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河津县历年冲塌地亩及村庄民全为数极多请浚疏淤沙以安民生事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励宗万
官职
翰林院侍读革职仍留山西巡察之任效力赎罪行走
具奏日期
雍正08年11月16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水利
题目提及府
181山西绛州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言之抚臣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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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翰林院侍读单畴仍留山西巡抚之任効力赎罪行走臣励宗万谨 奏为奏 闻河津县历年冲塌地亩并村庄民舍数目亟请疏 濬于沙以安民生事窃臣查绛州属河津县西 南一带地方逼临汾黄二河每当夏秋水长之 时所有近河村庄田亩庐舍多因水刷沙岸恒 有侵陷坍塌之患臣抵任以来虽屡有所闻因 未经亲历其境且无案可稽今臣于九月间巡 察至河津县亲到该县西南境界临河之处遍 行查勘窃见水势漫无常岸皆沙土并无堤 防当夏秋之时水流沙底潜侵暗刷往往有近 水地亩未见冲塌而离河丈余之地先行坍陷 者臣询问附近居民据称汾黄二河深为河津 西南一带之害坍塌田亩房屋非若南省黄河 水性可比经由地内潜行逐日刷倒居民难以 意度可以迁徙预避每遇一时坍塌所有田亩 房舍不及徙避多被沉陷臣随询访防御之法 应从何策居民等称河沙坍涨不常疏濬既无 所施土质不坚筑堤亦属无益惟将对面山脚 下淤沙疏濬则水性舒缓自不致急流侵塌等 语并称自雍正二年至雍正八年计坍塌村庄 共三十二处地上共一万五千余亩房屋共一 千八百间地方官长籍言坍塌地亩可以随 坍随涨不肯奏达 圣主又未详动工修濬永保无虞臣又询以历年坍 塌地亩果否可以随坍随涨据称坍陷之后虽 渐次涨出但一经水浸之余浮土嫩又兼淤 有河沙须至数年之久方可耕种其房屋地基 经水浸地脚不坚难以复盖屋宇是以每年 水盛之时人心惶惶一值侵坍居民播迁秋成 无望等语臣到县城该县知县张渡进见臣即 询开河水情形据该县历历陈说与臣所询附 河村民之语相同臣随诘以身为亲民之官地 方既有如此水害何以不据实详报又据称雍 正二三四等年共塌地九十九顷余前令陆长 华任内之事原系前令隐匿灾荒并未具报自 雍正五年至本年内系现令张渡任内之事皆 据实申报虽奉各上司饬令捐资赈济设法料 理但知县微员年年赈济力不能给且疏濬工 程浩大更无力捐赔只得因循日久遇有坍塌 地亩移拆房屋即造册申报听候上司酌夺等 语臣复询阅历年坍陷地亩房屋数目随据该 县分晰年分细数开具印单到臣臣伏思我 皇上御极以来刻刻以民生为念惟恐一夫不获其 所偶遇荒歉发帑赈恤动逾千万务使穷黎均 沾实惠至于临河地方尤廑 圣念发帑修筑堤工开濬引导动用钱粮尤不能以 数计皆由我 皇上爱民如伤奠安亿兆之盛心今河津一县西南 临河地方年年被水侵刷以致田舍坍塌累万 盈千若不亟为绸缪议以疏濬之法不但有负 我 皇上爱养穷黎之盛心且恐将来坍塌无所底止既 据居民佥称对河山下疏濬于沙即可安居乐 业兹当冬令河水退涸之时正可相度情形以 待春融动工修濬臣既亲历其地不敢不据实 奏 闻并将知县张渡开送被塌地亩村庄数目清册谨 另缮折一并恭呈 睿鉴臣谨 奏 雍正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