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为订立粮户之的名宜清保甲之编查宜严请专员办理以收实效事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潘体丰
官职
福建布政使司
具奏日期
雍正08年11月
事务分类(DeepSeek)
地方情形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种种不通处难以枚谕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批评
  • 不同意不认可
  • 看法

奏折正文

奏 福建布政使臣潘体丰跪 奏为粮户之名宜清保甲之编查宜严请专员办理以收 实效事窃州县征收钱粮米惟以花户名册是凭乃阅 省州县册载户名多属老户流传往往子孙已阅分列 实钱粮仍挂本户未经另立的名或一族而共立公户或 一户而包寄数户非以多事之生监出名诡纳即以豪猾 棍徒为户长代此承催因之包收侵蚀逋逃抗欠规避催 役种种弊端难以枚举再阅地环山海烟户星散奸窃 匪类最易潜藏奉编家甲虽造有循环册地方官多未亲 历查点所设门牌仅照册抄写发给其中户口之有无脱 漏及出入增添之处实未稽察明确夫粮户保甲皆地方 最要之务岂容稍有不清是惟在查察周密则包寄脱漏 之弊自除各州县既以簿书纷繁难于分身又以苟且因 循者多实力整理者少所以屡经立法申饬均不免草率 塞责若非专员清厘编查究属有名无实臣愚以为每县 似宜专委试用官一员再委该县佐杂官一员协同挨户 查察一面清厘粮户的名即一面编查保甲则一举可以 两得第查历次奉 命来闽人员除委署试用并奏请事故外现无闲员兹钦奉 上谕以进士举人内有等十五员来闽学习伊等新进之士大抵 谨饬者多似可令分委稽查兼可就便涉历风土民情但闽 省内地一州五十七县止此十五员轮办不免太迟仰恳 圣恩饬部于候补候选知县人员内再拣选十二员来闽以便 酌量县分大小分委查办请俟各员到县之日为始大县 限一年中小县各限八个月清查务令挨户从容细查先于沿海繁 要处办起竣日再各委办一县总计二年内可以周遍务 将从前粮册内之老户名及有共户包寄者尽行清除逐 一开立现在管业之名姓注完赋其各乡村烟户保甲 无论深山僻壤务令各员亲至编查其甲内每家男妇大 小若干名逐一查注册内凡有外出者填明地方著落牌 甲俟其回日报官添注务期彻底查造清册会县盖印分 报司府备案仍令各该县逐月登除每岁底补报稽核永 杜其弊除委员所需籍写差遣之书役应令该州县选拨 备用外仍请于司库公项下临期分别月日远近酌量 给与薪水夫脚之资总不得借端派累民间一草一木俟 清查事竣即以其所办之事核其优细好者请以知县 题补平常者酌量人缺委署试用学习者仍令学习如有 滋事扰民及办理怠玩者不时纠参佐杂官果实心协办 择其最优者另请议叙平常者分别功过惩勉庶事有专 责人知鼓励而粮户保甲可便澄清以收实效矣谨 奏 雍正捌年拾壹月 日 (朱批:种种不妥处难于枚举)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