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详情
奏报东省藩库平余银两存收折
基本信息
- 具奏官员
- 田文镜
- 官职
- 河东总督
- 具奏日期
- 雍正08年04月27日
- 事务分类(DeepSeek)
- 财政
- 题目提及府
- —
- 奏折类型
- 台北故宫奏折的原始奏折
皇帝判定
- 根据档案来源判定的皇帝
- 雍正
- 根据具奏日期判定的皇帝
- 雍正
朱批信息
- 朱批
- 甚好应清楚者
- 朱批日期
- —
- 朱批标签
奏折正文
奏
河东总督臣田文镜谨
奏为奏明东省藩库平余仰请
圣鉴事窃照藩司衙门钱谷总汇储财赋以裕
国用所关綦重收发出纳之际必须矢公矢
正详慎弹兑不可丝毫重轻致启弊窦是
以臣任河南布政司时州县起解钱粮俱
令按准库平倾镕元宝自行滴珠不许临
时散碎添平解到之日亲督库官照数兑
收不许多重分厘至各项应支银两即以
所收州县库平原封给放亦不扣留平头
侵取镕丝是以出入画一从无平余名色
惟州县钱粮遇有零星畸刬之数多则数
两少则数钱不能倾镕成锭藩库并封之
时或有些须长余银两存库中遇有平
常差遣公事细微需费之处不便烦渎请
支公用即于此内拨给然为数有限岁计
不过数百两从无成千万之多兹据山
东布政司孙国玺禀称该司抵任后接受
盐司交代据册开平余银万五千二百
陆拾两零一项本司未悉平余始末随经
面问盐司费金吾据云自雍正六年柒月
贰拾壹日到任起至雍正捌年贰月初壹
日卸事任内支放过正项耗羡共银陆百
玖万叁千余两共平余银叁万两零除用
去银肆千玖百余两已经自行
奏明外尚存此贰万五千百陆拾两零此
项平余虽无定数然每平约有柒捌钱不
等等语本司随将盐司所交在库银两传
同库官抽封弹兑费金吾未任以前收存
银两有每百两恰符正数者有每百两余
壹贰钱至叁肆钱不等者至费金吾任内
则每百两有余叁肆钱至伍陆柒捌玖钱
不等者本司起初犹以为收放之间零星
挤出平余即在向日壹捌耗羡之内自应
照旧办理及细加查核究诘库官吏乃
知东省向来壹捌耗羡今蒙
皇上特赐蠲免贰分止照壹陆耗羡州县除扣
留公费及解费外其余耗羡全数解司此
项平余实在昔年壹捌今年壹陆耗羡之
外虽名平余实系平且又不便明加令
库官高下其手每平暗含此柒捌钱以符
平余之数在库官弹兑时轻则数有不敷
重则州县添搭不足实属两难在州县则
因解司时有此一项平余是向之壹捌者
实需壹玖今之壹陆者实需壹柒若多征
自民则恐上司之提封抽兑劾以重耗若
实止壹陆则此项平余无从出办且查此
项平余惟支送巡抚养廉布政司自支养
廉及放抚标两营兵饷系原平并无平
余外其他收放之间轻出重入方得有此
平余之数我
皇上屡沛如天之恩蠲免盈数千百万即如
东省今年蒙
恩蠲免银肆拾万两又荷格外
皇仁咸去耗羡贰分则又每年蠲去银陆万余
两所以为民生计其储蓄留其有余者无
微不至此项平余即使每平俱捌钱每
年不过贰万余两且又高下其手难为准
则若留此项名色则州县征收钱粮难以
壹陆耗羡约束遵行谨备叙实情禀祈裁
夺
奏请
圣鉴将此平余一项豁除州县起解钱粮照依
河南俱令按准库平自行滴珠本司于收
兑时督率库官毫不许多重至支给各
营兵饷亦照依河南俱以所收州县库平
原封给放毫无轻出重入之弊一应州县
征收钱粮俱得约束令其遵奉
恩旨壹陆征收如有丝毫重征严加参核从重
治罪如此则上下画一不独各州县易于
遵守而东省积废不至暗征重耗感激
皇仁永于千万世矣倘蒙
俞允本司将各任交存在库银两并本司到任
后所收银两逐封兑准将所有平余数目
另行造册详请
奏明候兑公用等情到臣查正杂钱粮丝
毫为重职司兑镕固应搏节经费惟是本
无平余而必设此一名以重入者为收兑
之余以轻出者为支放之余贻弊滋累岂
堪为法东省钱粮当耗羡未充公用以前
滥征重收莫可究诘及耗羡归公以后征
有定额今于正耗之外每平暗含柒捌钱
以符平余之数州县添赔实难以壹陆征
耗约束遵行况私令库官高下其手是明
开以作弊之端揆索讲究势不免至兵
丁饷干更为计日授食之需短其壹分即
少壹分之用今亦扣留平余更非轸恤所
宜我
皇上行庆施仁沾渥率土而东省亿兆被
泽尤深查此平余一项合盘计莫每年不过
贰万余两留此名色重入轻出甚非所以
仰体我
皇上加惠元元清理财赋剔厘奸之
圣意也今孙国玺请将平余豁除照依豫省州
县起解钱粮按准库平各令自行滴珠藩
库支放兵饷即以原封给发庶州县征收
钱粮俱得令其恪遵壹陆征耗是否允协
臣谨据实
奏明伏乞
圣明裁鉴为此谨
奏
雍正捌年肆月贰拾柒日 河东总督臣田文镜
奏
河東總督臣田文鏡謹
奏為奏明東省藩庫平餘仰請
聖鑒事竊照藩司衙門錢穀總滙儲財賦以裕
國用所關綦重收發出納之際必須矢公矢
正詳慎彈兌不可絲毫重輕致啓弊竇是
以臣任河南布政司時州縣起解錢糧俱
令按準庫平傾鎔元寶自行滴珠不許臨
時散碎添平解到之日親督庫官照數兌
收不許多重分釐至各項應支銀兩即以
所收州縣庫平原封給放亦不扣留平頭
侵取鎔絲是以出入畫一從無平餘名色
惟州縣錢糧遇有零星畸剗之數多則數
兩少則數錢不能傾鎔成錠藩庫併封之
時或有些須長餘銀兩存庫中遇有平
常差遣公事細微需費之處不便煩瀆請
支公用即於此內撥給然為數有限歲計
不過數百兩從無成千萬之多兹據山
東布政司孫國璽稟稱該司抵任後接受
鹽司交代據冊開平餘銀萬五千二百
陸拾兩零一項本司未悉平餘始末隨經
面問鹽司費金吾據云自雍正六年柒月
貳拾壹日到任起至雍正捌年貳月初壹
日卸事任內支放過正項耗羨共銀陸百
玖萬叁千餘兩共平餘銀叁萬兩零除用
去銀肆千玖百餘兩已經自行
奏明外尚存此貳萬五千百陸拾兩零此
項平餘雖無定數然每平約有柒捌錢不
等等語本司隨將鹽司所交在庫銀兩傳
同庫官抽封彈兌費金吾未任以前收存
銀兩有每百兩恰符正數者有每百兩餘
壹貳錢至叁肆錢不等者至費金吾任內
則每百兩有餘叁肆錢至伍陸柒捌玖錢
不等者本司起初猶以為收放之間零星
擠出平餘即在向日壹捌耗羨之內自應
照舊辦理及細加查核究詰庫官吏乃
知東省向來壹捌耗羨今蒙
皇上特賜蠲免貳分止照壹陸耗羨州縣除扣
留公費及解費外其餘耗羨全數解司此
項平餘實在昔年壹捌今年壹陸耗羨之
外雖名平餘實係平且又不便明加令
庫官高下其手每平暗含此柒捌錢以符
平餘之數在庫官彈兌時輕則數有不敷
重則州縣添搭不足實屬兩難在州縣則
因解司時有此一項平餘是向之壹捌者
實需壹玖今之壹陸者實需壹柒若多徵
自民則恐上司之提封抽兌劾以重耗若
實止壹陸則此項平餘無從出辦且查此
項平餘惟支送巡撫養廉布政司自支養
廉及放撫標兩營兵餉係原平並無平
餘外其他收放之間輕出重入方得有此
平餘之數我
皇上屢沛如天之恩蠲免盈數千百萬即如
東省今年蒙
恩蠲免銀肆拾萬兩又荷格外
皇仁咸去耗羨貳分則又每年蠲去銀陸萬餘
兩所以為民生計其儲蓄留其有餘者無
微不至此項平餘即使每平俱捌錢每
年不過貳萬餘兩且又高下其手難為準
則若留此項名色則州縣徵收錢糧難以
壹陸耗羨約束遵行謹備敘實情稟祈裁
奪
奏請
聖鑒將此平餘一項豁除州縣起解錢糧照依
河南俱令按準庫平自行滴珠本司於收
兌時督率庫官毫不許多重至支給各
營兵餉亦照依河南俱以所收州縣庫平
原封給放毫無輕出重入之弊一應州縣
徵收錢糧俱得約束令其遵奉
恩旨壹陸徵收如有絲毫重徵嚴加參核從重
治罪如此則上下畫一不獨各州縣易於
遵守而東省積廢不至暗徵重耗感激
皇仁永於千萬世矣倘蒙
俞允本司將各任交存在庫銀兩並本司到任
後所收銀兩逐封兌準將所有平餘數目
另行造冊詳請
奏明候兌公用等情到臣查正雜錢糧絲
毫為重職司兌鎔固應搏節經費惟是本
無平餘而必設此一名以重入者為收兌
之餘以輕出者為支放之餘貽弊滋累豈
堪為法東省錢糧當耗羨未充公用以前
濫徵重收莫可究詰及耗羨歸公以後徵
有定額今於正耗之外每平暗含柒捌錢
以符平餘之數州縣添賠實難以壹陸徵
耗約束遵行况私令庫官高下其手是明
開以作弊之端揆索講究勢不免至兵
丁餉乾更為計日授食之需短其壹分即
少壹分之用今亦扣留平餘更非軫恤所
宜我
皇上行慶施仁沾渥率土而東省億兆被
澤尤深查此平餘一項合盤計莫每年不過
貳萬餘兩留此名色重入輕出甚非所以
仰體我
皇上加惠元元清理財賦剔釐奸之
聖意也今孫國璽請將平餘豁除照依豫省州
縣起解錢糧按準庫平各令自行滴珠藩
庫支放兵餉即以原封給發庶州縣徵收
錢糧俱得令其恪遵壹陸徵耗是否允協
臣謹據實
奏明伏乞
聖明裁鑒為此謹
奏
雍正捌年肆月貳拾柒日 河東總督臣田文鏡
档案信息
- 档案来源
- 宫中档奏折/宫中档奏折-雍正朝
- 档案编号
- 故宫010269

