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东省赈济事宜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田文镜
- 官职
- 河东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8年09月04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赈灾免税缓征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是有旨谕矣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河东总督臣田文镜谨
奏为明东省赈济事宜仰祈
睿鉴事窃照东省被水州县屡奉
恩旨赈恤令臣等斟酌料理仰见我
皇上轸念黎元不使一夫失所之至意臣前因
被水州县有报称房屋倒塌者诚恐其中
有极贫之人虽给以仓谷糊口而无力葺
屋栖身无所是以仰请
皇上格外天恩每户给银壹两伍钱以为葺屋
之费荷蒙
圣恩俞允在案是葺屋之费止宜及于无力修
理之穷民非凡系倒塌房屋者不问有力
无力概给以银两也臣接准部咨即将赈
济事宜条分缕晰札谕各道府州悉心办
理务期不滥不遗仰副
圣心乃抚臣岳濬布政使孙国玺既未细绎部
文又不斟酌情理竟以凡报倒屋之家即
应给与葺屋之费通省合计为费甚大司
库存公银并一切耗羡共银捌拾余万尚
不敷用等语于扪月拾叁等日各致字到
臣而孙国玺又请部拨添下地贰拾万
两以备接赈其言先为不经臣随将应给
不应给之处详悉指明于扪月拾肆等日
致字抚臣藩司在案今于玖月初壹日酉
刻接到部咨内开抚臣岳濬奏称确勘成
灾者约有陆拾余处每处灾民多者贰万
余户少者亦有万余户房屋倒塌拾居陆
柒若概以每户壹两伍钱散给统计所需
不下百万两之多应分为上中下三等极
贫者每户给银壹两伍钱次则减为壹两
再次则减为伍钱核实酌散无不均徧
之弊等语臣查报水各州县其成灾不成
灾之处虽尚未据布政司取结详报然陆
续接阅各道府州县来禀并臣面询因公
往来员弁及差往查看之员大概不致有
成灾陆拾余处之多而成灾之中又有轻
重不等每处灾民亦多寡不一臣现据盐
法道杨弘俊禀称查过德平灾民柒百余
户商河伍百余户即此可见各州县被灾
正实穷民不皆贰万户之多也又据杨
弘俊禀称齐河县开造灾民壹万余户及
与烟户册查对其相符者止拾之叁明有
捏造情弊现饬确查另报等语即此又可
知各州县之初报不足为据必确加详察
而后可定其实数抚臣所奏每处灾民壹
贰万之多乃未经查实仅据州县之率报
而约畧言之也至各处倒塌房屋亦非一
概拾居陆柒而倒屋之家更非尽皆无力
贫民前据督粮道徐聚伦禀称如所塌系
租住之房则与住者无涉房主既能赁房
其家不贫可知何庸议赏或房共柒捌间
而倒叁肆间房共伍陆间而倒贰叁间房
共叁肆间而倒壹间仅可栖身何庸议赏
又如倒塌房屋本户现经修盖不致栖身
无所以及绅衿富户与有生理者是皆有
力之家何庸议赏臣见其查察精细分晰
明白随将所禀办理之处飞札各道府州
一体实心办理在案其余各属禀报者不
敢繁叙臣思一州一县之内其被灾村庄
多者数拾处少者壹贰拾处及数处不等
而此被水村庄之中除以上不应给银外
其应给葺屋之费惟最重之郯城沂州等
数处或有数千户其余不过千余户及数
百户而止以壹两伍钱计约畧不过赏
银捌玖万两抚臣未将有力无力应给不
应给之处分别清白故奏称需银百万两
之多也夫赈济原以恤贫非以继富况此
项葺屋之费尤为我
皇上恩外之恩但当使贫者一夫不遗原不必
令富者尽人徧及今抚臣欲行徧给而将
凡系倒屋之家分为叁等概议赈银则需
银肆伍拾万不止实不免失之太滥我
皇上保民若赤一闻东省被水即沛
恩纶发帑发粟并将例不蠲免之漕粮
特予免征固不惜此数拾万帑金但以赈济之
洪恩而滥及于有力之富户臣窃以为措施未
当也至抚臣所议赈谷之处似亦未协臣
前接抚臣札云东省屡丰之后高阜尚有
收成低洼亦可割获且益以葺屋之资自
无颠越之虞若再给以仓谷恐任意花消
今以一时并赈不若先行赈银将应发之
谷俟拾月初再发等语夫高地有收洼地
割获即属糊口有资并非正实穷民毋庸
滥赈且赈谷者因其生计萧条家无升斗
而赈银者则因其房屋尽塌无力修葺栖
身无所乃贫民中之极贫者非赈谷之户
即应赈银也抚臣不但将不乆赈谷者概
行赈谷并误以为凡系赈谷者概应赈银
矣臣亦一并详细札覆抚臣在案今抚臣
以高地有收洼地有获可割请将仓谷先
行平粜其应赈仓谷摊作肆个月散给陆
续接济夫平粜止河及于有钱籴买之户
而不能及于束手无措之人今若以前项
有可收割原不待赈之家而因此概行缓
赈致嗷嗷待哺之穷民不得早沾
圣泽似非所以仰体
皇仁而下恤民瘼也且贫民一家数口老弱强
壮不等若将口粮一时给领则贫民即可
从长计议老弱者安居粒食少壮者别为
营运今摊作肆月散给往返领赈贫民既
多守候之艰陆续给散胥役更滋勒索之
弊且散谷票多一次即多一次之事地
方散赈之员亦不免过烦臣伏见
皇上遣官赈济畿辅地方特颁
上谕将叁个月口粮通计给发此诚
圣明洞鉴
睿虑周详今东省赈谷臣愚以为应照直隶通
计给发之为妥便也总因抚臣误认凡被
水者俱应银谷并赈故有银分叁等谷摊
肆月之议以致赈银失之太滥赈谷失之
太缓查抚臣从前已令查赈道员上赏给
银壹两次赏给银陆钱下赏给银肆钱今
又不分有力无力一概给与葺屋之费工
贫壹两伍钱次贫壹两又次贫伍钱虽奏
指内指出人口甚多人口无几两项其如
何为上贫如何为中贫下贫究未分明
白查赈之员更无所适从且现今查造赈
银之户止系极贫一项今既分为上中下
叁等则赈银之户又须另行查添矣臣彼
时因抚臣札内并未言及具奏请
旨之语臣是以止将应赈不应赈之处备悉札
覆未敢烦渎
圣聪今抚臣奏内有与臣商酌施行之语臣
不敢不将前后商酌不同之处据实
奏明惟是救灾务连东省被水穷黎
焦思废寝忘餐而远在豫省鞭长莫及赈
务重大可否仰恳
皇上天恩遣一贤能大员星驰赴东督同原查
之道府等官速为斟酌散赈俾被水穷黎
均得早沐
皇恩顶感无既矣臣不揣冒昧一并陈
奏是否有当伏候
圣裁为此谨
奏
是 不 有 过 矣
奏
河東總督臣田文鏡謹
奏為明東省賑濟事宜仰祈
睿鑒事竊照東省被水州縣屢奉
恩旨賑恤令臣等斟酌料理仰見我
皇上軫念黎元不使一夫失所之至意臣前因
被水州縣有報稱房屋倒塌者誠恐其中
有極貧之人雖給以倉穀餬口而無力葺
屋棲身無所是以仰請
皇上格外天恩每戶給銀壹兩伍錢以為葺屋
之費荷蒙
聖恩俞允在案是葺屋之費止宜及於無力修
理之窮民非凡係倒塌房屋者不問有力
無力概給以銀兩也臣接准部咨即將賑
濟事宜條分縷晰札諭各道府州悉心辦
理務期不濫不遺仰副
聖心乃撫臣岳濬布政使孫國璽既未細繹部
文又不斟酌情理竟以凡報倒屋之家即
應給與葺屋之費通省合計為費甚大司
庫存公銀并一切耗羨共銀捌拾餘萬尚
不敷用等語于捫月拾叁等日各致字到
臣而孫國璽又請部撥添下地貳拾萬
兩以備接賑其言先為不經臣隨將應給
不應給之處詳悉指明于捫月拾肆等日
致字撫臣藩司在案今于玖月初壹日酉
刻接到部咨內開撫臣岳濬奏稱確勘成
災者約有陸拾餘處每處災民多者貳萬
餘戶少者亦有萬餘戶房屋倒塌拾居陸
柒若概以每戶壹兩伍錢散給統計所需
不下百萬兩之多應分為上中下三等極
貧者每戶給銀壹兩伍錢次則減為壹兩
再次則減為伍錢核實酌散無不均徧
之弊等語臣查報水各州縣其成災不成
災之處雖尚未據布政司取結詳報然陸
續接閱各道府州縣來稟并臣面詢因公
往來員弁及差往查看之員大概不致有
成災陸拾餘處之多而成災之中又有輕
重不等每處災民亦多寡不一臣現據鹽
法道楊弘俊稟稱查過德平災民柒百餘
戶商河伍百餘戶即此可見各州縣被災
正實窮民不皆貳萬戶之多也又據楊
弘俊稟稱齊河縣開造災民壹萬餘戶及
與烟戶冊查對其相符者止拾之叁明有
捏造情弊現飭確查另報等語即此又可
知各州縣之初報不足為據必確加詳察
而後可定其實數撫臣所奏每處災民壹
貳萬之多乃未經查實僅據州縣之率報
而約畧言之也至各處倒塌房屋亦非一
概拾居陸柒而倒屋之家更非盡皆無力
貧民前據督糧道徐聚倫稟稱如所塌係
租住之房則與住者無涉房主既能賃房
其家不貧可知何庸議賞或房共柒捌間
而倒叁肆間房共伍陸間而倒貳叁間房
共叁肆間而倒壹間僅可棲身何庸議賞
又如倒塌房屋本戶現經修蓋不致棲身
無所以及紳衿富戶與有生理者是皆有
力之家何庸議賞臣見其查察精細分晰
明白隨將所稟辦理之處飛札各道府州
一體實心辦理在案其餘各屬稟報者不
敢繁敘臣思一州一縣之內其被災村莊
多者數拾處少者壹貳拾處及數處不等
而此被水村莊之中除以上不應給銀外
其應給葺屋之費惟最重之郯城沂州等
數處或有數千戶其餘不過千餘戶及數
百戶而止以壹兩伍錢計約畧不過賞
銀捌玖萬兩撫臣未將有力無力應給不
應給之處分別清白故奏稱需銀百萬兩
之多也夫賑濟原以恤貧非以繼富況此
項葺屋之費尤為我
皇上恩外之恩但當使貧者一夫不遺原不必
令富者盡人徧及今撫臣欲行徧給而將
凡係倒屋之家分為叁等概議賑銀則需
銀肆伍拾萬不止實不免失之太濫我
皇上保民若赤一聞東省被水即沛
恩綸發帑發粟并將例不蠲免之漕糧
特予免徵固不惜此數拾萬帑金但以賑濟之
洪恩而濫及于有力之富戶臣竊以為措施未
當也至撫臣所議賑穀之處似亦未協臣
前接撫臣札云東省屢豐之後高阜尚有
收成低窪亦可割穫且益以葺屋之資自
無顛越之虞若再給以倉穀恐任意花消
今以一時並賑不若先行賑銀將應發之
穀俟拾月初再發等語夫高地有收窪地
割穫即屬餬口有資並非正實窮民毋庸
濫賑且賑穀者因其生計蕭條家無升斗
而賑銀者則因其房屋盡塌無力修葺棲
身無所乃貧民中之極貧者非賑穀之戶
即應賑銀也撫臣不但將不乆賑穀者概
行賑穀并誤以為凡係賑穀者概應賑銀
矣臣亦一併詳細札覆撫臣在案今撫臣
以高地有收窪地有穫可割請將倉穀先
行平糶其應賑倉穀攤作肆個月散給陸
續接濟夫平糶止河及於有錢糴買之戶
而不能及於束手無措之人今若以前項
有可收割原不待賑之家而因此概行緩
賑致嗷嗷待哺之窮民不得早沾
聖澤似非所以仰體
皇仁而下恤民瘼也且貧民一家數口老弱強
壯不等若將口糧一時給領則貧民即可
從長計議老弱者安居粒食少壯者別為
營運今攤作肆月散給往返領賑貧民既
多守候之艱陸續給散胥役更滋勒索之
弊且散穀票多一次即多一次之事地
方散賑之員亦不免過煩臣伏見
皇上遣官賑濟畿輔地方特頒
上諭將叁個月口糧通計給發此誠
聖明洞鑒
睿慮周詳今東省賑穀臣愚以為應照直隸通
計給發之為妥便也總因撫臣誤認凡被
水者俱應銀穀並賑故有銀分叁等穀攤
肆月之議以致賑銀失之太濫賑穀失之
太緩查撫臣從前已令查賑道員上賞給
銀壹兩次賞給銀陸錢下賞給銀肆錢今
又不分有力無力一概給與葺屋之費工
貧壹兩伍錢次貧壹兩又次貧伍錢雖奏
指內指出人口甚多人口無幾兩項其如
何為上貧如何為中貧下貧究未分明
白查賑之員更無所適從且現今查造賑
銀之戶止係極貧一項今既分為上中下
叁等則賑銀之戶又須另行查添矣臣彼
時因撫臣札內並未言及具奏請
旨之語臣是以止將應賑不應賑之處備悉札
覆未敢煩瀆
聖聰今撫臣奏內有與臣商酌施行之語臣
不敢不將前後商酌不同之處據實
奏明惟是救災務連東省被水窮黎
焦思廢寢忘餐而遠在豫省鞭長莫及賑
務重大可否仰懇
皇上天恩遣一賢能大員星馳赴東督同原查
之道府等官速為斟酌散賑俾被水窮黎
均得早沐
皇恩頂感無既矣臣不揣冒昧一併陳
奏是否有當伏候
聖裁為此謹
奏
是 不 有 過 矣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02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