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将南海县丞移驻广州新城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王士俊
- 官职
- —
- 具奏日期
- 雍正08年11月1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37广东广州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听督抚定夺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臣王士俊谨
奏为奏明事窃照广东省新旧二城地方广阔凡院司
道府以下文职衙门及将军都统旗员兵弁俱驻劄
旧城之内其外则有新城惟海关监督衙署及广州
协武营防守而司府两监重犯俱在新城文职仅有
司狱二员督同禁卒看守余无别项文员督察其新
城之外商贾行店以及番夷洋客往来贸易四方杂
处尤为辐辏騈集人烟稠密之所日间文武员弁兵
役人等内外巡查呼吸可通固为严密惟定更后则
旧城关闭锁钥系交将军专管新城内外一切巡夜
查奸并民间偶有火灾等事虽经遵奉
谕旨制备救火器具拨定人役预为防范然无文员在外
督率地保甲长武员呼应不灵旧城文员闻报驰救
请钥开城业已迟悮况黑夜仓猝出城实海重地保
无意外之虞亦不可不为防备臣久欲详请督抚二
臣酌将旧城驻劄之佐贰文员移驻一衙门于新
城内以便会同广州协营专司查夜救护火灾等
事方为内外周密乃有谓臣言迂濶而非议之者现
今十月十六夜三更时分新城外隆德行李孝进店
中失火南海县知县刘庶因往乡相验未回惟广州
协副将守备督同兵役飞持救火器具前往扑救焚
毁该行铺屋一进烧死行客画匠十人拆去邻屋瓦
面八间幸即救熄并未延烧亦无乘火抢夺之事次
早经南海县验明给尸棺讯供通报并将拆去瓦
面之屋即令盖复安居在案臣为地方起见随经会
同臬司查广州府督粮通判并无经管仓库钱粮议
令移驻新城之内再将南海县丞移驻新城之外
专司巡夜防火之事一有不虞立即会同协营带
兵役分头驰救一面飞报内城以便随后策应庶几
内外皆有文武会同查察则巡防益密而控制得宜
矣至于通判移驻现查有新城白米巷内原设左翼
镇标左营游击衙门虽经倒坏略为修葺即可驻劄
其县丞衙署即于十三行附近处所相度民房臣愿
捐养廉买地建盖永为丞署以垂久远除已详明督
抚二臣酌议咨部外理合据实陈明伏乞
皇上睿鉴
雍正捌年拾壹月
日
奏
臣王士俊謹
奏為奏明事竊照廣東省新舊二城地方廣闊凡院司
道府以下文職衙門及將軍都統旗員兵弁俱駐劄
舊城之内其外則有新城惟海關監督衙署及廣州
協武營防守而司府兩監重犯俱在新城文職僅有
司獄二員督同禁卒看守餘無別項文員督察其新
城之外商賈行店以及番夷洋客往來貿易四方雜
處尤為輻輳騈集人烟稠密之所日間文武員弁兵
役人等内外巡查呼吸可通固為嚴密惟定更後則
舊城關閉鎖鑰係交將軍專管新城内外一切巡夜
查奸并民間偶有火災等事雖經遵奉
諭旨製備救火器具撥定人役預為防範然無文員在外
督率地保甲長武員呼應不靈舊城文員聞報馳救
請鑰開城業已遲悞况黑夜倉猝出城實海重地保
無意外之虞亦不可不為防備臣久欲詳請督撫二
臣酌將舊城駐劄之佐貳文員移駐一衙門於新
城内以便會同廣州協營專司查夜救護火災等
事方為内外周密乃有謂臣言迂濶而非議之者現
今十月十六夜三更時分新城外隆德行李孝進店
中失火南海縣知縣劉庶因往鄉相驗未回惟廣州
協副將守備督同兵役飛持救火器具前往撲救焚
燬該行鋪屋一進燒死行客畫匠十人拆去鄰屋瓦
面八間幸即救熄並未延燒亦無乘火搶奪之事次
早經南海縣驗明給屍棺訊供通報并將拆去瓦
面之屋即令蓋復安居在案臣為地方起見隨經會
同臬司查廣州府督糧通判並無經管倉庫錢糧議
令移駐新城之内再將南海縣丞移駐新城之外
專司巡夜防火之事一有不虞立即會同協營帶
兵役分頭馳救一面飛報内城以便隨後策應庶幾
内外皆有文武會同查察則巡防益密而控制得宜
矣至於通判移駐現查有新城白米巷内原設左翼
鎮標左營遊擊衙門雖經倒壞略為修葺即可駐劄
其縣丞衙署即於十三行附近處所相度民房臣願
捐養廉買地建蓋永為丞署以垂久遠除已詳明督
撫二臣酌議咨部外理合據實陳明伏乞
皇上睿鑒
雍正捌年拾壹月
日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0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