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歙县商人黄光德等愿代民人纳交积欠钱粮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史贻直尹继善伊拉齐
- 官职
- 都察院左都御史暂署两江总督苏州巡抚署两淮盐课江西布政使
- 具奏日期
- 雍正08年09月0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税收
- 题目提及府
- 266安徽徽州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具题来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都察院左都御史仍暂署两江总督印务臣史贻直等谨
奏为遵
旨覆
奏事窃照上江清查御史伊拉齐奏称奴才分查
上江徽宁广三府州亏空案件业经督查将完
其现任官带征旧欠恐有那垫情弊是以将雍
正四五六三年民欠一并汇入敬筹追案内
清查今徽宁广各属三年民欠清查告竣惟徽
属歙县有雍正四年民欠一千五百九十余两
该府县以前件系淮扬商人黄光德等情愿捐
输已经解交藩库遂不造册送查但雍正四年
民欠实奴才分内应查之事惟是若无商人代
完一事一任清查民自无怨今有商人代完而
又仍以清查为事通邑欠户孰不以为商人尚
肯周恤乡里何独差员苛求不已众怨之下未
必帖服等情折奏奉
朱批
谕旨此事朕未达实情形难以批谕史贻直将到
任矣可与尹继善二人商酌其当而为之钦此臣
等遵即备查原卷细检此案始末根由缘歙县
钱粮自康熙五十三年至雍正四年共积欠一
十七万余两完过十四万五千有奇尚欠二万
六千五百六十二两零伊拉齐所称一千五百
九十余两即在其内据前任歙县知县汪文坦
详称此项尾欠俱系逃丁绝户老幼废疾妇女
人等无处比追有扬商黄光德等以谊属桑梓
不忍坐视愿代输完帑请将二万六千余两之
数分作四年完纳等情前任安抚臣魏廷珍以
题定限期难以咨展不准代完仍屡饬作速比追
以致黄光德等复又连名具词吁请不必分作
四年求批限一年按数全完等情是歙县尾欠
二万六千余两之数欠户势在无完而商人黄
光德等上感
皇恩下全乡谊其急公好义出于中心之诚昭然可
见矣且黄光德等于呈请代输之后已完过一
千九百八十余两继因限期急迫又请将未完
之数入于己酉纲杂项之内按引完纳暂寄司
库以待
题达是黄光德等之踊跃乐输毫无抑勒可知前
任知县汪文坦以十余年宿逋一旦代输业将
商人姓名勒碑嘉奖通邑穷黎无不共见在歙
县之民以为历年尾欠已有黄光德等代完此
后不复以积欠为念矣但前任安抚臣魏廷珍
未及将商人代捐情由具
题请
旨又未饬知歙令暂缓比追以致商人急公之赀有
司不敢遽行收完歙邑未完之数仍旧悬地
方官关系考成不得不行征比又恐征比而民
有怨辞清查官急于造册不得不徃清查又恐
清查而人心未帖此臣伊拉齐所以进退两难
不能已于陈奏者也臣等再四商酌歙县积欠
共一十七万余两数年来完过十四万五千余
两止欠有二万六千余两查歙邑地处万山之
中民贫土瘠今以十七万积欠不数周而完十
之八九则小民之稍可急公者无不尽心竭力
勉劝输将与顽抗者似乎有间且据署江宁布
政使刘楠详据歙县知县杜瑛申称查明此项
尾欠实系逃丁绝户及孤弱病癃势难征比其
中并无官侵役蚀情弊等语今商人黄光德等
既感戴
皇恩乐捐完帑不应阻其急公好善之路若再分遣
协员逐户清查恐无知愚民不无惶惑臣等愚
见似应将商人黄光德等寄库银两一面弹收
其未解银两查该商等于己酉纲随引带纳本
年九月内纲竣之时即可按数通完则
国课不致虚悬而商人亦获遂睦娴任恤之本怀
矣是否有当恭候
皇上批示臣等钦遵另行具
题所有臣等公司商酌缘由理合会
奏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谨
奏
雍正八年九月初七日
日左都御史暂署两江总督臣史贻直
苏州巡抚臣尹继善
署两淮盐课江西布政使臣伊拉齐
奏
都察院左都御史仍暫署兩江總督印務臣史貽直等謹
奏為遵
旨覆
奏事竊照上江清查御史伊拉齊奏稱奴才分查
上江徽寧廣三府州虧空案件業經督查將完
其現任官帶徵舊欠恐有那墊情弊是以將雍
正四五六三年民欠一併彙入敬籌追案內
清查今徽寧廣各屬三年民欠清查告竣惟徽
屬歙縣有雍正四年民欠一千五百九十餘兩
該府縣以前件係淮揚商人黃光德等情願捐
輸已經解交藩庫遂不造冊送查但雍正四年
民欠實奴才分內應查之事惟是若無商人代
完一事一任清查民自無怨今有商人代完而
又仍以清查為事通邑欠戶孰不以為商人尚
肯周恤鄉里何獨差員苛求不已眾怨之下未
必帖服等情摺奏奉
硃批
諭旨此事朕未達實情形難以批諭史貽直將到
任矣可與尹繼善二人商酌其當而為之欽此臣
等遵即備查原卷細檢此案始末根由緣歙縣
錢糧自康熙五十三年至雍正四年共積欠一
十七萬餘兩完過十四萬五千有奇尚欠二萬
六千五百六十二兩零伊拉齊所稱一千五百
九十餘兩即在其內據前任歙縣知縣汪文坦
詳稱此項尾欠俱係逃丁絕戶老幼廢疾婦女
人等無處比追有揚商黃光德等以誼屬桑梓
不忍坐視願代輸完帑請將二萬六千餘兩之
數分作四年完納等情前任安撫臣魏廷珍以
題定限期難以咨展不准代完仍屢飭作速比追
以致黃光德等復又連名具詞籲請不必分作
四年求批限一年按數全完等情是歙縣尾欠
二萬六千餘兩之數欠戶勢在無完而商人黃
光德等上感
皇恩下全鄉誼其急公好義出於中心之誠昭然可
見矣且黃光德等於呈請代輸之後已完過一
千九百八十餘兩繼因限期急迫又請將未完
之數入於己酉綱雜項之內按引完納暫寄司
庫以待
題達是黃光德等之踴躍樂輸毫無抑勒可知前
任知縣汪文坦以十餘年宿逋一旦代輸業將
商人姓名勒碑嘉獎通邑窮黎無不共見在歙
縣之民以為歷年尾欠已有黃光德等代完此
後不復以積欠為念矣但前任安撫臣魏廷珍
未及將商人代捐情由具
題請
旨又未飭知歙令暫緩比追以致商人急公之貲有
司不敢遽行收完歙邑未完之數仍舊懸地
方官關係考成不得不行徵比又恐徵比而民
有怨辭清查官急於造冊不得不徃清查又恐
清查而人心未帖此臣伊拉齊所以進退兩難
不能已於陳奏者也臣等再四商酌歙縣積欠
共一十七萬餘兩數年來完過十四萬五千餘
兩止欠有二萬六千餘兩查歙邑地處萬山之
中民貧土瘠今以十七萬積欠不數週而完十
之八九則小民之稍可急公者無不盡心竭力
勉勸輸將與頑抗者似乎有間且據署江寧布
政使劉楠詳據歙縣知縣杜瑛申稱查明此項
尾欠實係逃丁絕戶及孤弱病癃勢難徵比其
中並無官侵役蝕情弊等語今商人黃光德等
既感戴
皇恩樂捐完帑不應阻其急公好善之路若再分遣
協員逐戶清查恐無知愚民不無惶惑臣等愚
見似應將商人黃光德等寄庫銀兩一面彈收
其未解銀兩查該商等於己酉綱隨引帶納本
年九月內綱竣之時即可按數通完則
國課不致虛懸而商人亦獲遂睦嫻任卹之本懷
矣是否有當恭候
皇上批示臣等欽遵另行具
題所有臣等公司商酌緣由理合會
奏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謹
奏
雍正八年九月初七日
日左都御史暫署兩江總督臣史貽直
蘇州巡撫臣尹繼善
署兩淮鹽課江西布政使臣伊拉齊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7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