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武员养廉银两折

基本信息

具奏官员
高其倬
官职
福建总督
具奏日期
雍正08年06月03日
事务分类(DeepSeek)
人事、财政
题目提及府
—
奏折类型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雍正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雍正

朱批信息

朱批
已有旨矣
朱批日期
—
朱批标签
  • 已有旨

奏折正文

奏 福建总督臣高其倬谨 奏为 闻事案查钦奉 上谕康熙四十二年定例自提督以至千把各 给亲丁名粮以为养赡家口仆从之需外此 则不许一名虚冒夫有一武弁即有亲丁此 项名粮理应前后官升接受者阖省原任 提督俞益谟于离任之时将伊标下所有名 粮一名募补实使接任之员陆续得缺而 后扣除竟有至数年之久不能扣至原额者 此等行事但知有己而不知有人甚为刻薄 祗因俞益谟曾经如此举行至今相沿不敢 改易甚非体恤武弁之道嗣后武弁去任之 时即将名粮停扣不必募补留此与接任之 员俾其得沾余润若他省营伍中有与此 提督相类者俱著遵朕此旨行钦此仰见我 皇上体恤内外大小臣工无微不至臣自奉到 圣谕业皆钦遵照行凡新任武员皆无等待迟 久之处俱仰荷 圣恩养赡有资俯仰克裕惟是闽省奉行办理 之处以有停扣字样将旧官已去新官未 到之际中间所有亲丁银米悉行停扣归 公不给署员并以自接准部咨之日为始 从前给过署员亲丁俱欲扣追臣回任后 细思此事尚未允协 皇上圣谕乃停扣此粮不令募补留与后员非 令停扣归公不与署员臣查署事武员例 不给薪红纸劄等项银两若将亲丁银两 又全不给虽在同城同标之署员固原无 多费而纸劄等项已稍需垫出若署员不 系同城同标则又添水陆舟车行粮之费 至若委署之人或系候补试用者既无本 身亲丁银两又不给此项难以搯腹办理 臣愚昧之见以为应行分别请嗣后本员 或保送进京或因公出差者本员亲丁应 令得六分署员得四分如署事之员系同 城同标者只令得一分其三分截扣归公 倘本员已升迁离任名粮停扣署事之员 系同城同标者亲丁扣九分归公一分给 与署员不系同城同标者以六分给署员 以四分归公若系候补试用人员委署其 亲丁应请全给如此则各委署之员皆各 有养廉均得给足似为安协臣谨将情即 缮折 奏 闻伏乞 睿鉴谨 奏 雍正捌年陆月初叁日 已有旨了

档案信息

档案来源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档案编号
故宫01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