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将招摇诈骗人民李汉三送刑部讯办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陈树萱
官职
工部左侍郎署理都察院左副者御史事务
具奏日期
雍正11年02月04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民众案件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着交部审拟具奏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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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工部右侍郎署理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事务革职留任陈树萱谨 奏为奏 闻事窃查指官诈骗律有明条生事招摇法无可贷 今有臣同县里民李汉三与臣素无往来忽于 上年十二月内来京至臣寓所求见称系赴部 捐纳臣见其言语支吾行踪诡秘加察访始 知其为湖南衡州府临武县矿砂一事奏停开 采商民曾在本省具呈未改李汉三假臣名色 到处招摇云伊与臣相熟赴部具呈包管准开 等语随有临武县民卢有虞承认盐费与李汉 三合伙来京潜住南城弘福寺中图向衙门打 点臣闻之骇异立即传问李汉三始则设词支 饰再三诘问方肯吐前情云在湖南时与临 武县民王日升立有合同二纸内云部费银二 百两系李汉三经管开采工费等项系王日升 经管寓有长沙县民尹绳武江南苏州民蔡自 全见证因与卢有虞商量合伙来京是实随递 出卢有虞亲笔畧节一纸复传问卢有虞据称 李汉三向伊等云开矿应在内部递呈京中有 臣照料事无不妥以致王日升尹绳武蔡自全 信以为实写立合同李汉三令伊独出盘缠商 同来京营干今见事毫无影响始知被李汉三 哄骗了等语及究问合同现在何处供云一纸 在王日升处一纸在李汉三家未曾携带来京 因究问合同内有无书写别语又复含糊不吐 实情臣查湖南矿砂奉 旨停采应否复开乃系本省地方官之事奸民李汉 三辄敢假臣名色哄骗愚民又复公然写立合 同捏称部费卢有虞听信指使串合招摇均系 奸匪生事之徒臣恐其脱逃潜匿当经知会提 督衙门密拿鸦禁相应据实 奏 闻将李汉三卢有虞交送刑部严讯确供按律定拟 至王日升尹绳武蔡自全等共事同谋亦非安 静之人应令该部行文本省查拿究并拘集 该犯的属追取合同送部查验分别发落为此 谨 奏 旨着交部审拟具奏钦此 雍正十一年二月 初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