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米谷二麦收成分数与粮价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徐聚伦
- 官职
- 河南布政使司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10年闰05月01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气候粮价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总听督臣料理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河南布政使司布政使臣徐聚伦谨
奏为
闻事窃惟年谷之丰歉关乎民生之休戚丰则宜导
之以节俭使家有余储歉则宜筹之于事先使
民无艰食此皆抚藩地方官之责任而收成厚
薄更当据实
闻以仰副
圣主勤求民隐之至意臣查豫省仰赖
皇上洪福二麦大率丰收市价平减如开封河南怀
庆南阳汝宁等五府陈许禹郑陜光汝等七州
并所属各报麦收八九十分归德府属六七八
分不等其彰卫二府属惟临漳林县获嘉淇县
报有八九分收成新乡滑县濬县报有七分收
成其余安阳汤阴武安涉县内黄汲县辉县延
津等处收成止五六分不等理合
奏
闻再河北彰卫等府前因屡值歉收荷蒙
圣恩浩荡叠加赈恤借粜并行小民不致乏食白叟
黄童无不感颂
皇仁伏查民借南漕米石臣等原
奏于麦后每米一石还麦一石三斗俟秋后易谷
贮仓臣思借米人户既蒙接济之
恩麦后自应照数还官惟是彰卫二府属现有薄收
之处若一概催追恐所得麦粮无几既欲糊口
又欲还官民力或有不能似非所以仰体
圣天子保赤之
盛心臣因酌分三等其收成八分以上者应令照数
还麦七分者先还麦一半其余一半俟秋后还
谷五六分收成者俱宽至秋后凡借米一石竟
还谷二石目下民力既无拮据之虑秋间又省
易谷出入之繁实属两便随具详督臣照行在
案理合一并
奏明伏乞
皇上睿鉴为此谨
奏
雍正拾年闰伍月 叁 日河南布政使臣徐聚伦
(朱批:据陈督臣所奏)
奏
河南布政使司布政使臣徐聚倫謹
奏為
聞事竊惟年穀之豐歉關乎民生之休戚豐則宜導
之以節儉使家有餘儲歉則宜籌之於事先使
民無艱食此皆撫藩地方官之責任而收成厚
薄更當據實
聞以仰副
聖主勤求民隱之至意臣查豫省仰賴
皇上洪福二麥大率豐收市價平減如開封河南懷
慶南陽汝寧等五府陳許禹鄭陜光汝等七州
并所屬各報麥收八九十分歸德府屬六七八
分不等其彰衛二府屬惟臨漳林縣獲嘉淇縣
報有八九分收成新鄉滑縣濬縣報有七分收
成其餘安陽湯陰武安涉縣內黃汲縣輝縣延
津等處收成止五六分不等理合
奏
聞再河北彰衛等府前因屢值歉收荷蒙
聖恩浩蕩疊加賑恤借糶並行小民不致乏食白叟
黃童無不感頌
皇仁伏查民借南漕米石臣等原
奏於麥後每米一石還麥一石三斗俟秋後易穀
貯倉臣思借米人戶既蒙接濟之
恩麥後自應照數還官惟是彰衛二府屬現有薄收
之處若一概催追恐所得麥糧無幾既欲糊口
又欲還官民力或有不能似非所以仰體
聖天子保赤之
盛心臣因酌分三等其收成八分以上者應令照數
還麥七分者先還麥一半其餘一半俟秋後還
穀五六分收成者俱寬至秋後凡借米一石竟
還穀二石目下民力既無拮据之慮秋間又省
易穀出入之繁實屬兩便隨具詳督臣照行在
案理合一并
奏明伏乞
皇上睿鑒為此謹
奏
雍正拾年閏伍月 叁 日河南布政使臣徐聚倫
(朱批:據陳督臣所奏)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7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