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原贵州抚臣金世扬抵补亏空帑项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王士俊
官职
—
具奏日期
雍正08年09月09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财政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户部查议具奏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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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臣王士俊谨 奏为请 旨遵行事窃照原任贵州巡抚金世扬亏空帑项将水银 运粤变价抵补一案自雍正五年四月内黔省委普 安州知州洪奕隆并金世扬之子金昭等运到水银 二千七百担应抵库银七万九千八百三十两零原 奉部议照依时价发卖倘变价不敷仍在金世扬之 子名下追完报部等因当经前署抚臣原任广州将 军石礼哈以每担定价三十五两冀有赢余交商人 沈宝丰等陆续领卖并令洪奕隆兼同金昭督销价 银缴存司库咨部候拨覆准在案彼时水银初到洋 船一只即买百担是以商人图利具领价值遂昂原 非一定之价必须每担三十五两也但已经达部有 案不能随时少减以致洋商贩贩裹足不前即谆谆 晓谕行商人等并咨明海关监督查照洋船置买货 物令其先尽抵帑之水银销售完公而人情避重就 轻终难相强计自雍正五年四月至本年八月已三 载有余前后止销过水银一千一百四十四担五十 斤共缴司库银四万五千七两五钱现在未销水银 尚有一千五百五十五担五十斤若必拘定三十五 两之价即再迟三四年亦不能销卖且水银本流走 之物堆贮日久消耗必多将来不无亏折究于帑项 无补深为未便臣查粤东水银价值向来每担不过 二十六七两至三十两不等彼时以二千七百担之 水银每担三十五两计算冀可卖银九万四千五百两 除应抵库银七万九千八百三十两再除运脚盘费 银五千三百三十七两八钱外计可盈余银九千三 百三十余两矣乃因洋船一买百担误认易销止图 多有盈余不知后此难售实以价昂之故臣再四思 维与其价贵而久贮孰若稍减以速售即将现存一 千五百五十余担之水银照依时价每担减去五两 定价三十两谕令洋商贩运行销卖自必易于变 价正与原奉部行照依时价变卖之文实为相合虽 额外之赢余稍减而正项尽可无亏且得速于完结 水银不致日久耗折委员洪奕隆亦早可回黔办事 不致旷候职守矣至粤省现今水银时价臣细加访 查实止三十两以内并无贬抑价値捏报侵蚀等弊 合并声明臣为速清帑项起见不揣冒昧据实缮折 具 奏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 雍正捌年玖月 叡 日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