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秋审停鞫之犯请分别宽减以广皇仁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刁承祖
- 官职
- 江南江苏按察使司按察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10年06月13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似此奏者甚多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江南苏州按察使司按察使臣刁承祖谨
奏为秋审停鞠之犯请分别寛减以广
皇仁事查定例秋审人犯三次缓决情罪无可更定
即停鞠监候今岁江苏等处秋审人犯提审者
二百四十五起停鞠者一百八十一起此一百
八十一起之中有盗犯因赃迹未明或伙盗未
获而监候者有命犯因首凶已正法或审非谋
故而缓决者自康熙四十七年至今历审十余
次或七八次监候二十年至十余年不等我
皇上如天好生慎重民命强盗案件荷蒙
定例开明法所难宥情有可原分别正法减等曲予
矜全此等停鞠之犯原在不赦之条第既沐
天恩不即正法久羁圜圉终化狱燐伏乞
皇上大沛恩纶将监候之犯事在雍正元年以前
历经秋审缓决者按其监禁年月远近分别所
犯情罪或有稍可从宽照强盗免死减等例分
发黑龙江都纳乌喇等处地方安插
令该管官不时查点严加约束倘有再犯即行
正法庶久羁之犯咸沐更生之仁而浩荡
皇恩直同天地之无疆矣谨
奏
雍正拾年陆月 拾叁 日
奏
江南蘇州按察使司按察使臣刁承祖謹
奏為秋審停鞠之犯請分別寛減以廣
皇仁事查定例秋審人犯三次緩決情罪無可更定
即停鞠監候今歲江蘇等處秋審人犯提審者
二百四十五起停鞠者一百八十一起此一百
八十一起之中有盜犯因赃跡未明或夥盜未
獲而監候者有命犯因首兇已正法或審非謀
故而緩決者自康熙四十七年至今歷審十餘
次或七八次監候二十年至十餘年不等我
皇上如天好生慎重民命強盜案件荷蒙
定例開明法所難宥情有可原分別正法減等曲予
矜全此等停鞠之犯原在不赦之條第既沐
天恩不即正法久羈圜圉終化獄燐伏乞
皇上大沛恩綸將監候之犯事在雍正元年以前
歷經秋審緩決者按其監禁年月遠近分別所
犯情罪或有稍可從寬照強盜免死減等例分
發黑龍江都納烏喇等處地方安插
令該管官不時查點嚴加約束倘有再犯即行
正法庶久羈之犯咸沐更生之仁而浩蕩
皇恩直同天地之無疆矣謹
奏
雍正拾年陸月 拾叁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6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