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楚北丁银挂欠无据实陈明情形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迈柱
- 官职
- 湖广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10年07月0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将廷臣之议一并发来汝酌量行之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为楚北丁银挂欠无几据实陈明仰祈
睿鉴事雍正十年六月二十二日臣接准大学士伯
鄂尔泰等奏折内开湖北巡抚王士俊奏称丁
随粮派一案臣等原议将新报升科之粮银抵
算并非以新升之丁银摊减王士俊错会原议
乃以升科丁银与更名地亩丁银摊减遂觉减
免无期不知以升科粮银与更名地亩丁银抵
算正自减免有日就新报粮银于钟祥等增丁
千两以外之县先行裁减便觉轻省自永无苦
乐不均之累应命仍照臣等原议行至更名地
亩加丁银两应命密饬钟祥等县少缓催比于
奏销时声明将该县考成从宽酌议至按察使
唐继祖奏称拏获张东周复有奸党聚众其钟
祥令王世经徇纵乘懦俟此案结后另行查报
严参所见亦是俟该督抚参奏到日交部严加
议处等因密议具奏奉
旨依议钦此抄寄到臣伏查张东周等聚众抗粮一
案已经具
题其王世经俟案结另参并密札抚臣王士俊钦
遵外窃臣奉
命兼理钱粮事务以来将北南西省雍正五年以前
积欠合共三十余万两仰体
皇仁细察民隐令州县设法劝征荷蒙
圣主洪福连年丰收民亦踊跃输将已完十分之九
即丁随粮派一案原据湖北八府并藩司详议
佥同臣查丁随粮派原属公平至当之良法此
山东直隶等省皆然臣于江西亦照故臣于楚
北一省循例请行两年以来无田者免累田多
者乐输行之颇有成效未闻有人含怨即钟祥
县三十余乡亦各完纳无异惟罗小利河西乡
二三土棍张东周等籍均丁之隙以减赋为词
鼓众抗粮乃抚臣王士俊初到湖北未悉民情
因二三土棍抗阻之案遂倡立已见谓丁银不
宜通省均摊请归各州县随田完纳等因具奏
奉
朱批与督臣商酌题请钦此臣前已缮疏直陈业经
阁臣议覆未便因土棍抗粮恻为更改奉
旨依议钦遵在案今抚臣将阁臣原议新报升科之
粮银抵算更名地亩丁银之处不悉心详释乃
以升科丁银与更名地亩丁银摊减遂以减免
无期错会具奏复经阁臣奏明已在
皇上睿鉴之中臣不复赘陈惟是抚臣奏称加派之
一邑重累更甚等语臣阅之甚为诧异查田粮
每银一两派丁银一钱二分九厘零一例并征
花户挂欠内多田粮非止挂欠丁银而抚臣独
指丁银挂欠累累是未完银两不分田粮丁银
俱作增丁未完之数甚属含糊且江夏等一十
九州县自加丁以来嘉鱼汉川孝感蕲水黄安
黄梅广济天门潜江监利石首松滋东阳等一
十三县雍正七八九年地丁银两全数通完内
汉川蕲水天门潜江监利五县各增丁银至一
千八九百两不等亦无挂欠分厘其未完之污
阳钟祥等六州县向来俗称疲顽挂欠钱粮非
因加丁重累所致今抚臣不论民之淳顽不察
官之勤惰以均丁良法为强加以抗粮聚众为
重累以通省民情乐输为人人含怨臣实不解
再查通省更名田粮一十四万六千余两共派
丁银一万八千余两现有雍正七八两年新报
升科粮银七千七百六十余两遵照阁臣原议
于钟祥等增银千两以外之县先行裁减造册
送部外至阁臣议令更名地亩加丁银两密饬
钟祥等县少缓催比之处臣查未完钱粮州县
惟污阳一州雍正七八九年钱粮虽共有未完
银三万一千一百余两未完钱粮民赋居多实
缘该州地处低洼从前收成歉薄民力维艰雍
正八年内已蒙
皇上轸念民瘼将康熙五十五年起至雍正四年底
十年实在民欠钦奉
俞旨蠲免其地方贫疲又在
圣鉴之中非更名地亩增有丁银之所致也应请毋
庸饬令缓征至钟祥县雍正八九两年尚有未
完银三千二百六十两江陵县雍正七年未完
银九百一十余两荆门州雍正八年未完银五
百二十余两江夏县雍正九年未完银一千一
百余两汉阳县雍正九年未完银七百九十余
两俱系零星尾欠约计每户丁银多则钱许少
则分厘不等并无挂欠累累亦无庸饬缓至于
雍正十年钱粮本年二麦早稻俱已丰收中晚
禾亦皆吐穗将近收获民间输纳亦易为力更
无庸饬缓催比可否伏乞
皇上命阁臣议覆遵行臣本从苏累便民起见若果
民情稍有不便又何敢渎陈
圣聪伏祈
睿鉴臣谨
奏
雍正拾年柒月 初肆 日湖广总督臣迈柱
奏
為楚北丁銀掛欠無幾據實陳明仰祈
睿鑒事雍正十年六月二十二日臣接准大學士伯
鄂爾泰等奏摺內開湖北巡撫王士俊奏稱丁
隨糧派一案臣等原議將新報陞科之糧銀抵
算並非以新陞之丁銀攤減王士俊錯會原議
乃以陞科丁銀與更名地畝丁銀攤減遂覺減
免無期不知以陞科糧銀與更名地畝丁銀抵
算正自減免有日就新報糧銀於鍾祥等增丁
千兩以外之縣先行裁減便覺輕省自永無苦
樂不均之累應命仍照臣等原議行至更名地
畝加丁銀兩應命密飭鍾祥等縣少緩催比於
奏銷時聲明將該縣考成從寬酌議至按察使
唐繼祖奏稱拏獲張東周復有奸黨聚眾其鍾
祥令王世經徇縱乘懦俟此案結後另行查報
嚴參所見亦是俟該督撫參奏到日交部嚴加
議處等因密議具奏奉
旨依議欽此抄寄到臣伏查張東周等聚眾抗糧一
案已經具
題其王世經俟案結另參并密札撫臣王士俊欽
遵外竊臣奉
命兼理錢糧事務以來將北南西省雍正五年以前
積欠合共三十餘萬兩仰體
皇仁細察民隱令州縣設法勸徵荷蒙
聖主洪福連年豐收民亦踴躍輸將已完十分之九
即丁隨糧派一案原據湖北八府并藩司詳議
僉同臣查丁隨糧派原屬公平至當之良法此
山東直隸等省皆然臣於江西亦照故臣於楚
北一省循例請行兩年以來無田者免累田多
者樂輸行之頗有成效未聞有人含怨即鍾祥
縣三十餘鄉亦各完納無異惟羅小利河西鄉
二三土棍張東周等籍均丁之隙以減賦為詞
鼓眾抗糧乃撫臣王士俊初到湖北未悉民情
因二三土棍抗阻之案遂倡立已見謂丁銀不
宜通省均攤請歸各州縣隨田完納等因具奏
奉
硃批與督臣商酌題請欽此臣前已繕疏直陳業經
閣臣議覆未便因土棍抗糧惻為更改奉
旨依議欽遵在案今撫臣將閣臣原議新報陞科之
糧銀抵算更名地畝丁銀之處不悉心詳釋乃
以陞科丁銀與更名地畝丁銀攤減遂以減免
無期錯會具奏復經閣臣奏明已在
皇上睿鑒之中臣不復贅陳惟是撫臣奏稱加派之
一邑重累更甚等語臣閱之甚為詫異查田糧
每銀一兩派丁銀一錢二分九釐零一例並徵
花戶掛欠內多田糧非止掛欠丁銀而撫臣獨
指丁銀掛欠累累是未完銀兩不分田糧丁銀
俱作增丁未完之數甚屬含糊且江夏等一十
九州縣自加丁以來嘉魚漢川孝感蘄水黃安
黃梅廣濟天門潛江監利石首松滋東陽等一
十三縣雍正七八九年地丁銀兩全數通完內
漢川蘄水天門潛江監利五縣各增丁銀至一
千八九百兩不等亦無掛欠分釐其未完之污
陽鍾祥等六州縣向來俗稱疲頑掛欠錢糧非
因加丁重累所致今撫臣不論民之淳頑不察
官之勤惰以均丁良法為強加以抗糧聚眾為
重累以通省民情樂輸為人人含怨臣實不解
再查通省更名田糧一十四萬六千餘兩共派
丁銀一萬八千餘兩現有雍正七八兩年新報
陞科糧銀七千七百六十餘兩遵照閣臣原議
於鍾祥等增銀千兩以外之縣先行裁減造冊
送部外至閣臣議令更名地畝加丁銀兩密飭
鍾祥等縣少緩催比之處臣查未完錢糧州縣
惟污陽一州雍正七八九年錢糧雖共有未完
銀三萬一千一百餘兩未完錢糧民賦居多實
緣該州地處低窪從前收成歉薄民力維艱雍
正八年內已蒙
皇上軫念民瘼將康熙五十五年起至雍正四年底
十年實在民欠欽奉
俞旨蠲免其地方貧疲又在
聖鑒之中非更名地畝增有丁銀之所致也應請毋
庸飭令緩徵至鍾祥縣雍正八九兩年尚有未
完銀三千二百六十兩江陵縣雍正七年未完
銀九百一十餘兩荆門州雍正八年未完銀五
百二十餘兩江夏縣雍正九年未完銀一千一
百餘兩漢陽縣雍正九年未完銀七百九十餘
兩俱係零星尾欠約計每戶丁銀多則錢許少
則分釐不等並無掛欠累累亦無庸飭緩至於
雍正十年錢糧本年二麥早稻俱已豐收中晚
禾亦皆吐穗將近收穫民間輸納亦易為力更
無庸飭緩催比可否伏乞
皇上命閣臣議覆遵行臣本從甦累便民起見若果
民情稍有不便又何敢瀆陳
聖聰伏祈
睿鑒臣謹
奏
雍正拾年柒月 初肆 日湖廣總督臣邁柱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4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