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天津城外沿濠空地兵丁建房居住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补熙
- 官职
- 署理天津总兵官印务镶白旗汉军副都统
- 具奏日期
- 雍正10年闰05月1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14直隶天津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是与督臣详酌行之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署理天津总兵官务镇白旗汉军副都统臣补熙谨
奏为奏
闻事窃查天津城垣俱已修造工竣惟监臣鄂礼咨会交收随
檄行城守都司查勘四面委系坚固取具收管在案惟查
津城外沿濠隙地与市廛相接之处原有民人开设铺面
嗣因修城有碍工作俱令拆毁今城工已竣据民人等呈
请照旧纳租开铺以资生理复据三营兵丁亦具呈情愿
于城外沿濠隙地自造营房居住以免每年赁房之费各
等情由城守营都司具详前来臣恐盖屋有妨城墙道
路批令三营确查公议去后嗣据中军游击孙志雄右营
游击张复弘城守营都司李甲早等会同详称查得天津
城外四面除骑沟碍道靠城不准盖造房屋外其可以盖
房之处西南二面计长六百余丈濶七八丈东北二面计
长八十丈濶四丈如盖造营房铺户等屋沿城尚余隙地
自二丈至四五丈不等并无妨碍城垣道路并查明铺户
盖屋原有地租每年约收二百余两向系城守营收用等
因臣随亲往踏勘俱与所详无异伏思兵丁有守城应差
供操之责今三营兵丁向无房屋者俱系赁房居住散处
河东水西每逢差操之际不能齐声而入队伍殊有未
便若将城外西南二面空濶余地准令兵丁自盖房屋居
住既可资其捍卫亦复便于差操而伊等又省逐年赁房
之费其城外附近市廛处亦应听如居民所请开设铺面
照旧贸易以顺民情但不许靠城骑沟碍道务令离城二
丈方准盖造勒石定界永远遵行仍咨会督臣备案以杜
将来侵占之弊至从前铺民所纳地租查系历来将弁私
收公用与营伍无涉但历年久远仰恳
圣慈从宽免究并祈嗣后
恩赏此项地租为津镇鼓励兵丁犒赏及公费不敷之用如蒙
俞允应令城守营都司查明铺户若干租银若干造册呈送存
流交代每年租银交中军游击收贮如有公事详明动支
至兵丁盖屋之地槩免纳租以惠穷兵如此实与营伍有
益军民两便但事关城郭地面盖造房屋臣不敢专擅理
合缮折奏
闻谨
奏
雍正十年闰五月
大
日
奏
署理天津總兵官務鎮白旗漢軍副都統臣補熙謹
奏為奏
聞事竊查天津城垣俱已修造工竣惟監臣鄂禮咨會交收隨
檄行城守都司查勘四面委係堅固取具收管在案惟查
津城外沿濠隙地與市廛相接之處原有民人開設鋪面
嗣因修城有碍工作俱令拆毀今城工已竣據民人等呈
請照舊納租開鋪以資生理復據三營兵丁亦具呈情願
於城外沿濠隙地自造營房居住以免每年賃房之費各
等情由城守營都司具詳前來臣恐蓋屋有妨城牆道
路批令三營確查公議去後嗣據中軍遊擊孫志雄右營
遊擊張復弘城守營都司李甲早等會同詳稱查得天津
城外四面除騎溝碍道靠城不准蓋造房屋外其可以蓋
房之處西南二面計長六百餘丈濶七八丈東北二面計
長八十丈濶四丈如蓋造營房鋪戶等屋沿城尚餘隙地
自二丈至四五丈不等並無妨礙城垣道路併查明鋪戶
蓋屋原有地租每年約收二百餘兩向係城守營收用等
因臣隨親往踏勘俱與所詳無異伏思兵丁有守城應差
供操之責今三營兵丁向無房屋者俱係賃房居住散處
河東水西每逢差操之際不能齊聲而入隊伍殊有未
便若將城外西南二面空濶餘地准令兵丁自蓋房屋居
住既可資其捍衛亦復便於差操而伊等又省逐年賃房
之費其城外附近市廛處亦應聽如居民所請開設鋪面
照舊貿易以順民情但不許靠城騎溝碍道務令離城二
丈方准蓋造勒石定界永遠遵行仍咨會督臣備案以杜
將來侵佔之弊至從前鋪民所納地租查係歷來將弁私
收公用與營伍無涉但歷年久遠仰懇
聖慈從寬免究併祈嗣後
恩賞此項地租為津鎮鼓勵兵丁犒賞及公費不敷之用如蒙
俞允應令城守營都司查明鋪戶若干租銀若干造冊呈送存
流交代每年租銀交中軍遊擊收貯如有公事詳明動支
至兵丁蓋屋之地槩免納租以惠窮兵如此實與營伍有
益軍民兩便但事關城郭地面蓋造房屋臣不敢專擅理
合繕摺奏
聞謹
奏
雍正十年閏五月
大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45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