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拟委派专人负责主办硝磺二物之开采运输保管等情以绝流弊又以后应充发烟瘴罪犯应分解散置各地不宜聚众一处易于滋事由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常安
- 官职
- 贵州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09年04月21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矿物等资源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亦言之督臣商酌看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贵州布政使奴才常安谨
奏为敬陈管见仰祈
睿鉴事窃硝磺贡物为军器鎗砲火药之用最关重
大故律例私贩有禁乃奸民嗜利仍敢贩卖该
管地方官非不知失察踈纵干于例议而因循
忽视者益缘州县官征比钱粮人命逃盗壹切
词讼等件事务纷繁而硝磺出产穷岩荒谷岂
能日逐亲查以故私开之处不及周知其已报
官开采之处不过凭借乡保或委一二长随衙
役前往监看所委人役不能朝夕坐守往往失
于防范甚或串同分肥奸民恃滋胆大此出产
之根源查察未严也各处关津要隘非不盘诘
奸民潜偷暗度百计遮藏关津恒被欺瞒即有
盘获发觉地方官虑干波及代为宽释奸民侥
幸法网可漏厚利可得此私贩之遍处不绝也
近奉
特旨查禁私开私贩仰见
皇上无微不照
圣虑周详久远奴才窃思欲绝其弊必清其源清源
之要莫如委官专任其责衔令督抚酌拣干练
之佐贰或试用待缺者东西南北特委肆员分
路查察某处产硝某处出磺有无奸民私开荒
山穷谷一一周查申报不得假手乡地以为了
事其现在报官开采者即交该委员盘查如开
采处多委员即移明该州县转令吏目县丞典
史分任监督从前已获硝磺实有若干日逐采
获复有若干以拾日壹报督抚查核倘委员收
多报少奉行不力或滋扰地方督抚查参从重
治罪统以壹年更代凡采获之硝磺督抚酌量
该省之镇协营参年伍年操防火药需用按数
分给并协济不出产硝磺之邻省镇协营外赢
余者或贮本省或行解部磺矿严行封闭其有
可采而未开之处果该省缺之需用则委官开
采否则不得擅开如民间铺户有需用者赴该
地方官呈明取结缴银领买照例硝不得过百
觔磺不得过伍拾觔更毋许并卖如此专任稽
查盘诘之责奉行自必悉心搜清私开私卖之
源奸贩可以永杜矣
一滇黔粤西粤僻省皆称烟瘴凡应充发烟
瘴地方罪犯部中分晰肆省该省择烟瘴郡县
转发安置其他无甚烟瘴者不发也但每省中
有烟瘴之郡县多者伍陆处少则贰叁处罪犯
积渐安置每处不啻数拾余名此等犯罪之人
原系赋性凶顽法所当诛者仰邀
恩与宽予更生俟其改悔遣善伊等既到遣所岂
能各发天良虽该地方文武员弁派拨兵役日
夕看守而聚处既多历时既久防范稍疎不无
他虑承办之官或泥于烟瘴字样有犯解交总
于此数处分发奴才窃思此肆省地方总系极
边荒徼尽可通融均分安置乃使多犯聚居数
处实为不可然不分情罪轻重任意发交亦属
未当益罪犯充发虽同而情由不无轻重之分
奴才拟请嗣后凡有前项充发之人部中酌其
所犯如情由稍轻者行文该抚酌于通省向来
未曾发犯之郡县量为派发不必定在旧时数
处若情罪可恶者开明烟瘴字样该抚照旧日
烟瘴郡县安置于律法毫无违悖奸宄之萌实
可潜消也以上贰条奴才一得之愚可否采择
伏祈
皇上睿鉴施行奴才无任悚惶战栗之至为此谨
奏
雍正玖年肆月 贰拾壹 日
奏
貴州布政使奴才常安謹
奏為敬陳管見仰祈
睿鑒事竊硝磺貢物為軍器鎗砲火藥之用最關重
大故律例私販有禁乃奸民嗜利仍敢販賣該
管地方官非不知失察踈縱干於例議而因循
忽視者益緣州縣官征比錢糧人命逃盜壹切
詞訟等件事務紛繁而硝磺出產窮岩荒谷豈
能日逐親查以故私開之處不及周知其已報
官開採之處不過憑藉鄉保或委一二長隨衙
役前往監看所委人役不能朝夕坐守往往失
於防範甚或串同分肥奸民恃滋膽大此出產
之根源查察未嚴也各處關津要隘非不盤詰
奸民潛偷暗度百計遮藏關津恒被欺瞞即有
盤獲發覺地方官慮干波及代為寬釋奸民僥
倖法網可漏厚利可得此私販之遍處不絕也
近奉
特旨查禁私開私販仰見
皇上無微不照
聖慮周詳久遠奴才竊思欲絕其弊必清其源清源
之要莫如委官專任其責銜令督撫酌揀幹練
之佐貳或試用待缺者東西南北特委肆員分
路查察某處產硝某處出磺有無奸民私開荒
山窮谷一一周查申報不得假手鄉地以為了
事其現在報官開採者即交該委員盤查如開
採處多委員即移明該州縣轉令吏目縣丞典
史分任監督從前已獲硝磺實有若干日逐採
獲復有若干以拾日壹報督撫查核倘委員收
多報少奉行不力或滋擾地方督撫查參從重
治罪統以壹年更代凡採獲之硝磺督撫酌量
該省之鎮協營參年伍年操防火藥需用按數
分給併協濟不出產硝磺之鄰省鎮協營外贏
餘者或貯本省或行解部磺礦嚴行封閉其有
可採而未開之處果該省缺之需用則委官開
採否則不得擅開如民間鋪戶有需用者赴該
地方官呈明取結繳銀領買照例硝不得過百
觔磺不得過伍拾觔更毋許並賣如此專任稽
查盤詰之責奉行自必悉心搜清私開私賣之
源奸販可以永杜矣
一滇黔粵西粵僻省皆稱烟瘴凡應充發烟
瘴地方罪犯部中分晰肆省該省擇烟瘴郡縣
轉發安置其他無甚烟瘴者不發也但每省中
有烟瘴之郡縣多者伍陸處少則貳叁處罪犯
積漸安置每處不啻數拾餘名此等犯罪之人
原係賦性兇頑法所當誅者仰邀
恩與寬予更生俟其改悔遣善伊等既到遣所豈
能各發天良雖該地方文武員弁派撥兵役日
夕看守而聚處既多歷時既久防範稍疎不無
他慮承辦之官或泥於烟瘴字樣有犯解交總
於此數處分發奴才竊思此肆省地方總係極
邊荒徼儘可通融均分安置乃使多犯聚居數
處實為不可然不分情罪輕重任意發交亦屬
未當益罪犯充發雖同而情由不無輕重之分
奴才擬請嗣後凡有前項充發之人部中酌其
所犯如情由稍輕者行文該撫酌於通省向來
未曾發犯之郡縣量為派發不必定在舊時數
處若情罪可惡者開明烟瘴字樣該撫照舊日
烟瘴郡縣安置於律法毫無違悖奸宄之萌實
可潛消也以上貳條奴才一得之愚可否採擇
伏祈
皇上睿鑒施行奴才無任悚惶戰慄之至為此謹
奏
雍正玖年肆月 貳拾壹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05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