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陈遣犯常明在途报病应召恩赦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赵弘爕
官职
直隶巡抚
具奏日期
康熙52年11月18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人事案件
题目提及府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康熙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康熙

朱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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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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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折正文

奏 巡抚直隶等处地方督理紫荆关等处关隘兼理粮饷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臣赵弘燮谨 奏为 奏明事切臣于拾壹月拾捌日自 玑间师内有发银两解 人犯等明在逃报高堂案 青吏部会同三法司核拟具奏 卢龙县将当明在该县地方患病缘由报明到部并申报 到臣随批进退转饬作速严审确解后臣赴京叩祝 皇上圣寿回保又据该县申称当明患病已奏部解饬令照例 拨医调治今遇 恩赦是宜与 恩诏相符请臣咨部臣查流犯在道会 赦虽有赦回之律但当明犯系内部定拟发遣应否 援免臣衙门无案可稽又查定例内应赦罪犯遇有释放 亦应分咨当明现在臣所辖地方会 赦臣是以不敢迟延即据该县文报当明是否与 恩赦相符应否免之咨请部示复刑部咨文以与定例 相符行令释放臣即照咨转行在案是当明事犯虽其奏 病者则有径行酌释之部文 赦者则有无例释放之部文皆系外吏应 敢与否无从而知不过据文请示部覆转行并无专擅获 赦之处 皇上圣明洞鉴是是非 鉴原但臣身孤维系不无畏机 将始终缘由具折 奏明仰祈 睿鉴 知道了 奏明遣犯报病缘由 康熙五拾壹年拾壹月初八日巡抚直隶等处地方督理紫荆关等处关隘兼理粮饷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臣赵弘燮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康熙朝
档案编号
故宫000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