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错拟朱振基之罪情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郝玉麟
- 官职
- 广东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8年12月20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人事案件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该部严察议奏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为冒
奏销拟实情仰乞
圣恩鉴察事窃臣接准部咨臣审
题朱振基一案奉
旨朱振基治罪之处甚属宽法轻纵将本折还着另
行定拟将情由明白回奏此案承审定拟各员着
交部严察议奏钦此臣跪读之下惶惧战栗置身
无地伏念臣由末弁荷蒙
圣祖仁皇帝深恩超拔历任至副将又蒙我
皇上逾格殊恩由副将补授总兵提督而至总督感
激图报自宜百倍寻常今竟将如此悖逆大案
毫不详慎错拟轻纵又蒙
皇上不即加严饬臣另拟明白回奏臣祗应钦遵
另拟
题覆伏候严处何敢更为渎
奏但此案之冒昧错拟罪实由臣若不据实
奏明是臣既冒昧错拟于前复朦胧隐蔽于后则
臣之罪几上通于天矣伏查朱振基一犯县府
两司历审原供具载
题案臣亦不敢琐陈但该犯问拟罪名之处原据
南海县知县刘庶署番禺县知县令升理瑶同
知庞屿照依在朝官员结交朋党紊乱朝政律
拟斩由广州府知府吴骞覆审照拟解司据按
察使黄文炜同布政使王士俊会讯供情无异
但按其罪名未协改照大逆不首之律拟流呈
解到臣臣亲讯之下反复诘讯该犯朱振基
矢口如一臣一时被其愚惑且查该司等所拟
之罪与律意未确又该有浙江督臣李卫审
题张昌言之案随发单令该司等覆核可否妥详
去后旋据该司等将朱振基此照拟杖呈详前
来臣一时愚昧随从该司
题在案惟是逆犯吕留良悖逆奸邪妄肆讥议罪
应寸磔之犯今朱振基竟敢袭达悖位送入祠
内供奉迨至逆迹败露私将牌位撤毁又不首
明实与浙江张昌言之呈明撤毁者不同乃臣
不能详查其情罪以致问拟错悮委系实情臣
原不敢存一毫私见如果有心卖法轻纵自难
逃
圣明洞鉴实系臣律例未谙愚昧舛错至今追悔无
及臣有何辩处况朱振基于臣八月初二日具
题之后旬日之间即伏冥诛益见该犯之罪不容
逭今蒙
圣恩高厚不即治臣冒昧轻纵之愆令臣明白回奏
臣何敢于
君父之前稍有一字欺隐愈滋罪戾谨合将情由据实
具折
奏明伏乞
皇上勅部将臣严加议处以为愚昧舛错者戒臣不
胜恐惧惶悔之至再本案臣接准部行随即转
饬另行定拟去后催据该司等于十二月十九
日详列臣查情节尚有未符现在确核拟律另
拟恭疏具
题外合并陈明臣玉麟谨专差把总殷仁杰目兵
刘士进赍捧具
奏
议部严察议奏
雍正八年十二月 二十 日具
奏為冒
奏銷擬實情仰乞
聖恩鑒察事竊臣接准部咨臣審
題朱振基一案奉
旨朱振基治罪之處甚屬寬法輕縱將本摺還着另
行定擬將情由明白回奏此案承審定擬各員着
交部嚴察議奏欽此臣跪讀之下惶懼戰慄置身
無地伏念臣由末弁荷蒙
聖祖仁皇帝深恩超拔歷任至副將又蒙我
皇上逾格殊恩由副將補授總兵提督而至總督感
激圖報自宜百倍尋常今竟將如此悖逆大案
毫不詳慎錯擬輕縱又蒙
皇上不即加嚴飭臣另擬明白回奏臣祗應欽遵
另擬
題覆伏候嚴處何敢更為瀆
奏但此案之冒昧錯擬罪實由臣若不據實
奏明是臣既冒昧錯擬於前復朦朧隱蔽於後則
臣之罪幾上通於天矣伏查朱振基一犯縣府
兩司歷審原供具載
題案臣亦不敢瑣陳但該犯問擬罪名之處原據
南海縣知縣劉庶署番禺縣知縣令陞理瑤同
知龐嶼照依在朝官員結交朋黨紊亂朝政律
擬斬由廣州府知府吳騫覆審照擬解司據按
察使黃文煒同布政使王士俊會訊供情無異
但按其罪名未協改照大逆不首之律擬流呈
解到臣臣親訊之下反覆詰訊該犯朱振基
矢口如一臣一時被其愚惑且查該司等所擬
之罪與律意未確又該有浙江督臣李衛審
題張昌言之案隨發單令該司等覆核可否妥詳
去後旋據該司等將朱振基此照擬杖呈詳前
來臣一時愚昧隨從該司
題在案惟是逆犯呂留良悖逆奸邪妄肆譏議罪
應寸磔之犯今朱振基竟敢襲達悖位送入祠
內供奉迨至逆迹敗露私將牌位撤毀又不首
明實與浙江張昌言之呈明撤毀者不同乃臣
不能詳查其情罪以致問擬錯悞委係實情臣
原不敢存一毫私見如果有心賣法輕縱自難
逃
聖明洞鑒實係臣律例未諳愚昧舛錯至今追悔無
及臣有何辯處况朱振基於臣八月初二日具
題之後旬日之間即伏冥誅益見該犯之罪不容
逭今蒙
聖恩高厚不即治臣冒昧輕縱之愆令臣明白回奏
臣何敢於
君父之前稍有一字欺隱愈滋罪戾謹合將情由據實
具摺
奏明伏乞
皇上勅部將臣嚴加議處以為愚昧舛錯者戒臣不
勝恐懼惶悔之至再本案臣接准部行隨即轉
飭另行定擬去後催據該司等於十二月十九
日詳列臣查情節尚有未符現在確核擬律另
擬恭疏具
題外合併陳明臣玉麟謹專差把總殷仁傑目兵
劉士進齎捧具
奏
議部嚴察議奏
雍正八年十二月 二十 日具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5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