揭報李五桂家是夜果係被盜明火執械
打門入刦其父李林占被賊刀傷吳用權勒令
改強為竊後李林占因傷身死捏係病故等由
前來臣查事關諱盜隨經據揭
題參請
旨革職現有各詳揭存卷可據併一面批飭按察司
查審另委檢驗李林占身屍確係因何致死有
無捏報去後嗣據該司委英德縣知縣李毓
元驗訊李五桂委係被盜打刦李林占被柴片
打傷後病死李五桂改強為竊據供出自己意
非吳用權抑勒等由具詳臣查本縣既係強刦
是實吳用權同王陞親往驗明強刦情形若係
實心為民之官即應一面據實通詳一面嚴緝
賊賊以正
國法以靖地方何得於驗明之後改換事主改強
為竊呈詞且又取其結狀是吳用權之扶同諱
盜百喙難辭當批已經
題參本
旨革職無庸置議等因在案詎吳用權不自悔過復
控被參寃抑赴都察院衙門呈辯咨提原卷臣
於雍正十一年正月二十九日准廣東督臣鄂
彌達批咨前來臣查吳用權在任時並不仰遵
功令設法稽查弭盜於未發之先及至地方失事
又故扶同事主改強為竊如此居心狡詐已極
夫以明明被刦之案尚爾扶同諱飾欲其上緊
緝賊自不可得據稱通報文內將互異緣由聲
明珠下思李五桂家被刦先據呈報甚明及吳
用權會同王陞往驗又親見廳門被石撞傷五
桂之父李林占被賊打傷若非希冀諱飾則李
五桂改報之呈正須究責何得反稱不便研訊
而以後移之詞敘詳其為扶同諱盜欲蓋彌彰
矣吳用權今日之狡辯徒以李五桂有並非抑
勒之供查州縣抑勒事主諱盜固應革職諱強
為竊亦應革職又定例凡開將官員列款糾參
有一二處是實者免議今吳用權雖非抑勒而
諱盜情正應聽都察院察核議原不必與之
嘵辯惟查吳用權先既扶同希冀諱盜今復捏
詞刁辯非甚戀戀無以懲眾查行刦李五桂家
正盜尚未弋獲應請將吳用權押發粵省照依
盜犯越獄例着令協同現任知縣勒緝俟全獲
日發回原籍安插庶狂悖知儆而凡為州縣者
亦不敢再有故扶同之弊盜賊可靖地方可
安而百姓定福無窮矣為此繕摺恭
奏伏乞
皇上睿鑒臣玉麟謹
雍正十一年二月二十日具
都察院嚴察請旨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6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