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军营设立储仓贮存米石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冯吉品
- 官职
- 署理福建福宁镇总兵官印务
- 具奏日期
- 雍正09年06月2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军务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所奏太琐屑繁渎未暇观览一字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署理福建福宁镇总兵官印务臣冯吉品谨
奏为奏
闻事窃臣于雍正六年拾贰月初捌日抵任署理
接准原任福宁镇总兵官臣杨琮咨为遵
旨请商事内称为查前任总兵官颜光旿
奏请营中设立储仓谷石理部议奏足五千石
接济兵食年冬买足五千石外剩银壹百
伍拾捌两零业经
奏明
天听请
旨作何动用嗣奉
朱批与督提商酌行钦此随经呈明总督高其倬
批司议详将所剩银两仍令买谷以为留有
余补不足之法今行据游击杨永呈报雍正
捌年分收过仓谷银两并余剩银两各数日
前来但本镇杨琮叨沐
皇恩调补陕西凉州总兵已经接到部文即应卸
事起行所有捌年分收谷数目应俟新署镇
查核等因到臣准咨之后随即清查前项
储谷数目叠檄饬催臣标中军游击杨永将
捌年分应买储谷五千石并余剩银两凑买
之谷贮仓嗣据游击杨永册报买储仓谷
石数目前来臣覆查得雍正捌年分民间市
价每石谷肆钱捌分零伍毫于参伍月内
青黄不接之际经前任镇臣杨琮借兵食
每石谷减价伍分定银肆钱参分零伍毫共
收银贰千壹百伍拾贰两伍钱至冬成时经
中军游击杨永选差诚实之丁驰赴州属产
谷地方照依民间时价买谷还仓每石谷需
银参钱玖分捌厘肆毫零除照原额买谷伍
千石又将
奏剩银壹百伍拾捌两陆钱伍分买谷壹百玖
拾捌石贰斗共买谷伍千壹百玖拾捌石贰
斗外剩银又剩银壹百陆拾两肆钱臣节
将此项剩银应照前在总督高其倬批司
议详年分余剩谷银一并买谷贮仓以为
留有余补不足之例随又依照前价参钱玖
分捌厘肆毫零之数买得谷肆百零贰石陆
斗壹共谷伍千陆百石零捌斗一并贮仓臣
接代明白照例备造清册呈送总督臣刘世
明暨咨送署提督臣张起云查核并请会咨
代
奏仍一面分送巡抚臣赵国麟布政使潘体丰
署粮道事按察使李玉𬭎各听其查核外
雍正玖年肆月贰拾柒日承准总督臣刘世
明批臣呈详查镇仓积谷石前经署院咨
准部覆既称奏足五千石之数应饬加谨收
贮以济兵食如有亏空即行
题参至下剩银两该镇俟冬成照数买谷入
仓覆
奏等因业行遵照去后今既交代明白下剩银
两又经买贮似毋庸会咨覆
奏应就该镇遵行可也册存等因本年陆
月拾玖日又准署提督臣张起云咨称查此
案积谷原系福宁镇衙门自行
奏报续据下剩银两经前镇杨琮揭
奏奉有
朱批与督提商酌行之
旨今既将前剩银两买谷入仓交代明白则作何
奏报之处应听照依旧例而行更不必总督暨
提督再为覆
奏也臣伏思前任镇臣颜光旿遵
旨设立储仓即倣朱伦瀚社仓之法今已现储
足五千石而添捌年分冬成下剩银两又买
谷捌百零贰斗捌升此递年春夏照时价酌
减平粜冬成依时价买籴还仓留有余补不
足之外更有增益约有千石便可借给标属
各营因其法而推行以济青黄不接有裨兵
食所有雍正捌年分采买储仓谷石例应
奏闻
天听今督提二臣俱行令臣自行
奏报臣谨将雍正捌年分买补储仓额谷五千
石并粜年分余下银两凑买谷参百玖拾捌
石贰斗及捌年分又剩下谷银添买谷肆百
零贰石陆斗共贮谷伍千陆百石零捌斗数
目具折专差臣标中军外委把总林兆元赍
捧奏
闻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至查此案仓谷数目应缮本
题报但前任镇臣自雍正贰年间起历年俱系
奏报臣不敢越例具本合并
奏明
雍正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奏
署理福建福寧鎮總兵官印務臣馮吉品謹
奏為奏
聞事竊臣於雍正六年拾貳月初捌日抵任署理
接准原任福寧鎮總兵官臣楊琮咨為遵
旨請商事內稱為查前任總兵官顏光旿
奏請營中設立儲倉穀石理部議奏足五千石
接濟兵食年冬買足五千石外剩銀壹百
伍拾捌兩零業經
奏明
天聽請
旨作何動用嗣奉
硃批與督提商酌行欽此隨經呈明總督高其倬
批司議詳將所剩銀兩仍令買穀以為留有
餘補不足之法今行據遊擊楊永呈報雍正
捌年分收過倉穀銀兩并餘剩銀兩各數日
前來但本鎮楊琮叨沐
皇恩調補陝西涼州總兵已經接到部文即應卸
事起行所有捌年分收穀數目應俟新署鎮
查核等因到臣准咨之後隨即清查前項
儲穀數目叠檄飭催臣標中軍遊擊楊永將
捌年分應買儲穀五千石并餘剩銀兩湊買
之穀貯倉嗣據遊擊楊永冊報買儲倉穀
石數目前來臣覆查得雍正捌年分民間市
價每石穀肆錢捌分零伍毫於參伍月內
青黃不接之際經前任鎮臣楊琮借兵食
每石穀減價伍分定銀肆錢參分零伍毫共
收銀貳千壹百伍拾貳兩伍錢至冬成時經
中軍遊擊楊永選差誠實之丁馳赴州屬產
穀地方照依民間時價買穀還倉每石穀需
銀參錢玖分捌厘肆毫零除照原額買穀伍
千石又將
奏剩銀壹百伍拾捌兩陸錢伍分買穀壹百玖
拾捌石貳斗共買穀伍千壹百玖拾捌石貳
斗外剩銀又剩銀壹百陸拾兩肆錢臣節
將此項剩銀應照前在總督高其倬批司
議詳年分餘剩穀銀一并買穀貯倉以為
留有餘補不足之例隨又依照前價參錢玖
分捌厘肆毫零之數買得穀肆百零貳石陸
斗壹共穀伍千陸百石零捌斗一併貯倉臣
接代明白照例備造清冊呈送總督臣劉世
明暨咨送署提督臣張起雲查核并請會咨
代
奏仍一面分送巡撫臣趙國麟布政使潘體豐
署糧道事按察使李玉鋐各聽其查核外
雍正玖年肆月貳拾柒日承准總督臣劉世
明批臣呈詳查鎮倉積穀石前經署院咨
准部覆既稱奏足五千石之數應飭加謹收
貯以濟兵食如有虧空即行
題參至下剩銀兩該鎮俟冬成照數買穀入
倉覆
奏等因業行遵照去後今既交代明白下剩銀
兩又經買貯似毋庸會咨覆
奏應就該鎮遵行可也冊存等因本年陸
月拾玖日又准署提督臣張起雲咨稱查此
案積穀原係福寧鎮衙門自行
奏報續據下剩銀兩經前鎮楊琮揭
奏奉有
硃批與督提商酌行之
旨今既將前剩銀兩買穀入倉交代明白則作何
奏報之處應聽照依舊例而行更不必總督暨
提督再為覆
奏也臣伏思前任鎮臣顏光旿遵
旨設立儲倉即倣朱倫瀚社倉之法今已現儲
足五千石而添捌年分冬成下剩銀兩又買
穀捌百零貳斗捌升此遞年春夏照時價酌
減平糶冬成依時價買糴還倉留有餘補不
足之外更有增益約有千石便可借給標屬
各營因其法而推行以濟青黃不接有裨兵
食所有雍正捌年分採買儲倉穀石例應
奏聞
天聽今督提二臣俱行令臣自行
奏報臣謹將雍正捌年分買補儲倉額穀五千
石并糶年分餘下銀兩湊買穀參百玖拾捌
石貳斗及捌年分又剩下穀銀添買穀肆百
零貳石陸斗共貯穀伍千陸百石零捌斗數
目具摺專差臣標中軍外委把總林兆元齎
捧奏
聞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至查此案倉穀數目應繕本
題報但前任鎮臣自雍正貳年間起歷年俱係
奏報臣不敢越例具本合併
奏明
雍正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69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