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晋省陋规伍事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觉罗石麟蒋泂
- 官职
- 山西巡抚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08年11月09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似此题奏案件何必多此一番烦渎甚不晓事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山西巡抚臣觉罗石麟布政使臣蒋洞谨
奏为钦奉
上谕事雍正捌年捌月贰拾日接到大学士公马尔
赛等封寄山西巡察臣励宗万
奏折一件奉
上谕励宗万所奏晋省陋规五事可将原折密封寄
与石麟蒋洞严查办理钦此钦遵臣等随即遵
旨严查办理谨逐一开列为我
皇上陈之
一巡察臣励宗万称解州平陆县之茅津渡
口设有游击巡检稽查匪类禁物如遇磁器
布棉等杂货过渡兵役等按包私索不饱不
休又木商经过本牌每牌勒索银伍陆分不
等又渡船每只日索船户税银贰钱不等
所有私索各项俱系该游击巡检入已该县
亦不无暗地分肥等语臣等查得平陆县之
茅津渡与河南陕州之会兴头地方两岸相
对为晋豫通津虽系官渡向未设有官船只
有民渡船叁只亦无经制水手工食游击巡
检各驻劄于渡口弹压巡查凡客商磁器布
棉杂货过渡到岸即行历来并不着验从无
按包私索情弊但向有分取渡钱陋规巡检
衙门每月抽取船户渡钱陆日游击衙门每
月每船取规礼银贰两至康熙伍拾玖陆拾
年间平阳等处岁歉饥民纷纷往豫省觅食
而豫省粮食亦贩运来晋籴卖过渡颇众于
是游击设立哨船叁只原任巡检薛元祐旧
管商人盐船叁只又自添设渡船叁只陕州
民亦借齐荒为名设立善船叁只参项船只
争渡商旅任意勒索渡钱甚为扰累迨雍正
叁年巡检薛元祐参革治罪经河南督臣田
文镜饬发渡口规则刻立木榜严禁勒索抄
送晋省又经前抚臣伊都立发示严禁自此
游击哨船与巡检私船皆行革除盐船系商
人雇佥募水手专渡官盐北岸止留民渡
船叁只南岸陕州亦存民渡船叁只轮流济
渡其渡钱俱照木榜定规水手收为工食及
修船之用黄河广润原无白渡之理是以
两省额定成数而晋省渡钱比豫省所定更
为减省商民称便并非私收税银至现任巡
检徐士挺于雍正叁年到任遵禁不敢仍蹈
前辙惟游击衙门虽不敢似前横索尚暗取
船户月规又木筏经过巡检向无规礼营员
借盘查为名每只取银数钱至壹两不等前
署游击王曾经革除梁玉虽任后本年春
间守备杨楚接署游击以来兵丁又欲踵行
前弊经臣石麟访闻随于叁月贰拾柒日严
行饬禁并出示晓谕禁革告示现贴河干至
今过往木筏以及粮渡民船营员不敢需索
分文至该县知县臣等节次查访历来并无
暗地分肥情事惟查得官盐过渡例由该巡
检验引截记豫省贰拾肆州县商人每年每
处向有送巡检节礼各叁肆两不等虽
出自各商情愿餽送但恐借端苛求既经臣
等查出今亦严饬革除并将该渡口从前一
切陋规再加申禁臣等仍不时察查如该游
击巡检敢有需索等弊即行参究该州县倘
有狗隐失察亦一并纠参俾积弊尽剔而商
旅永无扰累矣
一巡察臣励宗万称蒲州府临晋县之夹马
口有贩卖木植煤炭杂货等船只过口每只
勒索税银伍陆分方始放行商贾以为额设
定税此项闻系本地牙行串通该府衙役擅
自征收显为商累等语臣等查得临晋县之
夹马口地处西偏过河即陕省之郃阳县非
豫陕之通衢向无额设官税亦无杂货在彼
贩卖止有木植煤炭牙行按则完纳牙帖税
银历年奏销在案牙行出息不过代客发卖
照例每两取牙用银叁分从无货船经过每
船公然勒索税银伍陆分之事但查夹马口
有刘姓者聚族而居口岸滩地系刘姓之业
领帖开行者有刘永户一人承充蒲州府快
手者有刘标刘建璧刘芳宗叁人凡客商载
木植到口上岸堆贮牙行木厂发卖者抽取
牙用别无需索其煤炭船只到口除经过及
暂停泊者并无所费外惟上岸销卖者因无
厂可贮堆于刘姓地内向来议有栈钱名色
实为货地租银每小船用贰钱者其煤少出
租银壹钱中船用肆钱者其煤较多出租银
贰钱大船用陆钱者其煤愈多出租银叁钱
其银系刘族轮收为每年修岸砌路之用此
不涉牙行之手即刘标等未充府役之先旧
有此规伊等不过有地在于公县之内并无
把持勒索且查沿河一带滩地堆煤取资租
者不止刘族一姓为然励宗万所奏殆因棹
钱之说而讹传查租地堆货理应出钱商民
两便实非陋规应请毋庸禁止惟原议棹钱
似觉过多今已减定每棹叁分小船满载者
出租银陆分中船满载者出租银壹钱贰分
大船满载者出租银壹钱捌分则商贩更易
为力矣
一巡察臣励宗万称蒲州府永济县有河东
道知府同知知县典史各衙门所用廵更鼓
锣水火各夫役工食俱系私派里下按名出
银交纳宣化里里头派夫役工食银壹百陆拾
余两平复里里头派夫役工食银壹百伍拾余
两此按年派定之数如遇各官公出或衙署
墙屋倒塌拨夫承役科派更多贰里居民实
受其害等语臣等查得永济县城内为宣化
里城东关为平复里缘城壕周围官地约有
玖拾余亩亦系贰里民耕种为廵更守夜之
资是以支应各衙门更夫旧例相沿已久除
典史衙门从无派拨夫役同知衙门已移驻
永乐镇夫役差经革除再道府县衙门所用
水火夫及修理衙署所拨夫役俱系各官捐
给工食并无亏短累民外惟有打更廵更守
夜各夫查河东道衙门共用拾名知府衙门
共用拾贰名知县衙门共用拾贰名此等夫
役本无经制工食系衙门出夫承值在各官
按季犒赏并非私派银钱交纳而宣平贰里
居民不能正身应役遂各奏银雇夫充当总
计每年贰里共出雇夫银壹百伍拾陆两在
官为慎重仓库监狱在民亦自相保固是以
历任各官踵习旧弊未奉禁革既任今即行
皇上念切民生不便丝毫派累请宽其既往令即行
禁革嗣后各衙门廵更等夫各员悉自捐备
工食勿行雇觅如敢仍蹈前弊即行参究其
城壕官地原以护城仍令该府县查明有不
宜于耕种者即行禁止其可以耕种者仍听
民耕作官收租息以为每年修葺城垣之需
庶属两便也
一巡察臣励宗万称永济县往来递解人犯
甚多俱系派拨民人护解以致雍正陆柒等
年屡次解犯中途脱逃等语臣等查得解犯
例用民壮缘永济未设县治之先蒲州杂职
设有民壮工食银两自康熙肆拾年以后至
雍正元年官役俸工皆已捐解遂无民壮应
役里下雇倩解夫贰拾名护解人犯至雍正
贰年奏文募足民壮伍拾名而解夫尚仍旧
额未革历年以来止有解审罪犯尚所基一
名中途脱逃一案经臣蒋洞在按察司任内
访有此弊叁已严饬禁革在案今查该县现
任知县阎鈵实遵饬禁凡押解人犯俱用民
壮如犯人众多民壮不数即用捕快协解并
无民夫护解亦无私派里民情弊也
一巡察臣励宗万称蒲州府所属各县拆封
每拆正项银壹两俱有知府陋规银柒厘相
沿日久竟属成例等语臣等密访严查反复
推究此事竟无影响且蒲府系新设甫及贰
载励宗万所云相沿日久诚恐从前蒲州旧
有此杂费名色及又密询蒲属陆县知县各
坚称从来无此陋规即原任永济县参革知
县施奕簪前到省请咨赴部臣等面加细询
在任时知府有无索取杂陋规去任之员
不妨直言该员亦极口称无臣等再三查察
惟访得该府刘登庸于雍正柒年柒月内因
分赔前任蒲州参革知州董仲舒空一案曾
经借过万泉县知县杜庭珠银壹百玖拾两
奏解副惟部议不着落现任承督各官分赔
已经发还并非拆封陋规此条励宗万殆得
于风闻之悮也
以上伍事臣等俱经逐一严查确卖非敢草率
孟孙纵因赴蒲解等府州查验驿马臣等复密
嘱其于一路就近留心查访该道逐加细访并
亲至茅津渡夹马口令人过河查问皆与臣等
所查无异伏念臣等仰荷
圣恩均为大吏蒲解等处去省千里地方事务恒虑
见闻未周今蒙
皇上洪恩不加谴责将励宗万所奏事件令其严查
办理地方果有未除之陋弊臣等断不敢稍
为狗隐致贻官民之累害除蒲州府拆封规
礼一条查明并无其事如临晋之夹马口地租
一条系属商民两便毋庸议外平陆茅津渡之
私索永济解犯之民夫二条则已禁革在先惟
蒲州之各衙门派用更夫一条今已现行禁革
但恐阳奉阴违并令勒石各该地方永远示禁
仍不时密察一有违犯即行参究并通行各属
如有前弊亦一体革除以仰副我
皇上爱养黎元之至意臣等谨据实公同缮折覆
奏伏候
睿鉴施行为此谨
奏
雍正捌年拾壹月
叁
日
(朱批:所奏甚属可嘉 但石麟等 不可因此 将励宗万 过于苛刻 总宜 秉公据实 为要 钦此)
奏
山西巡撫臣覺羅石麟布政使臣蔣洞謹
奏為欽奉
上諭事雍正捌年捌月貳拾日接到大學士公馬爾
賽等封寄山西巡察臣勵宗萬
奏摺一件奉
上諭勵宗萬所奏晉省陋規五事可將原摺密封寄
與石麟蔣洞嚴查辦理欽此欽遵臣等隨即遵
旨嚴查辦理謹逐一開列為我
皇上陳之
一巡察臣勵宗萬稱解州平陸縣之茅津渡
口設有遊擊巡檢稽查匪類禁物如遇磁器
布棉等雜貨過渡兵役等按包私索不飽不
休又木商經過本牌每牌勒索銀伍陸分不
等又渡船每隻日索船戶稅銀貳錢不等
所有私索各項俱係該遊擊巡檢入已該縣
亦不無暗地分肥等語臣等查得平陸縣之
茅津渡與河南陝州之會興頭地方兩岸相
對為晉豫通津雖係官渡向未設有官船只
有民渡船叁隻亦無經制水手工食遊擊巡
檢各駐劄於渡口彈壓巡查凡客商磁器布
棉雜貨過渡到岸即行歷來並不着驗從無
按包私索情弊但向有分取渡錢陋規巡檢
衙門每月抽取船戶渡錢陸日遊擊衙門每
月每船取規禮銀貳兩至康熙伍拾玖陸拾
年間平陽等處歲歉饑民紛紛往豫省覓食
而豫省糧食亦販運來晉糴賣過渡頗眾於
是遊擊設立哨船叁隻原任巡檢薛元祐舊
管商人鹽船叁隻又自添設渡船叁隻陝州
民亦借齊荒為名設立善船叁隻參項船隻
爭渡商旅任意勒索渡錢甚為擾累迨雍正
叁年巡檢薛元祐參革治罪經河南督臣田
文鏡飭發渡口規則刻立木榜嚴禁勒索抄
送晉省又經前撫臣伊都立發示嚴禁自此
遊擊哨船與巡檢私船皆行革除鹽船係商
人僱僉募水手專渡官鹽北岸止留民渡
船叁隻南岸陝州亦存民渡船叁隻輪流濟
渡其渡錢俱照木榜定規水手收為工食及
修船之用黃河廣潤原無白渡之理是以
兩省額定成數而晉省渡錢比豫省所定更
為減省商民稱便並非私收稅銀至現任巡
檢徐士挺於雍正叁年到任遵禁不敢仍蹈
前轍惟遊擊衙門雖不敢似前橫索尚暗取
船戶月規又木筏經過巡檢向無規禮營員
借盤查為名每隻取銀數錢至壹兩不等前
署遊擊王曾經革除梁玉雖任後本年春
間守備楊楚接署遊擊以來兵丁又欲踵行
前弊經臣石麟訪聞隨於叁月貳拾柒日嚴
行飭禁并出示曉諭禁革告示現貼河干至
今過往木筏以及糧渡民船營員不敢需索
分文至該縣知縣臣等節次查訪歷來並無
暗地分肥情事惟查得官鹽過渡例由該巡
檢驗引截記豫省貳拾肆州縣商人每年每
處向有送巡檢節禮各叁肆兩不等雖
出自各商情願餽送但恐藉端苛求既經臣
等查出今亦嚴飭革除并將該渡口從前一
切陋規再加申禁臣等仍不時察查如該遊
擊巡檢敢有需索等弊即行參究該州縣倘
有狗隱失察亦一并糾參俾積弊盡剔而商
旅永無擾累矣
一巡察臣勵宗萬稱蒲州府臨晉縣之夾馬
口有販賣木植煤炭雜貨等船隻過口每隻
勒索稅銀伍陸分方始放行商賈以爲額設
定稅此項聞係本地牙行串通該府衙役擅
自徵收顯為商累等語臣等查得臨晉縣之
夾馬口地處西偏過河即陝省之郃陽縣非
豫陝之通衢向無額設官稅亦無雜貨在彼
販賣止有木植煤炭牙行按則完納牙帖稅
銀歷年奏銷在案牙行出息不過代客發賣
照例每兩取牙用銀叁分從無貨船經過每
船公然勒索稅銀伍陸分之事但查夾馬口
有劉姓者聚族而居口岸灘地係劉姓之業
領帖開行者有劉永戶一人承充蒲州府快
手者有劉標劉建璧劉芳宗叁人凡客商載
木植到口上岸堆貯牙行木廠發賣者抽取
牙用別無需索其煤炭船隻到口除經過及
暫停泊者並無所費外惟上岸銷賣者因無
廠可貯堆於劉姓地內向來議有棧錢名色
實為貨地租銀每小船用貳錢者其煤少出
租銀壹錢中船用肆錢者其煤較多出租銀
貳錢大船用陸錢者其煤愈多出租銀叁錢
其銀係劉族輪收為每年修岸砌路之用此
不涉牙行之手即劉標等未充府役之先舊
有此規伊等不過有地在於公縣之內並無
把持勒索且查沿河一帶灘地堆煤取資租
者不止劉族一姓為然勵宗萬所奏殆因棹
錢之說而訛傳查租地堆貨理應出錢商民
兩便實非陋規應請毋庸禁止惟原議棹錢
似覺過多今已減定每棹叁分小船滿載者
出租銀陸分中船滿載者出租銀壹錢貳分
大船滿載者出租銀壹錢捌分則商販更易
為力矣
一巡察臣勵宗萬稱蒲州府永濟縣有河東
道知府同知知縣典史各衙門所用廵更鼓
鑼水火各夫役工食俱係私派里下按名出
銀交納宣化里里頭派夫役工食銀壹百陸拾
餘兩平復里里頭派夫役工食銀壹百伍拾餘
兩此按年派定之數如遇各官公出或衙署
墻屋倒塌撥夫承役科派更多貳里居民實
受其害等語臣等查得永濟縣城內為宣化
里城東關為平復里緣城壕週圍官地約有
玖拾餘畝亦係貳里民耕種為廵更守夜之
資是以支應各衙門更夫舊例相沿已久除
典史衙門從無派撥夫役同知衙門已移駐
永樂鎮夫役差經革除再道府縣衙門所用
水火夫及修理衙署所撥夫役俱係各官捐
給工食並無虧短累民外惟有打更廵更守
夜各夫查河東道衙門共用拾名知府衙門
共用拾貳名知縣衙門共用拾貳名此等夫
役本無經制工食係衙門出夫承值在各官
按季犒賞並非私派銀錢交納而宣平貳里
居民不能正身應役遂各奏銀雇夫充當總
計每年貳里共出雇夫銀壹百伍拾陸兩在
官為慎重倉庫監獄在民亦自相保固是以
歷任各官踵習舊弊未奉禁革既任今即行
皇上念切民生不便絲毫派累請寬其既往令即行
禁革嗣後各衙門廵更等夫各員悉自捐備
工食勿行雇覓如敢仍蹈前弊即行參究其
城壕官地原以護城仍令該府縣查明有不
宜於耕種者即行禁止其可以耕種者仍聽
民耕作官收租息以爲每年修葺城垣之需
庶屬兩便也
一巡察臣勵宗萬稱永濟縣往來遞解人犯
甚多俱係派撥民人護解以致雍正陸柒等
年屢次解犯中途脫逃等語臣等查得解犯
例用民壯緣永濟未設縣治之先蒲州雜職
設有民壯工食銀兩自康熙肆拾年以後至
雍正元年官役俸工皆已捐解遂無民壯應
役里下雇倩解夫貳拾名護解人犯至雍正
貳年奏文募足民壯伍拾名而解夫尚仍舊
額未革歷年以來止有解審罪犯尚所基一
名中途脫逃一案經臣蔣洞在按察司任內
訪有此弊叁已嚴飭禁革在案今查該縣現
任知縣閻鈵實遵飭禁凡押解人犯俱用民
壯如犯人眾多民壯不數即用捕快協解並
無民夫護解亦無私派里民情弊也
一巡察臣勵宗萬稱蒲州府所屬各縣拆封
每拆正項銀壹兩俱有知府陋規銀柒釐相
沿日久竟屬成例等語臣等密訪嚴查反覆
推究此事竟無影響且蒲府係新設甫及貳
載勵宗萬所云相沿日久誠恐從前蒲州舊
有此雜費名色及又密詢蒲屬陸縣知縣各
堅稱從來無此陋規即原任永濟縣參革知
縣施奕簪前到省請咨赴部臣等面加細詢
在任時知府有無索取雜陋規去任之員
不妨直言該員亦極口稱無臣等再三查察
惟訪得該府劉登庸於雍正柒年柒月內因
分賠前任蒲州參革知州董仲舒空一案曾
經借過萬泉縣知縣杜庭珠銀壹百玖拾兩
奏解副惟部議不着落現任承督各官分賠
已經發還並非拆封陋規此條勵宗萬殆得
於風聞之悞也
以上伍事臣等俱經逐一嚴查確賣非敢草率
孟孫縱因赴蒲解等府州查驗驛馬臣等復密
囑其於一路就近留心查訪該道逐加細訪并
親至茅津渡夾馬口令人過河查問皆與臣等
所查無異伏念臣等仰荷
聖恩均為大吏蒲解等處去省千里地方事務恒慮
見聞未周今蒙
皇上洪恩不加譴責將勵宗萬所奏事件令其嚴查
辦理地方果有未除之陋弊臣等斷不敢稍
為狗隱致貽官民之累害除蒲州府拆封規
禮一條查明並無其事如臨晉之夾馬口地租
一條係屬商民兩便毋庸議外平陸茅津渡之
私索永濟解犯之民夫二條則已禁革在先惟
蒲州之各衙門派用更夫一條今已現行禁革
但恐陽奉陰違并令勒石各該地方永遠示禁
仍不時密察一有違犯即行參究並通行各屬
如有前弊亦一體革除以仰副我
皇上愛養黎元之至意臣等謹據實公同繕摺覆
奏伏候
睿鑒施行為此謹
奏
雍正捌年拾壹月
叁
日
(朱批:所奏甚屬可嘉 但石麟等 不可因此 將勵宗萬 過於苛刻 總宜 秉公據實 為要 欽此)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5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