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台湾事务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赫硕色夏之芳
- 官职
- 吏科掌印给事中四川道监察御史
- 具奏日期
- 雍正08年05月18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地方情形
- 题目提及府
- 275福建台湾府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 —
奏折正文
奏
为敬陈管见仰祈
睿鉴事臣等奉
命巡视台湾二年以来蒙
皇上天恩谆切教诲臣等谨遵
圣训悉心采访详为规画凡地方事务必求斟酌办
理以固海疆今任台日久实见台地事宜尚有
应行参酌者谨胪所见敬为我
皇上陈之
一宜仍照旧例以专责成也雍正七年五月
内钦奉
恩旨凡台湾文职官员俱一年一换令旧员协理半
年即回内地此诚我
皇上体恤远臣之至意一时诸臣感激鼓舞仰戴
天恩臣何敢复为饶舌但臣等为地方起见既灼知
情形实不敢旷职狗人情故为缄默伏查台湾
地属岩疆人情叵测凡料理地方事务有非
内地蹈常习故可比者官到任必至数月
乃能悉知风土人情即为地方建利除弊亦
须次第办理方有头绪再或详请督抚海上
文移不能不需时日展转数次更换之期已
至若即令更替未免诸事不及周详虽有旧
任指示而意见才调又各不同稍有参差即
易至废事况地方百姓预知官员居住不久
恐多泄视加以猾吏奸胥从中躲闪亦易滋
弊以臣等愚见应仍照旧例定限三年使才
干之员得以尽展其长廉谨之员亦得策励
图报此三年内如果称职照例升转如不称
职照例叅处永任停满留任并在任加衔之
例不使久羁海外如此则于地方有益亦于
该员无害此台地之旧制应行酌存者也
一宜预筹积贮以永足民食也查台湾一区为
七省之屏障而福兴漳泉民食尤资于此历
年以来蒙
皇上天恩岁运米万石接济漳泉凡内地之民已沐
皇恩于无既矣但台湾地土甚广所出米谷甚多民
间收谷除正供之外每年贮藏不少一遇内
地丰收则在台地贱卖不甚贵重若内地收
成稍歉即贩卖搬运视为奇货内外之米价
一时腾贵虽地方官令其严籴其势不能而
又海上往来偷贩各洋无从查考以万民养
赡之资听一方之低昂以操其赢缩似为非
便臣等愚见与其使台湾昂价于临时不若
使内地积储于平日可否令内地沿海诸郡
每岁动正项银两于秋成之后稻谷丰登之
时往台地籴买谷石视其县分之大小定其
谷石之多寡运至内地预先积贮在仓以备
一时之缓急至建仓运谷之费俱令内地各
县议定数目从公项支销以免该员赔累
之苦如此则内地之积贮可恃而台地之米
谷亦资实用矣
一宜酌移营汛以重防要害也
国家设立营汛原以守御地方其安营屯兵之处
先宜扼其要害使之声息相通巡防易遍方
为有益臣等查台湾南路一营在凤山县治
内偏临海边极西之地去山路甚远居民亦
少沿山一带地旷山多道路崎岖番民散处
奸匪往来藏匿多不可测虽各口岸分有防
汛而孤弱零星不足以资弹压且大营窎远
呼应不灵一时缓急难恃臣等细酌情形南
北一带先宜防山次宜防海应将南路一营
移驻靠山下淡水阿猴林等处令秦将驻劄
于此以扼要害其县治旧营内量拨千把一
员兵丁百余名留为驻防至县治与下淡水
之中途复有埤头地方烟稠密居民最多
应令守备分防与新旧而营互相联络以为
声援一转移间不用添兵增饷而控驭有势
于地方亦有裨益矣
一宜量置屯田以训养兵丁也我
皇上轸念台兵除各兵正粮外给以春米雍正七年
圣恩额外赏银四万两以免扣除养家之费
又蒙
圣心优恤台兵实周且至矣但臣查台地每年所征
丁田银两仅足供台地兵饷之半其余必由
内地司库拨给台兵坐食粮饷海洋转运稍
有愆期即请借支库项且台兵旧称骄横不
习勤劳当此太平无事之时各营操演之外
闲暇日多无事可为三五成群即生事端臣
愚以为治台之兵应仿古人屯上屯田之法
查台湾南北两路番田未开者尚多目今豪
民百计占垦以多报少希图肥己既隐
国课又害番黎若不令地方官各社清查除社
番有力耕种不愿与人者不许强垦外其余
或有余田情愿与人者竟量给田价尽使归
公现今奉
旨各提镇给银一万两孳生利息以为各营兵丁缓
急之需应否将此项银两买作牛种农具并
盖造草房每营添兵若干使之开垦垦熟之
田即抵官银正项每年所收稻谷议给本兵
若干其余照数开报交存公处以为恤兵之
用台湾地气发生田功甚易不过夏日栽种
但得天雨秋即收获且旧制夏日停操秋日
开操亦不甚防营务兵日习劳而孳生有赖
实为一举两便之法至于查派田亩分给开
垦之任议令该地方官会同营员办理凡有
荒废侵占借田生事欺虐番民之处俱会同
查究至营中操演更换开粮等项仍归本营
专管如此则田制既清军用亦裕兵丁亦可
免骄惰之患矣
以上四条臣等愚昧之见知无当于
高深但为地方起见曷敢不以上达
圣听为此缮折奏
闻伏乞
皇上睿鉴施行臣等谨
奏
雍正捌年伍月 拾捌日
吏科掌印给事中臣赫硕色
四川道监察御史臣夏之芳
奏
為敬陳管見仰祈
睿鑒事臣等奉
命巡視臺灣二年以來蒙
皇上天恩諄切教誨臣等謹遵
聖訓悉心採訪詳為規畫凡地方事務必求斟酌辦
理以固海疆今任臺日久實見臺地事宜尚有
應行參酌者謹臚所見敬為我
皇上陳之
一宜仍照舊例以專責成也雍正七年五月
内欽奉
恩旨凡臺灣文職官員俱一年一換令舊員協理半
年即回内地此誠我
皇上體恤遠臣之至意一時諸臣感激鼓舞仰戴
天恩臣何敢復為饒舌但臣等為地方起見既灼知
情形實不敢曠職狗人情故為緘默伏查臺灣
地屬巖疆人情叵測凡料理地方事務有非
内地蹈常習故可比者官到任必至數月
乃能悉知風土人情即為地方建利除弊亦
須次第辦理方有頭緒再或詳請督撫海上
文移不能不需時日展轉數次更換之期已
至若即令更替未免諸事不及周詳雖有舊
任指示而意見才調又各不同稍有參差即
易至廢事况地方百姓預知官員居住不久
恐多泄視加以猾吏奸胥從中躲閃亦易滋
弊以臣等愚見應仍照舊例定限三年使才
幹之員得以盡展其長廉謹之員亦得策勵
圖報此三年内如果稱職照例陞轉如不稱
職照例叅處永任停滿留任並在任加銜之
例不使久羈海外如此則於地方有益亦於
該員無害此臺地之舊制應行酌存者也
一宜預籌積貯以永足民食也查臺灣一區為
七省之屏障而福興漳泉民食尤資於此歷
年以來蒙
皇上天恩歲運米萬石接濟漳泉凡内地之民已沐
皇恩於無既矣但臺灣地土甚廣所出米穀甚多民
間收穀除正供之外每年貯藏不少一遇内
地豐收則在臺地賤賣不甚貴重若内地收
成稍歉即販賣搬運視為奇貨内外之米價
一時騰貴雖地方官令其嚴糴其勢不能而
又海上往來偷販各洋無從查考以萬民養
贍之資聽一方之低昂以操其贏縮似為非
便臣等愚見與其使臺灣昂價於臨時不若
使内地積儲於平日可否令内地沿海諸郡
每歲動正項銀兩於秋成之後稻穀豐登之
時往臺地糴買穀石視其縣分之大小定其
穀石之多寡運至内地預先積貯在倉以備
一時之緩急至建倉運穀之費俱令内地各
縣議定數目從公項支銷以免該員賠累
之苦如此則内地之積貯可恃而臺地之米
穀亦資實用矣
一宜酌移營汛以重防要害也
國家設立營汛原以守禦地方其安營屯兵之處
先宜扼其要害使之聲息相通巡防易遍方
為有益臣等查臺灣南路一營在鳳山縣治
内偏臨海邊極西之地去山路甚遠居民亦
少沿山一帶地曠山多道路崎嶇番民散處
奸匪往來藏匿多不可測雖各口岸分有防
汛而孤弱零星不足以資彈壓且大營窵遠
呼應不靈一時緩急難恃臣等細酌情形南
北一帶先宜防山次宜防海應將南路一營
移駐靠山下淡水阿猴林等處令秦將駐劄
於此以扼要害其縣治舊營内量撥千把一
員兵丁百餘名留為駐防至縣治與下淡水
之中途復有埤頭地方烟稠密居民最多
應令守備分防與新舊而營互相聯絡以為
聲援一轉移間不用添兵增餉而控馭有勢
於地方亦有裨益矣
一宜量置屯田以訓養兵丁也我
皇上軫念臺兵除各兵正糧外給以春米雍正七年
聖恩額外賞銀四萬兩以免扣除養家之費
又蒙
聖心優恤臺兵實周且至矣但臣查臺地每年所徵
丁田銀兩僅足供臺地兵餉之半其餘必由
内地司庫撥給臺兵坐食糧餉海洋轉運稍
有愆期即請借支庫項且臺兵舊稱驕橫不
習勤勞當此太平無事之時各營操演之外
閒暇日多無事可為三五成羣即生事端臣
愚以為治臺之兵應仿古人屯上屯田之法
查臺灣南北兩路番田未開者尚多目今豪
民百計佔墾以多報少希圖肥己既隱
國課又害番黎若不令地方官各社清查除社
番有力耕種不願與人者不許強墾外其餘
或有餘田情願與人者竟量給田價盡使歸
公現今奉
旨各提鎮給銀一萬兩孳生利息以為各營兵丁緩
急之需應否將此項銀兩買作牛種農具並
蓋造草房每營添兵若干使之開墾墾熟之
田即抵官銀正項每年所收稻穀議給本兵
若干其餘照數開報交存公處以為恤兵之
用臺灣地氣發生田功甚易不過夏日栽種
但得天雨秋即收穫且舊制夏日停操秋日
開操亦不甚防營務兵日習勞而孳生有賴
實為一舉兩便之法至於查派田畝分給開
墾之任議令該地方官會同營員辦理凡有
荒廢侵佔借田生事欺虐番民之處俱會同
查究至營中操演更換開糧等項仍歸本營
專管如此則田制既清軍用亦裕兵丁亦可
免驕惰之患矣
以上四條臣等愚昧之見知無當於
高深但為地方起見曷敢不以上達
聖聽為此繕摺奏
聞伏乞
皇上睿鑒施行臣等謹
奏
雍正捌年伍月 拾捌日
吏科掌印給事中臣赫碩色
四川道監察御史臣夏之芳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20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