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缴交内务府盐规银两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齐士齐
- 官职
- 长芦巡盐御史
- 具奏日期
- 雍正09年11月16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缴纳奏折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览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长芦巡盐御史臣齐士齐谨
奏为恭报解交内务府银两事该山东运司杨弘
俊详称遵将盐院盐规项内扣解应帮笔帖式
银五千两并奏裁随差笔帖式每年山东应给
银三千六百一十两零二钱于雍正玖年拾壹
月初伍日差官何师孟解赴内务府广储司库
交纳等情详报到臣该臣看得巡盐御史
向有应帮笔帖式银伍千两山东运司每年应
给笔帖式银三千六百一十两零二钱业经前
盐臣莽鹄立
奏明饬令该运司照数按年解送在案所有
雍正捌年伍月拾伍日起至雍正玖年伍月拾
肆日应解银两今据该司杨弘俊详报遵将前
项银捌千陆百壹拾两贰钱于本年拾壹月
初伍日差官何师孟解赴内务府广储司库交
纳等情前来理合缮折
奏报伏祈
皇上睿鉴饬下内务府查收施行谨具
奏
闻
雍正玖年拾壹月 日长芦巡盐御史臣齐士齐
奏
長蘆巡鹽御史臣齊士齊謹
奏為恭報解交內務府銀兩事該山東運司楊弘
俊詳稱遵將鹽院鹽規項內扣解應幫筆帖式
銀五千兩并奏裁隨差筆帖式每年山東應給
銀三千六百一十兩零二錢於雍正玖年拾壹
月初伍日差官何師孟解赴內務府廣儲司庫
交納等情詳報到臣該臣看得巡鹽御史
向有應幫筆帖式銀伍千兩山東運司每年應
給筆帖式銀三千六百一十兩零二錢業經前
鹽臣莽鵠立
奏明飭令該運司照數按年解送在案所有
雍正捌年伍月拾伍日起至雍正玖年伍月拾
肆日應解銀兩今據該司楊弘俊詳報遵將前
項銀捌千陸百壹拾兩貳錢於本年拾壹月
初伍日差官何師孟解赴內務府廣儲司庫交
納等情前來理合繕摺
奏報伏祈
皇上睿鑒飭下內務府查收施行謹具
奏
聞
雍正玖年拾壹月 日長蘆巡鹽御史臣齊士齊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7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