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请旨副都统达鼐革职留任其养廉银等应否照旧给发事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刘于义
官职
刑部尚书署理陜西总督印务并办理军需事件
具奏日期
雍正11年02月13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人事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仍照旧给与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照例

奏折正文

奏 刑部尚书署理陕西总督印务并办理军需事务臣刘于义谨 奏为请 旨事据署巩昌布政使赵挺元申称查得雍正四年 五月办理西海夷情事务副都统达鼐驻劄西 宁经总督岳钟琪 奏明每年给养廉银三千两内陕西拨解公费银 一千五百两甘肃于公用银内拨解银一千五 百两按年支给在案嗣于雍正十年四月奉户 部咨开将副都统达鼐侍郎众佛保所需心红 纸张等项每岁各给银六十两以雍正十年起 在于西宁府经收税羡银内动支报销亦在案 今都统达鼐所办夷情事务关防已经交与侍 郎马尔泰掌管又因滥用钱粮一听属员擅娶 妇女漫无管束一案奉 旨革职留任令其効力行走钦遵行知在案所有原 给养廉银三千两及心红纸张银六十两应否 照旧给发理合申请酌夺等情查达鼐驻劄西 宁蒙 皇上天恩每年原给养廉银三千两心红纸张银六 十两今奉 旨革职留任令其効力行走其养廉心红银两应否 照旧给发之处相应请 旨谨 奏 雍正十一年二月十三日 仍照旧给与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9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