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河道地以地丈定赋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定柱
- 官职
- 署理永定河道事务监察御史
- 具奏日期
- 雍正09年09月1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今岁收成少歉非目下举行事宜观汝甚多事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署理永定河道事务监察御史奴才定柱谨
奏为敬陈管见仰祈
睿鉴事窃思任土作贡
国之常经若私种隐粮不独有干
功令亦易生争夺之端查永定河下汛于雍正四
年改筑新堤挑挖地亩蒙我
皇上加惠黎元至优极渥业经照数给还房地价値
并豁免钱粮在案所有旧河身一道自郭家务
起至柳岔口止计长五十余里约有地一百余
顷俱系官地乃附近居民恃种几沟均系私自
开垦并未报官起科诚恐豪强之辈见有耕种
成熟以为人可种之产即生贪图之心互相
争夺滋生事端势难免查地方官以河身之
地应河道管理顾而不问而河道以丈地定赋
系地方官之责又不经管以致任听私种并不
使之随垦随报将界址清理也以奴才愚见应
将此项地亩令地方官即就现在本人耕种地
段逐一查丈注明亩数四至如系游人开垦即
照纳租之例令其变租该游如系民人开垦即
照开垦之例酌定赋则限年升科如此则地界
既清不惟永杜奸民侵占之心而耕田纳赋即
现在种之人亦得以安然长享其产业矣再查
康熙三十七年前抚臣于成龙奏准改筑堤河
自金门闸起至武家庄止俱系除粮现今河身
以内两旁淤垫滩地约有数百余顷游民布种
甚多此项河滩地亩亦应一并查明令纳租赋
倘嗣后水势迁徙或致沙压难以布种即令本
人报明地方官查勘确实免其租赋如内中或
有当年不愿除粮者即着本人报明名亩数
段址与粮册查对果属相符仍令照旧营业亦
于民情大有益奴才因事关河道起见故敢
冒昧陈
奏是否可采伏乞
皇上睿鉴勅下户部议覆施行为此具
奏谨
奏
雍正九年九月
初 日
奏
署理永定河道事務監察御史奴才定柱謹
奏為敬陳管見仰祈
睿鑒事竊思任土作貢
國之常經若私種隱糧不獨有干
功令亦易生爭奪之端查永定河下汛於雍正四
年改築新堤挑挖地畝蒙我
皇上加惠黎元至優極渥業經照數給還房地價値
並豁免錢糧在案所有舊河身一道自郭家務
起至柳岔口止計長五十餘里約有地一百餘
頃俱係官地乃附近居民恃種幾溝均係私自
開墾並未報官起科誠恐豪強之輩見有耕種
成熟以為人可種之產即生貪圖之心互相
爭奪滋生事端勢難免查地方官以河身之
地應河道管理顧而不問而河道以丈地定賦
係地方官之責又不經管以致任聽私種並不
使之隨墾隨報將界址清理也以奴才愚見應
將此項地畝令地方官即就現在本人耕種地
段逐一查丈註明畝數四至如係遊人開墾即
照納租之例令其變租該遊如係民人開墾即
照開墾之例酌定賦則限年陞科如此則地界
既清不惟永杜奸民侵佔之心而耕田納賦即
現在種之人亦得以安然長享其產業矣再查
康熙三十七年前撫臣于成龍奏准改築堤河
自金門閘起至武家莊止俱係除糧現今河身
以內兩旁淤墊灘地約有數百餘頃遊民佈種
甚多此項河灘地畝亦應一併查明令納租賦
倘嗣後水勢遷徙或致沙壓難以佈種即令本
人報明地方官查勘確實免其租賦如內中或
有當年不願除糧者即着本人報明名畝數
段址與糧冊查對果屬相符仍令照舊營業亦
於民情大有益奴才因事關河道起見故敢
冒昧陳
奏是否可採伏乞
皇上睿鑒勅下户部議覆施行為此具
奏謹
奏
雍正九年九月
初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6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