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丈勘泗州等州县新淤土地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尹继善
- 官职
- —
- 具奏日期
- 雍正09年10月0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261安徽泗州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若所见可以自信即当题奏者若尚有可疑折请何益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臣尹继善谨
奏为奏
闻事钦奉
上谕泗州虹县等五州县丈勘新淤之地从前派委
之员办理草率未尽确核或至赋浮于田小民
难以输将令臣等再加确勘仰见
圣恩高厚保赤诚求至周至渥臣等谨遵办理先委
员将从前黄水经行来曾经行界址查确择标
记认尚委凤阳道何宗韩督丈泗虹二州县委
常镇道王之琦同淮安府知府督丈宿桃三
县复选委干练之员随同办理臣等谆切指示
详悉分晰拨核具报于雍正八年六月间将及
勘竣适各州县被水勘荒查账公务繁多未遑
兼顾然据勘明详报前来泗州原报新淤地一
千七百四十八顷一十六亩八分零今再加确
丈除行粮芦地外实丈见部弓地一千二百七
十四顷九十七亩零原报淤复水沉地七千四
百四十五顷零原系历年冬勘之地报淤案内
称坐落湖边所淤尚浅地甚低洼等语并无的
确界址今湖边一带现无涸地应仍归于冬勘
另报红县原报淤地四百七十四顷九十七亩
零今再加确丈适合部弓之数惟宁县原报淤
地二千八百顷今再加确丈除去行粮芦地外
实丈见部弓地八百二十八顷零原报淤复小
河地一千一百六十顷四十一亩零今再加确
丈除去先已升科行粮芦地外实丈见部弓地
一千二百九十五顷七十一亩一分零又滨河
地一千七十九顷四亩零今再加确丈实丈见
部弓地一千二百六十二顷三十一亩五分零
宿迁县原报淤地四千七十三顷今再加确丈
除去行粮芦地外实丈见部弓地一千九百六十
六顷九十四亩八分零桃源县原报滩租改科
地三百四十二顷七十四亩六分零今再加确
丈实丈见部弓地三百二十四顷八十二亩原
报淤复水沉地八百八十二顷亦系每年冬勘
坐落湖边暂涸随沉无从施丈均应仍归冬勘
另报以上共丈出地七千四百二十一顷三十
四亩零但查各州县粮则惟桃源分有六则轻
重不等如泗州虹县睢宁宿迁向俱一则行粮
泗州虹县每部弓地一亩折行粮地二分睢宁
每部弓地一亩折行粮地六分六厘宿迁每部
弓地一亩折行粮地五分皆因此等州县地亩
逼近湖河堤堰纵横旱潦难于蓄泄土力瘠薄
收获轻微是以科粮亦随地制宜照部弓折算
各有相沿旧例即与苏松等处行粮折实平田
之义大概相同自雍正五年朱口堵筑黄水消
涸泥沙停凝一律淤平行粮芦地亦俱盖有新
淤莫能骤辨从前委员但见有淤即为丈勘未
经细查其地原有芦粮但知按亩即报起科未
经查明旧例原有折实此原丈之数所以多寡
不符也今丈勘确寔除扣行粮芦地外丈出部
弓地七千四百二十一顷零寔系新淤皆可耕
植似应照各该州县旧例粮则折算起科办赋
伏惟
国课民生均关重大臣仰体
训谕殚心竭力总期严底澄清不敢使赋有浮多亦
不令地有隐漏今办理已竣合先奏
闻恭请
指示以便具
题再淤出之地即间在行粮芦地之内承种淤地
亦即原有芦地之人并请照各该州县地界归
并管辖则惟科完粮俱属省便所有台安一卫
官役似应裁去以节冗费合并奏
闻谨
奏
雍正玖年拾月 初柒 日
臣尹繼善謹
奏為奏
聞事欽奉
上諭泗州虹縣等五州縣丈勘新淤之地從前派委
之員辦理草率未盡確覈或至賦浮於田小民
難以輸將令臣等再加確勘仰見
聖恩高厚保赤誠求至周至渥臣等謹遵辦理先委
員將從前黃水經行來曾經行界址查確擇標
記認尚委鳳陽道何宗韓督丈泗虹二州縣委
常鎮道王之琦同淮安府知府督丈宿桃三
縣復選委幹練之員隨同辦理臣等諄切指示
詳悉分晰撥覈具報於雍正八年六月間將及
勘竣適各州縣被水勘荒查賬公務繁多未遑
兼顧然據勘明詳報前來泗州原報新淤地一
千七百四十八頃一十六畝八分零今再加確
丈除行糧蘆地外實丈見部弓地一千二百七
十四頃九十七畝零原報淤復水沉地七千四
百四十五頃零原係歷年冬勘之地報淤案內
稱坐落湖邊所淤尚淺地甚低窪等語並無的
確界址今湖邊一帶現無涸地應仍歸於冬勘
另報紅縣原報淤地四百七十四頃九十七畝
零今再加確丈適合部弓之數惟寧縣原報淤
地二千八百頃今再加確丈除去行糧蘆地外
實丈見部弓地八百二十八頃零原報淤復小
河地一千一百六十頃四十一畝零今再加確
丈除去先已陞科行糧蘆地外實丈見部弓地
一千二百九十五頃七十一畝一分零又濱河
地一千七十九頃四畝零今再加確丈實丈見
部弓地一千二百六十二頃三十一畝五分零
宿遷縣原報淤地四千七十三頃今再加確丈
除去行糧蘆地外實丈見部弓地一千九百六十
六頃九十四畝八分零桃源縣原報灘租改科
地三百四十二頃七十四畝六分零今再加確
丈實丈見部弓地三百二十四頃八十二畝原
報淤復水沉地八百八十二頃亦係每年冬勘
坐落湖邊暫涸隨沉無從施丈均應仍歸冬勘
另報以上共丈出地七千四百二十一頃三十
四畝零但查各州縣糧則惟桃源分有六則輕
重不等如泗州虹縣睢寧宿遷向俱一則行糧
泗州虹縣每部弓地一畝折行糧地二分睢寧
每部弓地一畝折行糧地六分六釐宿遷每部
弓地一畝折行糧地五分皆因此等州縣地畝
逼近湖河堤堰縱橫旱潦難於蓄洩土力瘠薄
收穫輕微是以科糧亦隨地制宜照部弓折算
各有相沿舊例即與蘇松等處行糧折實平田
之義大概相同自雍正五年朱口堵築黃水消
涸泥沙停凝一律淤平行糧蘆地亦俱蓋有新
淤莫能驟辨從前委員但見有淤即為丈勘未
經細查其地原有蘆糧但知按畝即報起科未
經查明舊例原有折實此原丈之數所以多寡
不符也今丈勘確寔除扣行糧蘆地外丈出部
弓地七千四百二十一頃零寔係新淤皆可耕
植似應照各該州縣舊例糧則折算起科辦賦
伏惟
國課民生均關重大臣仰體
訓諭殫心竭力總期嚴底澄清不敢使賦有浮多亦
不令地有隱漏今辦理已竣合先奏
聞恭請
指示以便具
題再淤出之地即間在行糧蘆地之內承種淤地
亦即原有蘆地之人並請照各該州縣地界歸
併管轄則惟科完糧俱屬省便所有臺安一衛
官役似應裁去以節冗費合並奏
聞謹
奏
雍正玖年拾月 初柒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4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