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审办大名府扈三等行劫案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刘于义
官职
刑部尚书署理直隶总督事务
具奏日期
雍正10年07月04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民众案件
题目提及府
7直隶大名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应照例问拟将情由声说具题岂有任意折奏违例定拟之理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批评

奏折正文

奏 刑部尚书署理直隶总督事务臣刘于义谨 奏为据实 叩奏 伏 皇上 圣鉴事臣查雍正八年直隶河间顺德广平大名四 府俱被水灾内惟大名一府尤甚蒙 皇上百计拯恤即于八年秋冬之间赈米赈银而大 名一府于九年春季青黄不接时又蒙 皇上续加赈济万姓得以安全查大名府属之长垣 东明开州自雍正八年十一月至雍正九年 四月有扈三等行劫索廷美等家盗案一十六 起内除有两案尚未缉获外其一千四起共盗 一百六十名已获八十三名内病毙五十五名 现存二十八名彼时各州县以各犯或执有柳 杖或网缚事主形迹似盗故俱以盗案申报前 署督臣唐执玉据文俱奏缉防在案今臣逐一 亲审所得赃物或粮谷数斗或小钱数百文俱 系近村穷民一时为饥饿所迫见有饶裕之家 起而窃夺并非积匪惯盗情尚可悯查定例直 隶盗案自雍正八年以后不分首从俱应斩决 在臣止应执法岂敢原情但恭遇 皇上如此如天好生臣若不将各案实在情形 闻仍复照常拟断在 圣主无由而知臣清夜扪心实有不自安者今谨据 实陈 奏可否仰邀 皇上格外 天恩容臣将此十六案现获人犯并将来续获人犯 其盗首及网缚事主之犯照减等例以流罪发 遣其无知为从之犯枷责发落饬令地方官严 行管束不许外出为匪如有再犯仍照原案治 罪应否如此完结或应照定例问拟完结之处 伏恳 皇上睿鉴批示施行谨 奏请 旨 雍正十年七月初四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1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