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楚北丁银挂欠无据实陈明情形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迈柱
官职
湖广总督
具奏日期
雍正10年07月04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税收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将廷臣之议一并发来汝酌量行之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相机酌量
  • 廷寄

奏折正文

奏 为楚北丁银挂欠无几据实陈明仰祈 睿鉴事雍正十年六月二十二日臣接准大学士伯 鄂尔泰等奏折内开湖北巡抚王士俊奏称丁 随粮派一案臣等原议将新报升科之粮银抵 算并非以新升之丁银摊减王士俊错会原议 乃以升科丁银与更名地亩丁银摊减遂觉减 免无期不知以升科粮银与更名地亩丁银抵 算正自减免有日就新报粮银于钟祥等增丁 千两以外之县先行裁减便觉轻省自永无苦 乐不均之累应命仍照臣等原议行至更名地 亩加丁银两应命密饬钟祥等县少缓催比于 奏销时声明将该县考成从宽酌议至按察使 唐继祖奏称拏获张东周复有奸党聚众其钟 祥令王世经徇纵乘懦俟此案结后另行查报 严参所见亦是俟该督抚参奏到日交部严加 议处等因密议具奏奉 旨依议钦此抄寄到臣伏查张东周等聚众抗粮一 案已经具 题其王世经俟案结另参并密札抚臣王士俊钦 遵外窃臣奉 命兼理钱粮事务以来将北南西省雍正五年以前 积欠合共三十余万两仰体 皇仁细察民隐令州县设法劝征荷蒙 圣主洪福连年丰收民亦踊跃输将已完十分之九 即丁随粮派一案原据湖北八府并藩司详议 佥同臣查丁随粮派原属公平至当之良法此 山东直隶等省皆然臣于江西亦照故臣于楚 北一省循例请行两年以来无田者免累田多 者乐输行之颇有成效未闻有人含怨即钟祥 县三十余乡亦各完纳无异惟罗小利河西乡 二三土棍张东周等籍均丁之隙以减赋为词 鼓众抗粮乃抚臣王士俊初到湖北未悉民情 因二三土棍抗阻之案遂倡立已见谓丁银不 宜通省均摊请归各州县随田完纳等因具奏 奉 朱批与督臣商酌题请钦此臣前已缮疏直陈业经 阁臣议覆未便因土棍抗粮恻为更改奉 旨依议钦遵在案今抚臣将阁臣原议新报升科之 粮银抵算更名地亩丁银之处不悉心详释乃 以升科丁银与更名地亩丁银摊减遂以减免 无期错会具奏复经阁臣奏明已在 皇上睿鉴之中臣不复赘陈惟是抚臣奏称加派之 一邑重累更甚等语臣阅之甚为诧异查田粮 每银一两派丁银一钱二分九厘零一例并征 花户挂欠内多田粮非止挂欠丁银而抚臣独 指丁银挂欠累累是未完银两不分田粮丁银 俱作增丁未完之数甚属含糊且江夏等一十 九州县自加丁以来嘉鱼汉川孝感蕲水黄安 黄梅广济天门潜江监利石首松滋东阳等一 十三县雍正七八九年地丁银两全数通完内 汉川蕲水天门潜江监利五县各增丁银至一 千八九百两不等亦无挂欠分厘其未完之污 阳钟祥等六州县向来俗称疲顽挂欠钱粮非 因加丁重累所致今抚臣不论民之淳顽不察 官之勤惰以均丁良法为强加以抗粮聚众为 重累以通省民情乐输为人人含怨臣实不解 再查通省更名田粮一十四万六千余两共派 丁银一万八千余两现有雍正七八两年新报 升科粮银七千七百六十余两遵照阁臣原议 于钟祥等增银千两以外之县先行裁减造册 送部外至阁臣议令更名地亩加丁银两密饬 钟祥等县少缓催比之处臣查未完钱粮州县 惟污阳一州雍正七八九年钱粮虽共有未完 银三万一千一百余两未完钱粮民赋居多实 缘该州地处低洼从前收成歉薄民力维艰雍 正八年内已蒙 皇上轸念民瘼将康熙五十五年起至雍正四年底 十年实在民欠钦奉 俞旨蠲免其地方贫疲又在 圣鉴之中非更名地亩增有丁银之所致也应请毋 庸饬令缓征至钟祥县雍正八九两年尚有未 完银三千二百六十两江陵县雍正七年未完 银九百一十余两荆门州雍正八年未完银五 百二十余两江夏县雍正九年未完银一千一 百余两汉阳县雍正九年未完银七百九十余 两俱系零星尾欠约计每户丁银多则钱许少 则分厘不等并无挂欠累累亦无庸饬缓至于 雍正十年钱粮本年二麦早稻俱已丰收中晚 禾亦皆吐穗将近收获民间输纳亦易为力更 无庸饬缓催比可否伏乞 皇上命阁臣议覆遵行臣本从苏累便民起见若果 民情稍有不便又何敢渎陈 圣聪伏祈 睿鉴臣谨 奏 雍正拾年柒月 初肆 日湖广总督臣迈柱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