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请敕部自京发遣各处之罪犯务请按照定例酌定名数分批起解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张广泗
- 官职
- 贵州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9年06月1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查议奏闻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贵州巡抚臣张广泗谨
奏为奏请
圣鉴事窃照自京发遣各处罪犯向来起解之后或
因本起名数已多或于途间会集同行以致彼
此倚藉党援凡经过处所或需索钱财或扰累
店户或借故延挨甚至殴差辱官不听约束一
无顾忌嗣于雍正六年内经河东督臣田文镜
于解犯牌票等事奏奏犯人传通索理等诈财
辱官一案并请将嗣后如有解犯不服约束在
经过处所辱官诈财生事不法者许地方官暂
行羁禁密明请
旨即于经过处所正法又请将犯人酌定名数分起
解送嗣后案内人犯众多至五名以上者每五
名作一起解送等因俱经部定议奉
旨通行钦遵在案是诚惩戒凶顽便于防护之良法
所有黔省自雍正八年六月至今准到刑部陆
续发遣安抚之偷刨人参罪犯计二十四起共
一百六十余名口其有发遣云南安抚经过黔
省通解前进者亦属相等缘以上人犯当日部
中虽系分起造解但每遇一起内竟有二十余
名以及十余名不等者或每起内虽各祇数名
而于分发两三省之犯
系属一路仍致多犯同行又或几起人犯于两
三日内接连佥发而狡黠之徒明知伊同伙人
犯后起即来遂于途间借故延待因之逐渐拥
集至五六十名之多一齐解送在各犯虽不敢
似从前索理等恣横不法之甚然人数既众每
至一处需索酒食多讨夫价扰累店民等项在
所不免且犯人起解时有锁鎻填注解牌甚
明乃中途竟行开放若遇接替之地方官不肯
因循仍欲加以锁鎻则以数十犯之众不独彼
等倔强不遵即州县亦不能有如许之锁鎻可
以增添如许之差役足数管押尤无疎脱可
虑也臣于发遣滇黔各犯俱先行檄饬沿途地
方官务令照例锁鎻严行解送到省然后查明
犯人起数除安抚点省各犯外其发遣滇省之
犯著令分起陆续解送不许拥集壅延并将定
例大书告示遍挂通衢仍令各该州县凡解犯
到彼于点收转解之时当堂宣谕俾知凛遵约
束不致滋事惟是臣查此等发遣案犯皆不安
本分致干法纪之徒长途解送呈容稍有疎虞
臣用敢据实奏请
皇上俯赐勅谕部臣嗣后解犯务照定例名数分起
佥发倘犯人虽系分发各省而总经由一途者
则应酌量间日遣解免致拥集滋弊并通饬各
省督抚转饬州县地方官悉遵部发火牌票
将犯人照起解送前进务须锁鎻如式不得私
行开放及任听狡延会集多犯致滋扰累如内
中有疾病等项应留养者照例留养另行解送
毋庸别犯又侍倘有故违经督抚查出即行
题叅其接替之州县如将上站解到多犯漫不分
别依样转解并犯人并无锁鎻不为加添竟令
散行著一并查叅照例议处如此实力奉行庶
解犯无滋扰疎脱之虞而地方有司亦不敢朦
忽从事矣臣谨缮折
奏陈伏祈
皇上睿鉴为此谨
奏
雍正玖年陆月
拾伍
日
该折朱批内容为:该部查议奏。
奏
貴州巡撫臣張廣泗謹
奏為奏請
聖鑒事竊照自京發遣各處罪犯向來起解之後或
因本起名數已多或於途間會集同行以致彼
此倚藉黨援凡經過處所或需索錢財或擾累
店戶或藉故延挨甚至毆差辱官不聽約束一
無顧忌嗣於雍正六年內經河東督臣田文鏡
於解犯牌票等事奏奏犯人傳通索理等詐財
辱官一案并請將嗣後如有解犯不服約束在
經過處所辱官詐財生事不法者許地方官暫
行羈禁密明請
旨即於經過處所正法又請將犯人酌定名數分起
解送嗣後案內人犯眾多至五名以上者每五
名作一起解送等因俱經部定議奉
旨通行欽遵在案是誠懲戒兇頑便於防護之良法
所有黔省自雍正八年六月至今准到刑部陸
續發遣安撫之偷刨人參罪犯計二十四起共
一百六十餘名口其有發遣雲南安撫經過黔
省通解前進者亦屬相等緣以上人犯當日部
中雖係分起造解但每遇一起內竟有二十餘
名以及十餘名不等者或每起內雖各祇數名
而於分發兩三省之犯
係屬一路仍致多犯同行又或幾起人犯於兩
三日內接連僉發而狡黠之徒明知伊同夥人
犯後起即來遂於途間藉故延待因之逐漸擁
集至五六十名之多一齊解送在各犯雖不敢
似從前索理等恣橫不法之甚然人數既眾每
至一處需索酒食多討夫價擾累店民等項在
所不免且犯人起解時有鎖鎻填註解牌甚
明乃中途竟行開放若遇接替之地方官不肯
因循仍欲加以鎖鎻則以數十犯之眾不獨彼
等倔強不遵即州縣亦不能有如許之鎖鎻可
以增添如許之差役足數管押尤無疎脫可
慮也臣於發遣滇黔各犯俱先行檄飭沿途地
方官務令照例鎖鎻嚴行解送到省然後查明
犯人起數除安撫點省各犯外其發遣滇省之
犯著令分起陸續解送不許擁集壅延并將定
例大書告示遍掛通衢仍令各該州縣凡解犯
到彼於點收轉解之時當堂宣諭俾知凜遵約
束不致滋事惟是臣查此等發遣案犯皆不安
本分致干法紀之徒長途解送呈容稍有疎虞
臣用敢據實奏請
皇上俯賜勅諭部臣嗣後解犯務照定例名數分起
僉發倘犯人雖係分發各省而總經由一途者
則應酌量間日遣解免致擁集滋弊并通飭各
省督撫轉飭州縣地方官悉遵部發火牌票
將犯人照起解送前進務須鎖鎻如式不得私
行開放及任聽狡延會集多犯致滋擾累如內
中有疾病等項應留養者照例留養另行解送
毋庸別犯又侍倘有故違經督撫查出即行
題叅其接替之州縣如將上站解到多犯漫不分
別依樣轉解并犯人並無鎖鎻不為加添竟令
散行著一併查叅照例議處如此實力奉行庶
解犯無滋擾疎脫之虞而地方有司亦不敢朦
忽從事矣臣謹繕摺
奏陳伏祈
皇上睿鑒為此謹
奏
雍正玖年陸月
拾伍
日
该折朱批内容为:该部查议奏。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26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