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拟招商开采矿务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金鉷
- 官职
- 广西巡抚
- 具奏日期
- 雍正08年11月15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矿物等资源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请鄂尔泰指示行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奏为奏
开矿事务窃广西梧州府苍梧县芋荚山官办金厂
自雍正七年七月初六日兴工起至本年九月
底止总计所炼实金除土撒散金九十五两有
零实收金三千零九十两零钱据按察使
张体义呈报到臣自本年八月分所收实金仅
可以敷工本至九月以后所有开采之处俱属
砂多金少以所获之金计变换之价已于工本
有亏具十月分未经全报约畧又较减少据此
矿山事理自有旺衰不同臣前此
题请开采原以金砂重铲难免宵小盗运私开之
弊是以独归官办有金则尽力开挖无金则随
时停止既已无金则宵小觊觎之念自可潜消
今金砂告竭理宜停止其矿口应闭者饬令封
闭工役应遣者饬令遣回但芋荚山蔓延十余
里在在皆可试采仍令酌留精壮𬬻手数十名
使之寻觅其工费即于撒散之金变换使用不
令动支正项倘得砂旺厂再为加工已经臣面
谕梧州守吴士鲸去讫如此既不误工又不糜
费俟果否得金之后再定行止理合缮折具
奏再桂林府临桂县涝江铜矿一节原向商人收
买每石定价六两后因商人愿增添节次增
至六两八钱商人仍求增不已但按以炉厂额
定之工费恐将来致有不敷今布政使元展成
面禀商酌委令桂林府给工本自行开采现
在颇觉有效俟开采定日如有商人情愿前来
者仍复听其采办则价之应增应减臣等既已
熟知即商民之情亦定矣合并奏
闻谨
奏
雍正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朱批:请部示奏折)
奏
奏為奏
開礦事務竊廣西梧州府蒼梧縣芋莢山官辦金廠
自雍正七年七月初六日興工起至本年九月
底止總計所煉實金除土撒散金九十五兩有
零實收金三千零九十兩零錢據按察使
張體義呈報到臣自本年八月分所收實金僅
可以敷工本至九月以後所有開採之處俱屬
砂多金少以所獲之金計變換之價已於工本
有虧具十月分未經全報約畧又較減少據此
礦山事理自有旺衰不同臣前此
題請開採原以金砂重剷難免宵小盜運私開之
弊是以獨歸官辦有金則儘力開挖無金則隨
時停止既已無金則宵小覬覦之念自可潛消
今金砂告竭理宜停止其礦口應閉者飭令封
閉工役應遣者飭令遣回但芋莢山蔓延十餘
里在在皆可試採仍令酌留精壯鑪手數十名
使之尋覓其工費即於撒散之金變換使用不
令動支正項倘得砂旺廠再為加工已經臣面
諭梧州守吳士鯨去訖如此既不誤工又不糜
費俟果否得金之後再定行止理合繕摺具
奏再桂林府臨桂縣澇江銅礦一節原向商人收
買每石定價六兩後因商人願增添節次增
至六兩八錢商人仍求增不已但按以爐廠額
定之工費恐將來致有不敷今布政使元展成
面稟商酌委令桂林府給工本自行開採現
在頗覺有效俟開採定日如有商人情願前來
者仍復聽其採辦則價之應增應減臣等既已
熟知即商民之情亦定矣合並奏
聞謹
奏
雍正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朱批:請部示奏摺)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8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