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开垦昭通土地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高其倬
- 官职
- 两江总督署理云贵广西总督印务
- 具奏日期
- 雍正09年12月1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农业
- 题目提及府
- 234云南昭通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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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两江总督署理云贵广西总督印务臣高其倬谨
奏为奏
闻事督臣鄂尔泰向臣言昭通开垦一节系是
要务虽经料理尚未办竣应即行办理臣
查昭通设兵安营所需兵米皆资于附近
之外州县山路崎岖输不易而昭通土
田肥腴可种水田之处颇多若开垦渐广
不但兵米可资且使民户日增填实地方
化猓众为耕民易疆为乐土调剂昭通
之法开垦诚为要务现今已届深冬转瞬
即春耕之候臣随飞檄布政使葛森粮储
道黄士杰议详臣又酌定批行委令楚雄
府知府储之盘运带各员前往昭通将田
地分别细查其水道田塍俱皆现成曾经
种过稻田者用力少而成功速当年垦种
即可收成此种作为熟水田其有水可引
宜种稻谷而从未经种者作为生水田其
只可种殖杂粮不能关为水田者作为旱
田亦分生熟二项俱令一一查明除今年
已经招垦之七百余户仍令将原领之田
照旧耕种外又飞檄附近昭通之寻甸等
各州县分行上紧招慕垦户每人于起身
后每日给路费五分俱限于正月二十日
以前到昭照例每户给与牛犁籽种银十
二两安插居住每人给以田二十亩令其
垦种此给田之处令办理之员先尽熟水
田给垦熟水田给完再尽生水田给垦生
水田又完然后以旱田给垦但旱田历来
猓户种者居多又须将旱田之附近新经
安插之猓民住处者先尽给猓民余剩者
给垦户耕种凡给与兵民猓户之田俱令
于分给之始即立清界限以杜将来纷争
之葛藤各开垦之处量其远近每处派官
一员督课耕务期于来年将昭通之熟
水田遍垦不使余剩则秋成之后本处兵
米可以接济因事不能迟待臣现令司道
议详于捐纳开垦银两内动给办理俟来
年垦田成熟即酌收米谷估值归还工本
俟数年陆续归清工本之后定额令其纳
赋本田给与本人俾为永业则民户自然
日增猓习自然渐化其垦户路费及各委
员盘费臣酌于官庄变价银内给发所有
垦田动项详细数目缘由容臣另疏
题报外臣谨先将情节缮折
奏
闻谨
奏
雍正玖年拾贰月拾伍日
奏
兩江總督署理雲貴廣西總督印務臣高其倬謹
奏為奏
聞事督臣鄂爾泰向臣言昭通開墾一節係是
要務雖經料理尚未辦竣應即行辦理臣
查昭通設兵安營所需兵米皆資於附近
之外州縣山路崎嶇輸不易而昭通土
田肥腴可種水田之處頗多若開墾漸廣
不但兵米可資且使民戶日增填實地方
化猓眾為耕民易疆為樂土調劑昭通
之法開墾誠為要務現今已屆深冬轉瞬
即春耕之候臣隨飛檄布政使葛森糧儲
道黃士傑議詳臣又酌定批行委令楚雄
府知府儲之盤運帶各員前往昭通將田
地分別細查其水道田塍俱皆現成曾經
種過稻田者用力少而成功速當年墾種
即可收成此種作為熟水田其有水可引
宜種稻穀而從未經種者作為生水田其
只可種殖雜糧不能關為水田者作為旱
田亦分生熟二項俱令一一查明除今年
已經招墾之七百餘戶仍令將原領之田
照舊耕種外又飛檄附近昭通之尋甸等
各州縣分行上緊招慕墾戶每人於起身
後每日給路費五分俱限於正月二十日
以前到昭照例每戶給與牛犁籽種銀十
二兩安插居住每人給以田二十畝令其
墾種此給田之處令辦理之員先儘熟水
田給墾熟水田給完再儘生水田給墾生
水田又完然後以旱田給墾但旱田歷來
猓戶種者居多又須將旱田之附近新經
安插之猓民住處者先儘給猓民餘剩者
給墾戶耕種凡給與兵民猓戶之田俱令
於分給之始即立清界限以杜將來紛爭
之葛藤各開墾之處量其遠近每處派官
一員督課耕務期於來年將昭通之熟
水田遍墾不使餘剩則秋成之後本處兵
米可以接濟因事不能遲待臣現令司道
議詳於捐納開墾銀兩內動給辦理俟來
年墾田成熟即酌收米穀估值歸還工本
俟數年陸續歸清工本之後定額令其納
賦本田給與本人俾為永業則民戶自然
日增猓習自然漸化其墾戶路費及各委
員盤費臣酌於官庄變價銀內給發所有
墾田動項詳細數目緣由容臣另疏
題報外臣謹先將情節繕摺
奏
聞謹
奏
雍正玖年拾貳月拾伍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5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