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酌议河南府陜州等处动拨仓贮谷石或就近采买即行酌量运送等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王士俊孙国玺
- 官职
- 河东总督署河南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11年02月0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漕运漕粮事务
- 题目提及府
- 83河南河南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办理甚属妥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遵
旨议奏事窃照豫省于本年正月十五日接准户部咨大
学士伯鄂尔泰等议准陕西巡抚臣史贻直
奏请于河南府陕州等处或动拨仓贮谷石或就近采
买或十万石或数万石即行酌量运送所需脚价口
粮等项令臣王士俊臣孙国玺一并酌议具
奏等因部咨到日臣王士俊适由信阳州入境途次接
见南汝道费谦流因细询运米情形据费谦流面禀
办运之法虽有条理事关重务必得大员督率方无
贻误随经专委该道前往河南府陕州逐一查勘水
陆运道并所需脚价实应若干刻日确议详报去后
二十五日臣王士俊到任会同臣孙国玺细查豫省
仓谷前督臣田文镜通饬所属均皆实贮其河南府
陕州各县除常平仓积谷外俱有存贮漕谷备用尽
可易米起运无庸另行采买原议虽不必拘定数
目但陕省兵精民食在所必需自应于漕谷内易米
十万石刻期起运以济邻封查陕州仓贮漕谷六万
四千一百余石灵宝县仓贮漕谷五万三千一百余
石阌乡县仓贮漕谷四万二千八百余石新安县仓
贮漕谷四千一百余石渑池县仓贮漕谷四千三百
六百余石除仍各留十分之三为本处平粜外五州
县应拨存七谷一十四万四千七百余石共应易米
七万二千三百余石又河南府现存漕谷七万七千
六百余石内应拨谷五万五千二百余石易米二万
七千六百余石凑足十万石之数惟是豫省仓储向
来不止二谷一米今次所拨二十万石之谷易米十
万石合算应有多余臣等委员察验除碾足十万石
之外实计多出米石若干自应一并运送陕省再查
陕州灵宝阌乡三州县临近黄河即可易米先运早
为接济陕省之用其河南府并渑池新安二县距太
阳渡水次三百余里亦不甚远俟陕州起运将完随
后接运庶舟车往返续脚价不致拥挤腾贵矣至
口袋一项查从前运米旧案每袋用银一钱五分今
用厚实棉布八尺即可装米一石连缝线工银每条
实需银九分较前每条可节省银六分共应置备口
袋十万条需银九千两臣等即于存公银内批准司
道会详照数动支办齐应用至陆运脚价原议照军
需案内每石每百里给银一钱六分船运每石每百
里给银四分臣等再四确查豫省水陆运费较之陕
省尚非昂贵应于起运之时核定确数统于存公银
内给发报销庶免浮冒者也今前项口袋不日即可
置备齐全现又专委开归粮道张建德会同南汝道
费谦流督催碾米并查太阳渡豫省并无船只向系
山陕两省民船撑驾诚恐临时有误复经分委佐贰
等员前往潼关等处照依时价催募仍咨明山陕二
省抚臣将应用船只委员兼同豫省人员催赴太阳
渡等处候载以便随到随即上船起运赴陕统俟各
该员具报到日臣王士俊即当亲往河南府陕州等
处督催开运不致稽迟有误公务除起程日期另疏
题报外所有动拨漕谷料理口袋脚价及委员查催
募船只缘由臣等合先会折奏
闻至前项动拨谷石应作何补还仓贮之处统俟陕运完
日臣等再行酌议具
奏伏乞
皇上睿鉴谨
奏
雍正拾壹年贰月
日
奏
為遵
旨議奏事竊照豫省於本年正月十五日接准户部咨大
學士伯鄂爾泰等議准陝西巡撫臣史貽直
奏請於河南府陝州等處或動撥倉貯穀石或就近採
買或十萬石或數萬石即行酌量運送所需脚價口
糧等項令臣王士俊臣孫國璽一并酌議具
奏等因部咨到日臣王士俊適由信陽州入境途次接
見南汝道費謙流因細詢運米情形據費謙流面稟
辦運之法雖有條理事關重務必得大員督率方無
貽誤隨經專委該道前往河南府陝州逐一查勘水
陸運道并所需脚價實應若干刻日確議詳報去後
二十五日臣王士俊到任會同臣孫國璽細查豫省
倉穀前督臣田文鏡通飭所屬均皆實貯其河南府
陝州各縣除常平倉積穀外俱有存貯漕穀備用儘
可易米起運無庸另行採買原議雖不必拘定數
目但陝省兵精民食在所必需自應於漕穀內易米
十萬石刻期起運以濟鄰封查陝州倉貯漕穀六萬
四千一百餘石靈寶縣倉貯漕穀五萬三千一百餘
石閿鄉縣倉貯漕穀四萬二千八百餘石新安縣倉
貯漕穀四千一百餘石澠池縣倉貯漕穀四千三百
六百餘石除仍各留十分之三為本處平糶外五州
縣應撥存七穀一十四萬四千七百餘石共應易米
七萬二千三百餘石又河南府現存漕穀七萬七千
六百餘石內應撥穀五萬五千二百餘石易米二萬
七千六百餘石湊足十萬石之數惟是豫省倉儲向
來不止二穀一米今次所撥二十萬石之穀易米十
萬石合算應有多餘臣等委員察驗除碾足十萬石
之外實計多出米石若干自應一并運送陝省再查
陝州靈寶閿鄉三州縣臨近黃河即可易米先運早
為接濟陝省之用其河南府并澠池新安二縣距太
陽渡水次三百餘里亦不甚遠俟陝州起運將完隨
後接運庶舟車往返續脚價不致擁擠騰貴矣至
口袋一項查從前運米舊案每袋用銀一錢五分今
用厚實棉布八尺即可裝米一石連縫線工銀每條
實需銀九分較前每條可節省銀六分共應置備口
袋十萬條需銀九千兩臣等即於存公銀內批准司
道會詳照數動支辦齊應用至陸運脚價原議照軍
需案內每石每百里給銀一錢六分船運每石每百
里給銀四分臣等再四確查豫省水陸運費較之陝
省尚非昂貴應於起運之時核定確數統於存公銀
內給發報銷庶免浮冒者也今前項口袋不日即可
置備齊全現又專委開歸糧道張建德會同南汝道
費謙流督催碾米并查太陽渡豫省並無船隻向係
山陝兩省民船撐駕誠恐臨時有誤復經分委佐貳
等員前往潼關等處照依時價催募仍咨明山陝二
省撫臣將應用船隻委員兼同豫省人員催赴太陽
渡等處候載以便隨到隨即上船起運赴陝統俟各
該員具報到日臣王士俊即當親往河南府陝州等
處督催開運不致稽遲有誤公務除起程日期另疏
題報外所有動撥漕穀料理口袋脚價及委員查催
募船隻緣由臣等合先會摺奏
聞至前項動撥穀石應作何補還倉貯之處統俟陝運完
日臣等再行酌議具
奏伏乞
皇上睿鑒謹
奏
雍正拾壹年貳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